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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施文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会议共有4项议题:1.传达学习(书面);2.研究讨论《新平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3.研究讨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新平县冷链物流园以租待购协议(送审稿)》;4.研究讨论《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送审稿)》。 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书面)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环境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尊重自然规律,处理好水与人口、粮食、能源的关系,实现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在改革攻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确保重大改革落地见效,共同推动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讨论《新平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会议听取县商务局局长冯立英关于《新平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由县商务局根据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经济集群化的有力举措,对新平县一、二、三产融合及产业集聚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企业资质审核力度。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适用对象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着重查验企业经营合法性、信用状况等,确保筛选出真正符合条件的主导产业配套服务业企业,从源头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二要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与使用效能。规范资金申报、审核、决策及发放流程,确保资金依规从县产业发展资金列支,依据企业实际销售收入精准核算支持金额。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密切跟踪资金流向,督促企业合理高效使用资金,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为政策优化和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资金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研究讨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新平县冷链物流园以租待购协议(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刘家杉关于《云南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新平县冷链物流园以租待购协议(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云南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新平县冷链物流园以租待购协议》,由县投资促进局根据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通过与斯里兰卡中国商会合作,有利于推动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和冷链物流园招商引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园区发展活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力。 会议要求,一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协助斯里兰卡中国商会及引进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积极争取各类扶持政策。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园区尽快实现预期发展目标,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强协议执行监管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斯里兰卡中国商会在租金支付、企业引进、产值达成等方面严格监督,确保其按约履行义务。对引进企业的质量和合规性也要加强审查,保证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四、研究讨论《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杨胜利关于《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送审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由县司法局根据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指出,该事项清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司法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确保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顺利推进。二要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组织行政处罚权事项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其熟悉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掌握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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