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地址:新平县平掌乡富强路1号乡政府一楼农经中心。
2.申请接收
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平掌乡农经中心;
接收地址:新平县平掌乡富强路1号平掌乡政府农经中心;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
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平掌乡农经中心受理人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
4.申请编号
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提交行政审批申请时,平掌乡农经中心受理人应立即形成符合DB53/T 545《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要求的申请编号。
5.收件凭证
平掌乡农经中心受理人通过接收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的内容应包括所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6.为申请单位提供的帮助
平掌乡农经中心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
(二)受理
1.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由平掌乡农经中心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
2.补正材料
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申请单位资料补正:
(a)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b)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农经中心应当立即受理其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a)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b)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受理决定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三)审查
1.审查方式确定
平掌乡农经中心应接到受理件之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需要对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有必要邀请专家审查的项目,采取现场核查和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
现场核查和专家审查均由戛洒镇林业工作站实施。
2.实地核查(专家审查)
(1)成立审查组
平掌乡农经中心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类型,提出审查组建议名单。审查组一般由2~3名审查员组成,确定1名审查组组长,并邀请至少3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确定1名专家组组长参加现场核查工作。
审查员应由平掌乡农经中心相关人员担任。
(2)岗位职责与权限
审查组和专家组均实行组长负责制,审查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专家组负责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3)现场核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云农经〔2010〕16号)。
(4)现场核查准备
审查组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申请材料进一步详细审查的基础上,制定审查计划,准备好现场核查的工作文件,确定参与审查的技术专家名单。
(5)现场核查的实施
审查组在约定好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云农经〔2010〕16号)文件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基本程序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勘察、申请人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专家询问、现场讨论和末次会议。特别程序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期限内。
(6)现场核查报告
审查组应及时将申请资料、专家意见、全部现场核查原始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报送平掌乡农经中心。
(四)决定
平掌乡农经中心经办人应对专家意见进行审查,申报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现场专家审查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准予许可的审查意见,并登记备案;现场专家审查结论不合格,提出不准予许可的审查意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现场核查存在问题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由申请人对材料进行补正和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材料补正和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经办人进行审查。
(五)证件制作与送达
无。
(六)归档
证件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戛洒镇林业工作站在工作人员进行汇总,每半年集中归档。
归档材料包括: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收件清单;送达回证。
(七)决定公开
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平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供申请人查询。
公开网址为:http://m.xxgk.yuxi.gov.cn/xpxzfxxgk/pzxrmzf/。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平掌乡农经中心主要负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现场咨询答复。
(二)咨询途径
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窗口咨询、电话咨询两种咨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