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面临的困难问题、企业的主要诉求和建议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平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扩围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推行“营改增”营改增工作成效
(一)征管户籍顺利移交。截至2016年12月15日,新平县纳入试点的营改增纳税人累计4369户,比 2015年的784户增加3584户,增长4.5倍。从纳税人性质划分来看,一般纳税人149户,小规模纳税人4220户,从登记注册来看,企业570户,个体工商户3768户,其它非企业单位31户。从行业分布来看,纳税人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陆路运输服务和以鉴证咨询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这三个行业,占总户数的96.53%。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征收进展顺利。截至2016年12月15日,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共5329户次,营改增税收入库收入10031万元,占全部增值税入库收入的15.1%。从行业分布来看,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入库占比较大,达78.4%。
(三)发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12月15日,营改增用票户数4258户,其中单位纳税人568户、个体纳税人3690户。全县营改增纳税人使用通用定额发票6760户次,未发生发票发售的问量。
(四)营改增减负效应明显
1.2016年5月至12月,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135 户企业实现政策性因素减收965.8万元,税负明显下降;其余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或零申报,税收增减无变化。随着营改增的持续推进和政策的不断完善调整,企业减负效应将更加明显。
2.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新平县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物流辅助服务部分项目(装卸搬运等)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降近3 %,其他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下降近42 %。小规模纳税人占试点纳税人的比重较高(接近97%),且服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较为宽松,服务企业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均为小规模纳税人,远宽于商业企业80万元和制造业5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因此,中小服务企业是营改增改革试点受益最大的群体,有助于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3.2016年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等同比减收万元,其中:建筑业营业税减收4797万元、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减收822万元、房地产业营业税减收1229万元、生活服务业营业税减收1123万元。2016年,对符合条件的房屋交易减免299户,减征税款748.7万元。
(五)供给侧结构调整效应逐步明显
1.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新平县的税源长期集中在传统的矿、电等资源型企业,而营改增的全面推行,积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力地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的升级。新平以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5年间从无增长到625户,年均增加125户,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加速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力。
2.推动了下游增值税企业的向前发展。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促进企业特别是下游增值税企业扩大投资、快速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劲动力。
二、全面推行“营改增”营改增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理顺机制。新平县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营改增”值工作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岗位按市级“营改增”各项工作指令和职责、有序开展“营改增”相关工作。
(二)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认真核实信息。新平县统筹安排各部门人员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全面走访,围绕“递上一封信、送去宣传册、送上一张卡、扫描二维码、填写一份表、记好一本账”,认真开展“营改增”户籍确认、基础信息进一步核实补录、税(费)种认定等一系列工作,为新平县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一般纳税人和防伪税控设备的发行工作。根据省、市级清分、下发的地税迁移基础数据,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和防伪税控设备发行工作,2016年5月1日前,共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0户,发行防伪税控设备140户,为“营改增”顺利推行夯实基础。
(四)多形式、多途径扎实抓好“营改增”宣传工作。一是在新平电视台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二是结合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发送230余份《新平县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服务联络卡》。三是发挥好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功能,备足宣传资料及表单书;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视屏循环播放“营改增”政策及办税注意事项。
(五)多轮次、分行业和多途径开展政策培训辅导工作。一是举办3期“营改增”业务培训。二是深入大红山“两矿”等企业开展培训,为建筑企业提供政策再辅导,通过各种形式累计培训纳税人720人次。三是开展“营改增”涉及重点税源企业税企座谈会,解读政策。四是利用“新平税务”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群、QQ群,进行政策解答、受理咨询纳税服务、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六)国、地税无缝协作,共同推进“营改增”工作。新平国、地税为顺利推进“营改增”,加强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无缝对接。先后召开10次联席会议,使“营改增”的管户移交、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等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七)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办法。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和咨询台、应急申报点,由工作人员轮流服务纳税人,并在“新平县国家税务局营改增带班领导工作日志”和“新平县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涉税咨询日志”中详细记录咨询与解答情况,根据记录适时调整政策宣传方向,在持续进行的“营改增”宣传工作中着力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自主设计并印制“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服务联络卡”,按“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厅业务指导”、“网络办税业务指导”、“信息技术服务”、“监督投诉”五个模块详细分列出25个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纳税人咨询。
三、“营改增”推行工作的创新探索
(一)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积极向纳税人推广使用“网络申报”、“一键零申报”、“代开申请”、“发票验旧”和“扣款缴税”等模块,帮助纳税人了解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2016年10月13日,新平国税首户“营改增”小规模纳税掌上电子申报操作成功,截至2016年12月21日,已成功推广204户。
(二)全面推进税源地理空间管理信息系统(税源GIS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截至2016年12月19日,已在系统内成功完成对辖区内所属373户一般纳税人地理位置、主营产品等信息的录入标注工作,为下一步提升税源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提高“营改增”后税源管理质量。
(三)严格使用身份证实名认证系统。对“营改增”后的税收风险防范、优化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营改增”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困难
(一)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短期内出现微弱瑕疵。
1.建筑行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少数一般纳税人企业因进项税抵扣不足,5户企业5月至9月增收 255.86万元,税负出现段性上升。原因一是人工费用普遍无法取得进项税。由于建筑行业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基本上是公司自有职工或雇用民工,占建筑施工成本25%至35%的人工费用,无法取得进项税;二是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将工程业务分包给小规模纳税人承建的情况,只能取得 3%征收率的专票(代开)进行抵扣或者不能取得发票抵扣;三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有待于进一步加深,对新项目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清包工”和“甲供材”经营方式,但普遍没有采用。
2.3户房地产企业因年度结算,11月营业收入猛增,但进项税的取得不同步,所以11月份税负也出现暂时性上升,3户企业共增收额70.3万元。
针对以上两大行业暂时出现的税负上升情况,新平县及时设立“营改增”政策咨询辅导团队,积极开展专项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解决在“营改增”后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税收问题。10月起,建筑行业企业税负止升回落。房地产企业下一步取得进项税抵扣后,税负也将回归正常。
(二)国税部门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四大行业”的税收征管经验和模式有待于进一步积累和探索。“四大行业”的营业税一直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接管后,需要对此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
(三)国税部门工作业务量的剧增与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目前,新平县国税局共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40岁以下仅14人,平均年龄48岁;共有开业管户16291户,人均管户为229户。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国税部门特别是征收大厅业务量增加近3倍,征管力量较为薄弱。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向上反映,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制。全面准确掌握新平县营改增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反映,促使上级进一步调整优化税收政策,细化、明确建筑企业进项税抵扣等政策。采取“面对面”方式加强政策辅导,引导纳税人尽量采取“甲供材”、“清包工”方式开展经营以实行简易计税,最大程度实现减轻税负的目标,推动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以国、地税深化合作为契机,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漏洞,有效防范税收违法行为,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思想引导,消除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思想顾虑,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确保营改增试点全面深入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