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多措并举助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25 09:08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新平县多措并举助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长期以来,新平县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1.抓实常规教育。以案例教育、警示教育为突破口,扎实抓好“3分钟、5分钟、30分钟常规教育。突出重点,针对当前最主要的安全风险开展教育,自今年4月底以来,各学校在每天学生离校前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引起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反恐怖主义专题宣传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等。采取应急演练、手抄报、查找我身边的安全隐患等有效的方式,利用国旗下讲话、标语、黑板报、校讯通、电子显示屏、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册、播放警示片、宣传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警示当前最主要的安全风险,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做到超前防范。2017年共发布特殊天气(气象)预警信息11条,预防食物中毒预警信息2条。

4.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演练。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重点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应急疏散演练,适时开展专项演练。上半年,开展了反恐防暴演练151场次、消防演练604场次、地震应急演练302场次。通过演练,使每一名学生熟记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救自护技能,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5.建立家校联合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宣讲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家校安全职责,发放告知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2017上半年,向家长发放防溺水一封信38990份、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38990份、防溺水承诺书38990份,将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二)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学校是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新平县教育系统领导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新平县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岗位安全工作要求,将校园安全责任细化到人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实现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责、时时有责、处处有责的全方位、无缝隙管理。

2.建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学校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周检月查制度,每天对校园安全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每周进行自查,教育局每月随机巡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详情记录在案,一一列出清单,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做到隐患不除,责任不解,坚决杜绝因校内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3月份,联合市场监管局和消防大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151个校点进行全面、拉网式的排查,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对33所学校食堂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开展中(高)考前的安全检查,平时不定期到校督查。半年来,先后深入学校督查指导12次,排查学校安全隐患482起,已整改482起,隐患整改率100%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落实安全信息员制度,选配班级和宿舍学生安全信息员,及时报告本班级、本宿舍矛盾隐患;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月报制度,重点对有上访苗头的教职工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做到家底清、掌握准,排查与化解并重。半年来,共排查渉校涉师生矛盾隐患49起,已化解49起,化解率100%;三是督促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教职工以德育人的共识。

(三)建立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全县各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为编外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大力宣传学生平安保险,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学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规范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奖惩机制。每年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校园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彻底。一是社会闲散人员骚扰滋事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多、流动摊贩卫生差,部分山区学校水质不达标、部分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不到位;三是城区学校上下学高峰期校门口治安交通秩序不佳,农村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载、非法搭载现象较为突出;四是个别网吧接纳青少年现象依然存在;五是部分水库、坝塘、池塘,特别是基地老板或农民自建的水塘,无警示标示,无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措施,存在溺水安全隐患。

(二)学校安保力量偏弱。一是部分学校没有围墙或围挡不健全;二是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学校安保工作的需要。

(三)建议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卫生的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指导,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依据主要法律法规是《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该条例在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至今已27年未进行过修订,其中处罚条款均是以警告为主,处罚力度较弱,一直以来均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进行教育指导,对学校卫生工作难于起到有效促进,建议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相关要求。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加快校园警务室建设,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文化执法、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治理,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秩序混乱、人员杂乱、无照摊点经营及出售伪劣品、危险品、低俗书刊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三)配齐配强安保队伍。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标准配备安全保卫力量,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配备1名宿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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