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自2015年下半年开展林木权属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8年7月,共登记核发林木权证223本、223宗、3.59万亩,其中办理林木权抵押登记24户、92宗、1.5万亩,抵押贷款7054万元。 全县核发林木权证中,按登记主体来看,个人林木权证62本、62宗、6651.43亩,企业(公司)林木权证161本、161宗、29237.45亩;按登记树种来看,柑桔类林木权证208本、208宗、34158.8亩,核桃林木权证9本、9宗、524.78亩,香蜜枣林木权证4本、4宗、776.91亩,杧果林木权证2本、2宗、428.39亩。按林木权抵押贷款登记主体来看,个人林木权抵押登记8户、16宗、2139.9亩、抵押贷款787万元。企业林木权抵押登记16户、76宗、13103.12亩、抵押贷款6267万元;按抵押登记树种来看,柑桔类抵押登记83宗、14748.22亩、抵押贷款6854万元;核桃抵押登记9宗、524.8亩、抵押贷款200万元。 林木权属登记发证、抵押贷款工作是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明晰林木、土地权属,颁发林木权证,把林木、土地、金融连成一条线,拓宽林木经营者抵质押担保融资范围,增强金融支持林农和涉林经济实体发展林产业的能力。但目前情况来看,中介服务费偏高、贷款成本高、信贷风险大等仍是林权抵押贷款中的难点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理顺政企关系,进一步完善林权资产评估和流转体系,加大林权抵押贷款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林权贷款担保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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