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2-12 11:12   点击率:75打印】【关闭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为县城市管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新平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已完成涉及的本职能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4 类,共计 136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129项,“追责情形”共计1364 项。二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要求,落实好涉及城市管理局的13项行政许可办理,优化内部审查环节,提高办理率,承诺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办结时限的三分之一,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截至11月20日,共受理行政许可96件,办结96件。三是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没有出现逾期;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了对高漠公司的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市政公用企业监管的检查并录入公开工作;完成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督、应急部门对新平县辖区内2家城镇燃气企业(利民管理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欧华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并录入公开工作。五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对城市管理局涉及的收费项目(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1-9月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102072元,优惠43745元。10月按照《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文件要求,对城市管理局涉及的收费项目(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费)实行缓缴政策,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六是优化燃气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压缩报装环节和时限,进一步降低报装成本。县城市政燃气管道覆盖城区桂山街道、古城街道80%区域,燃气报装获得用气业务办理时限为4天(无线外管道工程)和5天(有红线外管道工程)。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能力

一是按照《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年内共召开1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局内重大事项50项;二是与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指派2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制定《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工作职责,2022年,到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专题讲座2次,17次参与县城市管理局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城市管理局及时安排人员《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清理,按要求向县住建局报告清理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对县城市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清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完善《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二是制定了《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裁量基准一》等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处罚和提高办理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目前,我局已有5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并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我局财政预算、人事任免、资源配置等部门相关信息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截至11月19日,共发布139条政务信息。认真贯彻落实“7天双公示”在“政务应用服务门户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进度情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截至11月19日,共发布701条信息。二是及时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对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报送,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截至11月19日,县城市管理局共接到各类信访件59件,办结50,正在办理9件是落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2年接到承办县人大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共有2件。对每项建议、提案县城市管理局都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实地踏勘,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需阶段性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目前3件建议、提案已办结。四是落实检查建议书。2022年6月20日收到《云南省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新检行公建[2022]15号),检察建议书提出“新平县河滨路自东向西从“福满楼”门口附近到岔平甸乡政府的非机动车道上,共有5个下水道井盖破损,破损的5个下水道井盖周围均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识,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1日安排相关人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安排工作人员当天更换河滨路损坏雨水箅子13个(福满楼至平甸乡政府),同时安排相关人员以此问题为契机,对其他城市道路的雨水箅子进行排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7月8日,向新平县检察院进行回复。

(六)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结合县城市管理局实际,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等多形式的学习方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七彩云端APP参加由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云南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观看庭审视频,让行政执法人员更深刻意识到在日常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通过各种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县城市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利用节日节点开展宣传。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以专题集中学习、集中宣传、进企业的方式,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以大美新平APP、新平电视台为载体,发布新平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沿街各类经营户“红黑榜”16期,红榜4户,黑榜21户(其中重复曝光1户),积分考核沿街经营户22户,移除黑榜13通过“红黑榜”积分考核管理,在大美新平APP、新平电视台曝光,经营户对“爱国卫生门前五包”工作提升认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相关股室单位干部职工及新平利民管道液化气储备供应有限公司、新平欧华燃气有限公司、新平昆仑莲花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新平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玉溪高漠环境生态服务有限公司共计30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国家安全注册工程师杨志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城镇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未形成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调制度未完善。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还有差距。

(三)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对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两转一强一提”实践活动中,以法治教育载体,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破解“十种表现”、“五个方面”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年内2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股室、单位负责人依纪办事、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难问题,提出要“文明执法”“刚性执法”“柔性执法”“集体执法”理念,大力提倡“721工作法”。以治违治乱为重点,深入治理城市秩序以惠民利民为核心,着力完善功能配套日常管护为抓手,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以城市安全为目的,铸牢城市安全防线。以数字赋能为目标,城市管理更高效。推动县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法用法尊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部门共同推进良好工作局面。

(二)不断强化执法培训。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政意识。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五”普法规划。利用节日等时间节点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认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全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及时整改发现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住建部“721”工作法,截至1119日,对出店、超店、流动经营、乱堆乱放、乱吊乱挂、占用人行道修理摩托、门窗加工等对社会影响不大、情节轻微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和责令立即整改累计67330次。同时,依法对对社会影响大、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7起,其中,普通程序2起,简易程序15 起。处罚结果已按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是按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行政检查。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9件,其中,行政许可105卷,通过案卷评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对批准的行政许可在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查,及时纠正不按照批准的行政许可条件实施的行为。

三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戛洒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20〕8号)文件及省、市县相关要求,配合县司法局、县政务局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移交戛洒镇工作。依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县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批复》(新政复[2021]50号),2021年5月28日,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县城市管理局签订《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使行政处罚权委托书》,委托县城市管理局对“人行道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等。委托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日止。截至1119日,共发出违章告知书4份,拖移违规停放94辆,规范停放 22545辆次。

四是发挥数管中心、“新平爱卫”微信公众号作用,加强智慧化城市管理。利用数字监控平台查处案件,累计上报案件29512件(未立案152件),立案29360件,结案29360件,结案率100%。应用“新平爱卫”微信公众号接到群众反映问题241起,完成处理220起,未处理21起利,用数字监控平台查处案件,累计上报案件53413件(未立案838件),立案52575件,结案52575件,结案率100%。

 

 

 

 

 

                                2022年11月21日

 

 


上一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下一篇:新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