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8号)和《玉溪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玉农通〔2019〕1号)的要求,1月15日、16日,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此次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对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超期食品等违法违规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做好进销货台账记录,切实做到不进假、不存假、不销假,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三是对食品经营户、农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食品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升农村消费者的商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执法车辆1台次,检查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共2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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