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2-04 09:12   点击率:29打印】【关闭

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四、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五、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

六、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七、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八、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九、工作秘密。

十、从特殊渠道获取的农业农村情报、国外珍贵资源、高科技成果及其来源。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十二、相关要求

1. 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2. 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如情况变化,应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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