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管 保障用药安全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7-24 15:07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图片2.jpg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新平县2018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和《新平县药品安全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近日,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一是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及处方审核员未在职在岗的现象;二是部分药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要求20℃以下干燥处保存)的现象;三是销售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未留存处方的行为等。

截至7月19日,共下发警告及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21户次。

上一篇:新平县多举措保障特殊温度储存药品质量安全
下一篇:新平县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质量评估工作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