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措施,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当前,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已经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因厌学而导致辍学占辍学学生的比例越来越大。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全面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以及家长的积极性,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帮扶助学力度,确保中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1.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状
明确校长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镇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明确各自责任,相互协作,齐抓共管,防止在校学生流失。
2.建立健全学额巩固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定期组织“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督促检查,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通报“控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把“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控辍”效果与学校、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
校长为“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对流失率高的学校校长要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流失率不达要求的学校校长、年级的包年级学校领导、班级的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3.加强宣传
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配合政府向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家长送子女入学通知。
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氛围。使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点,进一步认识让子女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明确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的。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镇政府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送子女入学。
4.开展“走遍千家万户”家访活动
学校要组织学校领导、教师深入到村(社区)发动学生回校、动员未回校学生返校就读,并做好会议、动员、家访等相关记录。落实流失学生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流失学生登记表,学校实行学生到校日报告制度,班主任(落班教师)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回校,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向政府、村委和县教育局报告,切实做到知名、知人、知情。只要有一名学生辍学,就有学校领导、教师负责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切实做到“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提高在校生学额巩固率。
(二)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常规管理各项规定,全面提高依法规范管理学校工作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深入开展师德形象塑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挖掘先进教师的典型事例,引导教师努力加强自身素养,努力使教师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学生中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教师要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提高到师德师风的高度来认识,在严格抓学习、纪律、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大力提倡情感教育,防止简单粗暴对待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公平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使班主任、任课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制止学生辍学,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迫学生离校和退学。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创设能够引导不同层面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与挖掘潜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体会到学习上的成功,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3.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美丽校园”活动,提升校园环境卫生水平。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绿化、美化校园,完善各项必要的德育设施和文化、艺术、体育设施,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校不仅成为学习的乐园还要成为艺术的摇篮、科技的前沿,真正使每一名学生在学校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发展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
4.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给予更多的情感呵护。着力解决学生厌学问题,切实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与“学困生”结帮扶对子,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和厌学情绪,树立学习信心,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教师要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培养学习兴趣。增强班级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5.落实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希望工程”、“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以及高中阶段贫困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6.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
(三)完善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籍档案,规范学籍管理,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学校每学期开学、期末向县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学生变动情况。
1.学生转学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发起转学流程。并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同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转学。
2.学生休学、复学要由学生及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交有关材料,并在学籍系统中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经教育局学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学、复学。因病休学需由县级医院以上的医疗部门出具证明。
3.每期开学后,学校将《学生人数统计表》、《学生变动情况表》等送交镇政府党政办,开学第三周、期末镇政府组织人员到校核定学生人数,审核学生变动、辍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