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彝文傣文推广使用取得的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政策,弘扬、传承新平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认知能力,促进民族自治地区团结进步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繁荣发展,近年来,新平县积极推广使用彝文傣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规范并确定了新平县推广使用的彝文、傣文用字。彝文用字是以国务院1980年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和由滇川黔桂四省区共同完善、全国彝语术语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全国通用彝文方案》为基础,使用新平本地现行彝族文字,读音以南部方言读音为标准音;傣文用字是以国务院批准的《德宏新傣文文字方案》为标准,以新平县傣族语言语音为基础进行拼写。此套文字是2012年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依法确定德宏新傣文为新平傣族使用的文字。 二、推广使用汉、彝、傣三种文字标牌标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标牌及大型会议布标均使用汉、彝、傣三种文字标识,部分民族村寨寨名、旅游景区、景点、店铺牌匾、路标等使用双文或三文标识,极少数杂志、书籍书刊、音像制品等代表性出版物使用彝文或傣文文字标识。 三、初步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双语教学体系。2014年至2016年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利用暑假期间共举办以中小学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和乡镇文化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主的彝文、傣文师资培训班,共培训人员220余人次。在彝族、傣族聚居区的19所学校开办了以社团、兴趣小组为主,辅以民族歌舞、民族语言文字趣味认知等方式的彝文、傣文教学试点班。 四、2016年7月成立了新平县民族研究所,指导和规范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工作,开展彝文傣文使用、翻译、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注重发挥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民族语言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五、完成《新平彝文识字课本》和《傣文识字读本》的编撰,由云南民族出版社正式印刷出版,作为新平县彝族、傣族语言文字培训教材,基本满足新平县中小学生学习彝文傣文的教学用书和热爱彝文傣文的社会各界人士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