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组建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为县城市管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已完成涉及的本职能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4 类,共计 136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129项,“追责情形”共计 1364 项。二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要求,落实好涉及城市管理局的13项行政许可办理,优化内部审查环节,提高办理率,承诺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办结时限的三分之一,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截至目前共受理91 件,办结91件。三是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四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我县12户燃气企业和经营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要求公开信息。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能力 一是按照《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年内共召开16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局内重大事项27项;二是与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指派2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工作职责。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完善《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二是制定了《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裁量基准一》等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提高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组考工作。目前,我局已有23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四是按期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检查,确保执法案件办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同时依法对渣土运输未严密封闭、乱到建筑垃圾等7起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已按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我局财政预算、人事任免、资源配置等部门相关信息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认真贯彻落实“7天双公示”在“政务应用服务门户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度情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及时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报送,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截至目前,县城市管理局共接到各类信访件51件,办结51件。三是落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共办理承办人大议案3件、协办政协提案5件,对每件人大提案、政协提案县城市管理局都认真分析研究,实地踏勘,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阶段性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目前承办件均已办理回复,满意率100%。四是落实检查建议书。《云南省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新检行公建[2021]7号)提出的“县城个别无牌环卫车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调头、超速违法行使以及新平县高漠公司未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问题,我局班子及相关站所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下步,我局将严格依法履行对企业的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跟踪问效,让广大驾乘员工遵规守纪,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六)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一是结合县城市管理局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等多形式的学习方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提高县城市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利用节日节点开展宣传。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以专题集中学习、集中宣传、进企业的方式,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以大美新平APP、新平电视台为载体,发布新平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沿街各类经营户“红黑榜”41期,红榜69户,黑榜77户(其中重复曝光8户),积分考核沿街经营户142户,移除黑榜5户。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城镇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未形成,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制度未完善。 (二)执法人员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身份亟待解决。目前从事一线的执法人员身份都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严重制约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随着其他执法部门委托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事项的增加,执法人员不足更为突出。 (三)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意识。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依法审批、从严执法”,年内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难问题,提出要“文明执法”“刚性执法”“柔性执法”“集体执法”理念,大力提昌“721工作法”,推动破解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执法难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股室、单位负责人依纪办事、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办理人大议案3件、政协提案5件、群众信访36件。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法用法尊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部门共同推进良好工作局面。 (二)不断强化执法培训。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政意识。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利用节日等时间节点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认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及时整改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住建部“721”工作法,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放养犬、户外广告、车辆乱停乱放以及七个专项行动”门前五包整治,截至10月29日,对出店、超店、流动经营、乱堆乱放、乱吊乱挂、占用人行道修理摩托、门窗加工等对社会影响不大、情节轻微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和责令责改累计14020余次。同时,依法对对社会影响大、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章行为7起,其中,一般程序4起,简易程序3起。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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