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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新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法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以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覆盖面广的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用法手法能力。以“三八妇女维权周”和“综治维稳宣传月”等节点,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一季度,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9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86人次,受教育人数39600人次。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规范办证流程,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证质量,拓展业务领域,发挥公证预防矛盾、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一季度,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8家,办理各类法律业务69件(刑事辩护代理10件,民事诉讼代理51件,非诉讼代理2件,行政案件代理6件),代书66件,提供法律咨询13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51件,其中:经济类79件,民事类7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件,解答法律咨询88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万,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面向全县招聘27名法律援助公益岗位人员,已全部到岗;11个法律服务所21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23家,代理诉讼事务26件,代理非诉讼事9件,调解纠纷7件,代书102件。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结合“两节”和“两会”特殊时期,坚持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拉网式”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季度,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761件,调处成功759件,调解成功率达99.7%,累计排查矛盾纠纷96次。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会受理纠纷4件,调处成功4件。组织兑付市、县两级2016年度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补助资金221450.00元。 新平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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