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10 09:02   点击率:119打印】【关闭

广大居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镇棉花河流域灌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2016〕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县水利局有关专家指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制定《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其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

二、征求意见方式

1、书面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水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湖明路46号,邮编:653400)。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2890758730@qq.com。

3、拨打电话:邵副主任 13988474748。

 

三、注意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内容;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有利于《实施方案》的完善和实施;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附件《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邀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为推进我镇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特此通告!

 

 

 

 

水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0日


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充分利用棉花河水资源,进一步化解棉花河流域灌区灌溉水资源管理混乱,取水不规范,水资源分配不均,水事纠纷频发,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有人用、无人管、无钱修,农灌用水浪费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性文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战略,强化农业用水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坚持以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为核心,以群众全程参与为抓手,不断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用水效率,确保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强化供水服务能力和用水管理水平,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以满足产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用水需求为目标,在实现生产用水和水利设施有人管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群众的水价承受能力,不增加农民负担,既要促进农业节水,又要维护农民权益坚持以水养水的原则。以实现“以水养水”为标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管理运行制度,建章立制,降低用水成本,实现“用、管、养”为一体的灌区农业用水体系。三是坚持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通过引导组建灌区专职管理机构,由其自负盈亏对灌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专业管理,将水权分配到各用水户,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实现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坚持走向市场的原则。以试为基础,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将区域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推向市场,实现灌区范围水利工程补短板设施有人投、有钱投,逐步将灌区建成现代化标准灌区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处理当前和长远、改革和稳定等关系,把握好水价调整的节奏和力度,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水价制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

三、改革范围和改革目标

)改革范围及措施棉花河流域灌区总灌溉面积2.4,灌溉水源主要为棉花河天然径流,枯水期计划通过已建成的3座泵站从戛洒江提水补给。通过进一步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成立棉花河流域灌区专职管理机构实施核定定额水量、测定成本水价、安装计量水表等措施,完成农业水价改革的建章立制工作,在灌区范围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改革目标。通过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公司+村集体经济+用水户”的合作用水管水模式,进一步强化群众节水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得“以水养水得以落到实处,农田水利工程得到良好运营和管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得到不断解决,农业用水基本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收入得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四、改革任务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合理制定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本着“以水养水节约用水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灌区水利工程持续良性运行和不断发展完善,农业水价分别按运行成本和全成本水价进行测算,运行成本水价主要考虑维持灌区建成投运的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费用,全成本水价除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费用外,同时纳入灌区所有已建成水利工程(含国家财政投资、用水户自建投资、专职管理机构本次投资建成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折旧、利息和利润。经测算棉花河流域灌区运行成本水价为0.73/立方米,全成本水价为1.37/立方米。管网尚未覆盖采用沟渠灌溉的片区,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2019122号)文件要求按作物类别计算出用水量进行收费

结合本灌区工程投资的资金来源情况为保障改革后持续推进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执行水价除纳入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的成本,专职管理机构投入(属社会资本)部分的工程投资折旧、利息和利润外,同时将已建成水利工程的国家财政投资部分折旧、利息和利润纳入执行水价内,用于灌区水利工程的滚动发展,最终计算得的执行水价为1.06/立方米。为进一步提升节水意识,执行丰、枯季节水价,枯水期时段为每年的21日至531日,执行水价取1.50/立方米;丰水期时段为每年的61日至次年的131日,执行水价取1.0/立方米

执行水价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定批复后执行。

2.依据效益实行分类水价。农业用水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试点推进过程中根据农业用水定额、投入产出比,在终端用水环节完善分类水价,按作物类型制定执行水价。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豆类不分丰枯水价,均按0.10/立方米执行;经济作物(蔬菜、油菜、经济林果和养殖类,按丰枯水价执行

3.全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为强化节约用水意识,按灌溉面积和种植作物定额核定用水量,对超定额的农业生产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根据棉花河流域灌区最终确定的成本水价,超定额用水10%(含)以内的部分加价20%10%以上到30%(含)以的部分加价50%30%以上到50%(含)以下的部分加价100%50%以上部分加价200%

4.建立水费征收监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专职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水价公示制度,由管理机构公开用水指标、实用水量、水价标准、水费额度、供水成本,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防止乱加价、乱收费。

)建立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

1.持续建设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灌区内现有的水利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投入和用水主体(户)投资自建两种情况,导致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各自为阵。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存在重建轻管、效益发挥不充分、水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通过工程措施将河道取水点进行优化调整,增加相应沉沙、连通工程措施,配置部分调节、计量工程设施等,按批复的《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资金积极采取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参股控股等方式筹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依法获得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2.严格建设资金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须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专人审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程建设资金。

3.明确灌区水利设施产权灌区水利基础设施由水塘镇、戛洒镇人民政府分别排查各自辖区范围国家财政投入部分和用水主体(户)投资自建并承担公共使用部分的水利设施产权情况,确定产权对应资产价值、形成年份,明确资产收益为产权人所有。

4.明确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在明晰产权基础上,水塘镇、戛洒镇党委政府引导组建专职管理机构,承担棉花河流域灌区灌溉工程的集中运营管理、统一调度、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实现灌区水利设施的运行效益最大化。专职管理机构要与灌区水利基础设施产权人(单位)签订管护协议,并对水利基础设施产权人负责。专职管理机构接受水塘镇、戛洒镇党委政府的监督。

5.灌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职责。区专职管理机构职能职责:一是加强对工程设施设备的运行监测和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运行状况,水利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时,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置、排除险情遇到重大险情征兆时,应当及时报告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同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二是必须做好工程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保证工程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三是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和级主管部门对水利设施的管理和要求,严格值班制度,责任到人,保证工程安全四是建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台账及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五是对灌区取水许可总量将水权分配到各用水主体(户)报县级水行政主管审定执行。六是按批复执行水价收取水费,在年终核算水费收支情况并予公示

6.灌区专职管理机构的收入来源及支出。专职管理机构的收入来源为水费收取,主要用于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保护、管理人员工资、培训和先进技术推广和融资投入部分的还本付息等。收取的水费必须专款专用,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防止乱加价、乱收费。监管机构须加强水费的使用监督,合作社和政府建立共管账户,对水费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防止乱挪用、乱开支,切实将水费用在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合理开支范围内。

)建立用水管理机制

1.确定用水户初始水权。按照灌区各用水户土地确权面积,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版》(云水发〔2019122号),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类别,合理确定农业用水定额,计算出各用水户的农业用水量,确定各用水户的初始水权,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始水权分配给用水户,并由县水利局各用水户颁发水权证。

2.执行水权分配计划。在灌区农业用水总量水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专职管理机构在每年12统计本年度灌区内的农业种植情况、用水情况、节水情况等,同时根据用水户种植结构、种植面积调整,按需重新分配农业水权到各用水户。

3.索建立水权收储交易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建立农业水权交易制度,鼓励用水户转让当年节水量,支持水权交易,水权当年有效,次年自动清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一并流转使用,严禁分开流转。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根据《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结合本灌区特点建立“用水须付费,困难农户有补贴,节约用水得奖励”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1.灌区精准补贴。对已缴纳水费、符合补贴条件、存在支付水费有困难的用水主体(户),在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成本的差额,由用水专职管理机构计算出补贴标准,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精准补贴,补贴对象重点为支付水费有困难的种粮农户。

2.灌区节水奖励。对灌区内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用水主体(户),在定额内节约用水部分进行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原则上由专职管理机构按超定额累进加价部分总收入除以灌区年节水总量确定,每方节水的奖励标准不超过执行水价的50%

3.奖补程序。专职管理机构完成年度奖补方案后,向灌区内用水主体(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县级水行政部门审核存在问题时,将问题反馈给专职管理机构,重新调整公示后再报县级水行政部门审定,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奖补资金兑现。县财政部门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最终审核认定奖补方案,直接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补助到应补助的用水主体(户)。补助对象为用水农户的,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向应补助农户发放补助资金。

5.创新奖补机制。为积极推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激励种植户自觉履行节水行为,建议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在本灌区内探索增产奖补措施,通过科技措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而实现基地建设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机结合。

)强化灌区农业节水措施和用水管理

1.建立用水户信息台账及用水节水管理制度。灌区内用水户建立用水量台账,由专职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各用水户种植结构及种植面积,如实反映用水户用水情况,并定期进行公示。合理制定《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超用水奖惩制度(试行)》。试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力求达到合理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2.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和措施。加快发展现代节水农业,按照“以水带肥、以肥促水、因水施肥、水肥耦合”的技术路径,大力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大力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集成推广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开展农业节水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3.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打破常规跑冒滴漏严重的沟渠灌溉、前端浪费末端无水等常规用水模式,充分利用智能信息化设备,通过安装智能水表,核定水量,根据地块分布情况,“一表多卡、一卡多表”刷卡取水,精准管水、高效用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水塘镇党委书记、戛洒镇党委书记、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以及水塘镇、戛洒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改革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围绕改革目标及成效,按计划稳步推进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突出党政引领,加强改革活力。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用水群众成为拥护改革主体。村级党组织加强对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用水户的领导,明确水利委员具体参与管理实施,推动形成村级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共同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监督考核,定期审查审计。水塘镇、戛洒镇人民政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采取监督、检查、抽查、审计等多种方式,对改革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完成绩效情况、长效运行管理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每年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灌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灌区水价改革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农业水价、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水利、财政、国土、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创新全镇农田水利工程投融资机制,采取民办公助、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改革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通过党课、群众会议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向灌区广大农民群众、用水户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义、目的、主要内容及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农民群众及用水户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改革,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用水户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关心、参与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制作知识读本的方式,向用水户传授节水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用水户的节水意识。

附件: 

附件1-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水价测算报告.docx

附件2-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布置示意图.pdf

附件3-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制度(试行).docx

附件4-新平县棉花河流域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财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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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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