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推进殡葬改革见成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9-15 09:09   点击率:40打印】【关闭

新平县推进殡葬改革见成效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哀牢山东麓红河上游,辖642街道共有123个村(社区)。全县国土面积4223平方公里,总人口28.5万人,居住着彝、傣、哈尼、拉祜等16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0%,其中彝族、傣族占64.8%2013年以来,新平县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殡葬改革阶段性工作成果。20134月新平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20149月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平毁“活人墓”6769冢。201512月经营性公墓新福如意园投入使用。20166月建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136个,实现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区管理、遗体火化率、公墓安葬率均实现100%

一、成效

(一)实现4个100%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果,确保了火化区100%、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葬,殡仪馆不再使用一次性花圈。

(二)文明殡葬开展取实效。持续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树立了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现代殡葬理念。

(三)绿色殡葬持续推进。加快葬式葬法改革,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机制,鼓励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实现殡葬事业持续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新平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门、乡镇(街道)协同推进,明确县级领导负责制及联系点,签订《新平县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逐步推进,积极发挥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新平实际,出台《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围绕殡葬改革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问效及督促检查,有效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葬改革氛围。新平县积极制作殡葬改革宣传片,印发宣传画册;发放《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祭扫宣传提纲》《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各1万份;向全县发放《玉溪市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文件汇编》3000册、《新平县殡葬改革工作文件汇编》5000册;印制《新平县殡葬改革告知书》9万册,做到户均一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开展殡葬改革月宣传活动,举行专场文艺汇演,努力做到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

(三)实施惠民政策,保障殡葬改革经费。2014年起,对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费、抚恤金的本县户籍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免除殡仪馆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火化后的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居民,根据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惠民殡葬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给予2500元补助。2017年下拨惠民殡葬补助经费135万元,截至8月为困难群众减免火化费75747.8万元、减免运尸费73745.4万元。

(四)加强服务管理,引入社会化服务。健全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公开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15年起,为进一步鼓励调动殡仪馆职工工作积极性,解决年人均5万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201791日起,实施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制花圈,禁止纸制花圈进入殡仪馆。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对经营性公墓建设、销售殡葬用品、墓碑制作安装、遗体接运及骨灰安装等服务,实行社会化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殡葬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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