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 你局报来《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新森公请〔2017〕1号)收悉。 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2013年经玉溪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市局委托,我局2017年01月11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项目设计单位已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天然林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地址:新平县磨盘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天然林保护区派出所项目占地面积10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3.76平方米,其中:办公业务用房328.49平方米、防火值班室及防火物资储备室37.62平方米、厕所22平方米、辅助功能建筑面积295.65平方米。设计为地上三层、全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1.25米。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环卫等附属工程设施。 五、投资规模:概算总投资200.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4.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1万元,预备费5.85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补助72.24万元、县级配套30万元、自筹98.67万元。 七、建设工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工期10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后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报送我局投资股,工程项目完工后报我局组织竣工验收。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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