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五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12-26 15:12   点击率:7打印】【关闭


新平县五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玉溪市农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玉农工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新平县于2016年9月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治隐患,确保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新平县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2016年9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

二、认真开展欠薪隐患排查

新平县在辖区内重点检查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排查、早发现、早解决”,努力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阶段。

自2016年9月起,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局、扶贫办、供电公司、烟草公司12家部门对本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共排查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非建设领域用工单位399户次,涉及民工9591人。在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排查欠薪隐患同时,新平县检查组积极深入建筑工地检查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共检查用工单位53户,涉及民工3152人。

通过排查,共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6户,涉及民工115人,欠薪金额175.66万元,非建设领域未发现欠薪隐患。针对查出的隐患,新平县采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多举措、全方位开展隐患整治,目前6户企业的欠薪隐患问题均已解决。

三、稳妥解决好群体性突发事件

新平县已印发《新平县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41号),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在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关负责人能在第一时间深入一线,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做到事态不升级、不激化。

例如,2016年11月25日,大戛高速用电架设项目部工人90余人先后到政府、人社部门上访,反映某施工企业拖欠其工资 140多万元。新平县积极组织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开展调查,通过调查了解,该项目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是由于双方在工程量及承包价款上存在争议,导致工人群体上访。为使事态不升级、不激化,有关部门及时督促企业算清工程量,为98名民工发放人工工资108万元。

四、做好日常举报投诉查处工作

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新平县积极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2016年1月-12月,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52件,经调查,现场办结、调解、转办32件,投诉立案20件、结案20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99.34万元,涉及工人221人。

五、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保障有效

新平县于2014年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资金,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每年安排100万元,专款专用,保证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现在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为保证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新平县将全力以赴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努力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案件圆满办结,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妥善处置。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将迅速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法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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