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辖区内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承担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2.负责综合执法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统筹协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市、县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以委托形式开展执法,负责全县土地、矿产、林业和草原管理领域内的行政处罚类工作。 3.负责拟订市政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城市绿化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市政基础公用设施的运行和管养维护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4.承担辖区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等)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分类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以及污水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建筑废弃物管理规划、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对辖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等的竣工验收、行业管理和指导。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辖区绿地系统规划方案。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各级各类公园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5.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城市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市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负责拟订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的标准。承担核准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管理工作。 6.承担城镇燃气设施新建和改造行政审批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承担燃气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参与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7.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8.承担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呼叫中心系统服务热线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项目新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应用工作,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网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工作。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管理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公用设施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固定资产完成情况。固定资产完成年初下达目标投资120,000,000.00元。目前已完成71,870,000.00元,其中: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完成固定投资68,000,000.00元、新平县天然气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完成固定投资2,940,000.00元、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完成固定投资930,000.00元。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1)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完成17条水线错接混接改造及清水河大沟和团结大沟两条截洪建设;(2)新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编制和用地征转报批手续及特许经营权招标,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开工;(3)新平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完成新平县昆仑莲花天然气公司气站至大开门天然气管道铺设2.09公里、新平桂山园区斗戛片区管道建设1.34公里、大开门新平绿色产业园区大开门调压站至田房正大钢管天然气管道铺设5.50公里。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巩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果、克期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新平县县城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2)持续推进县城两污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率97.70%,污水收集率26.51%;(3)制定印发《新平县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开展整治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9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纳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086,299.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397,699.29元,政府性基金9,688,6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52,084.93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机构改革本单位新增3个执法大队,划转入新增人员23人;二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086,299.29元,其中:本年收入61,086,299.2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397,699.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688,6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52,084.93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机构改革本单位新增3个执法大队,划转入新增人员23人;二是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086,299.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086,299.29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1,10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5,101.48元,增长23.5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本单位新增3个执法大队,划转入新增人员23人,二是2024年10-12月应缴职工养老保险、7-12月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两项经费纳入2025年预算;项目支出43,355,189.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76,983.45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污水处理服务费、新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综合管理专项经费、新平县城市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排水管网空白补全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新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4个专项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2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1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4,50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9,17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金支出11,526.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772.96元,具体情况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1,030.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24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9,241.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59.5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四)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支出54,740,192.33元,具体情况如下: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1,325,848.88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支出2,188,8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6,536,943.45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9,688,6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2,051,71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51,71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000.00元,与上年相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相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相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4,000.00元,与上年相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相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0.00元,与上年相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26,536,943.45元 绩效目标:通过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城市道路综合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公厕管护、绿化保洁、绿化管养、路灯维护、厨余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洗手台管护。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循环资源的清洁城市,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新平县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9,688,600.00元 绩效目标:通过新平县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确保新平县城建成区5.30万人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完成68.46公里的污水管理网管护工作。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提升新平县各项水污染物指标,改善水生态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9,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400.00元,增长41.9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增加了3个事业单位,增加划转入人员23人;二是增加预算计算机更新项目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63,283,535.35元,其中,流动资产257,155.65元,固定资产4,368,867.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660,000.00元,无形资产113,57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357,908.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8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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