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冬春困难群众救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
新平县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一中心工作,以保障灾民等弱势群体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安排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救助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全力解决冬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困难,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学能上,有病能治。
一、2016年全县受灾及冬季救助情况
2016年,新平县前期遭受严重的雪灾,进入汛期雨水较多,大部分乡镇遭受风雹和洪涝灾害,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全县全年农经作物受灾6102.15公顷,成灾3940.2公顷,绝收1634.63公顷,受灾人口79912人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59.55万元。全县因灾倒塌烧毁房屋54间,损坏159间。
冬春群众生活救助的重点是灾区,重点救助受灾自救能力较弱的灾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因病、因残无力自救的特困家庭,为确保冬春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2016年冬天,全县共安排救助资金101.5万元,购买发放男衣2502套,女衣2521套,被子5092床。对8625人次进行救助。计划明年春天来临前安排资金98万元购粮20万公斤进行救助。整个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将安排资金200余万元,对2万余人次进行救助。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经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制定《新平县2016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负责救灾救济款物的调配工作;乡镇(街道办)负责配合村(社区)对冬春困难群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和救助款物的发放工作。
(二)切实搞好调查摸底,明确救助对象
坚持“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上门入户,召开座谈会,群众评议,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工作深入基层尤其是受灾村组,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受灾群众缺粮、缺衣被情况,确定政府救助对象,对需救助困难户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排队,认真填写《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灾民生活困难救助严格遵循村民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报县民政局备案的工作程序。2016年,今冬明春群众生活需要政府救助人口30390人,其中需粮食救助人口21950人,需衣被救助人口5170人,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3270人,共需资金700万元。
(三)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灾民生活困难
克服“等、要、靠”的思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安排解决好灾民的生活困难,在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基础上,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灾民生活困难救济,确保困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基础的强弱和自救能力的差异,确定救助重点户实施重点救助,特别是把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因病、因残无力自救的特困家庭,列入重点救助范围,实施重点救助。
(四)严格发放手续,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发放冬春生活救助款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发放的原则,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救助款物发放在村级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救济标准、数量和时段等。救助对象在领取救助款物时,在《冬春救助花名册》上签字(盖章),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救助款物的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物资发放、监督措施、领导责任三到位。
(五)积极引导灾民等贫困群众生产自救
各乡镇(街道办)积极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和发动灾区群众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条件,广开门路,发展多种经营,做到田内损失田外补,种植损失养殖补。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开展亲帮亲、邻帮邻、富帮穷等群众互帮互济活动,党员干部挂钩帮扶等,切实保障灾民和困难群众顺利渡过难关。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生活困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生活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对政府救助的期望过高,过分的依赖于政府救助,少数地方存在“等、靠、要”思想,在救助过程中存在部分群众对救助工作的认识不够,本来基本生活无需救助,为求心里平衡,要求给予救助的现象。导致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需救助人数过多,物资需求数量过大,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最终由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受灾和困难情况下达款物对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二是冬春救助工作面广、量大,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救灾工作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条件落后等因素,对救助对象情况的调查落实主要还得依靠村(社区)和小组干部完成,部分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够,优亲厚友、怕得罪人、做老好人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对冬春困难群众的摸底调查不够精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救灾救助工作的开展。
三是冬春救助资金不足。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