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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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人民群众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工作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职责。负责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负责为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诊治服务。负责做好学生、征兵、其他人员健康体检和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负责储血点血液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协助做好大中专院校医学毕业生、全县医技人员的教学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继承和发展中医医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做好中医药学的发掘整理工作,推广普及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预防疾病知识。承担预防保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职责。负责以医疗为中心,发挥中医药优势,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防治研究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全县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共同体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中医和西学中医人员培训、培养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及实施计划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处理、控制和技术支持。实施免疫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等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和防治管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信息的管理、报告及预测预报。承担卫生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以及卫生质量监测、检验、鉴定和卫生科学评价。负责向社会提供相关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的诊断治疗等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咨询、培训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承担全县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拟订全县妇幼保健、计生生育技术服务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教学培训任务,对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优生指导、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实施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孕产妇、婴幼儿保健系统管理和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负责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协助做好避孕药具市场监管和避孕药具发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负责建立全县危急贫困孕产妇及儿童绿色救助通道,管理好专项基金。负责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全面开展新婚登记人群、孕产妇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工作。负责开展妇女青春期、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负责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妇科疾病诊疗工作,做好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妇科、产科业务指导。负责开展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儿童常见疾病诊断治疗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生命统计等基础工作;做好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负责社区保健工作。开展适宜保健服务,重点做好社区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生殖保健和老年保健工作。负责社区医疗工作,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管理和治疗及家庭医疗服务,并做好院前急救及疑难重症的初步处理和转诊工作。负责社区康复工作。对各类慢性病、肿瘤、病伤残疾者、精神病人、精神障碍患者做好康复工作。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习惯。负责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培训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负责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负责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负责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负责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负责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社区)预防保健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基本医疗服务职责。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社区)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风办)、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督查审计部、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部、院感部、药学部、中医药管理部、健康管理部、采购中心、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北院区)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西院区)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卫生院(戛洒院区)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卫生院(城区健康管理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分院)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分院)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乡卫生院(新化分院)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卫生院(扬武分院)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卫生院(漠沙中心分院)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卫生院(建兴分院)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卫生院(水塘分院)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卫生院(老厂分院)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卫生院(者竜分院)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卫生院(平掌分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改革方向和措施办法,持续深化总医院建设,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促进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

2.加快推进公改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围绕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对示范项目全面推行清单式、项目化、精准化管理,逐一建立项目管理台账,量化项目季度、年度规划建设内容与预期目标,及时跟进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进度达到预期目标,助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

3.创新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探索实施公共卫生健康网格化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医防融合、分级诊疗协同机制,最大程度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多渠道增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分步推进“防、治、管、教、康”五位一体的卫生健康网格化管理,最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4.统筹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以玉溪“健康大脑”建设为依托,有序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公共卫生“四位一体”的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站在县域“一盘棋”的高度,整体谋划县域卫生健康信息一体化蓝图,为总医院一体化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计划通过实施“新平县村卫生室云电脑项目”建设,按照逐年替换的方式配置乡村云电脑终端设备,对村卫生室办公电脑进行升级替换,满足乡村医生安全移动办公需求,实现基层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有效解决基层诊疗信息系统老化滞后影响信息共享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10人。在职实有68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8人,财政差额补助26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1人。

车辆编制41辆,实有车辆4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0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80.8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821.7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7,240.80万元对比增加1,661.78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1,935.36万元及事业收入2,557.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80.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0.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8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9,145.44万元对比增加1,935.36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02.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8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27万元,与上年8,767.18万元对比增加426.09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38.7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2.69万元;项目支出1,887.53万元,与上年378.26万元对比增加1,509.27万元,增长399.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医疗救治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30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防控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00.00万元、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补助资金300.00万元、医共体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00.00万元、乡村医生补助专项资金127.74万元、防治艾滋病经费73.47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206.19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71.9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1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8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970.04万元,主要用于县医院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86.3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支出;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99.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54.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629.9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36.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33.48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58.24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3.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54.5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49.57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7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69.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65.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6.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00.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21.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2.90万元,较上年减少5.90万元,下降4.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2.90万元,较上年减少5.90万元,下降4.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90万元,较上年减少5.90万元,下降4.9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减少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乡村医生补助专项资金127.74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对在岗乡村医生和退养乡村医生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卫生室的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重大公共卫生防控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00.00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0.00%以上;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工作,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县人民医院对乡镇转介到患者治疗成功率不低于90.00%;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完成心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项目;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最大限度促进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三)预防性体检费成本补偿经费50.00万元

绩效目标:做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免费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健康检查行为,保证健康体检质量。

1.对符合条件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向社会公开检查项目,参与免费体检人员对项目满意度高。

2.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者提供有效、便利的健康证办理渠道。

3.增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素质,提高行业安全性。

4.营造各行业积极参加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良好氛围,预防、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资产总额123,34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007.47万元,固定资产46,69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844.95万元,无形资产4,624.61万元,其他资产175.6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0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10.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6项,账面原值177.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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