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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04号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平县201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5〕592号文件批准征收古城街道古城社区大阿秀、小阿秀小组的集体土地2.0190公顷,(其中:大阿秀小组0.3976公顷、小阿秀小组1.6214公顷)拟用于新平二中西校园扩容建设项目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古城街道古城社区大阿秀、小阿秀小组(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古城街道古城社区大阿秀、小阿秀小组,面积2.0190公顷,(其中:大阿秀小组0.3976公顷、小阿秀小组1.6214公顷)。具体土地权属单位、地类面积以实地调查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新平县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新政发〔2016〕67号)文件、《关于印发新平县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9〕31号)等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0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各辖区分局、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新平二中西校园扩容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
4号附件.pdf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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