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司法局    >    政务工作

新平县司法局关于戛洒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1-04 17:01   点击率:302打印】【关闭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号)、《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戛洒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20〕8号)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戛洒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字〔2020〕47号)等文件规定将依法赋予戛洒镇136项县级行政职权。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戛洒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王定权

执法区域:新平县戛洒镇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新平县戛洒镇新街路42号

监督电话:0877—7391025

邮编:653405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下一篇:控烟宣传标语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