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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 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好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宣传。 2.承担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平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牵头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好扶贫开发规划。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下达,并配合财政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监管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扶贫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统计。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路线图、村级施工图相关工作。负责入库项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工作。 7.牵头统筹做好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落实,动员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8.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的科技推广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牵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总结经验做法,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信息收集,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动态精准,返贫致贫风险全面消除 动态管理精细精准。从实从细做好动态管理,抓实抓准贫困对象识别、脱贫状态跟踪、贫困退出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返贫特殊群体,贫情分析扎实有效,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实现全过程精准管理。2020年动态管理,无新识别贫困户、返贫户、新增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全县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3167户11084人,脱贫不稳定户237户727人,边缘易致贫户292户1019人。 防止返贫见到实效。制定《新平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善帮扶机制,多措并举,用活用好各类脱贫攻坚政策,综合施策,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完善帮扶措施台账,定期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优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扶志扶智措施开展针对性帮扶,提高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对脱贫不稳定户237户,开展产业帮扶216户、就业帮扶90户、金融帮扶19户、低保兜底176户、特困供养6户;对边缘易致贫户292户,开展产业帮扶99户、就业帮扶88户、低保兜底175户、特困供养1户。通过强有力的精准帮扶,2020年10月,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全部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综合施策,巩固提升成效明显 就业扶贫稳定有效。建立完善“三个”清单,开展技能培训13908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1327人次;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4231人,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487人;建成7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55人;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239.36万元、生活费交通费补贴789人38.49万元、外出务工奖补470人31.9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6人10.8万元、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101人10.1万元、创业就业服务站服务补贴20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6.43万元,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见效。 产业扶贫效果显著。投入1801.37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实施产业项目26个。其中,到户产业发展资金801.4万元,实现产业发展全覆盖;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能贷尽贷,新增贷款27笔121万元,小额信贷余额6756.76万元,年内无新增逾期贷款,上年结转逾期贷款27.1万元,逾期率0.4%;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2617户9492人贫困人口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等项目培训,累计培训125期1.55万人次,实现产业培训全覆盖;大力推广“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105个新型经营主体与全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兑付带动奖补资金104.35万元,全县32个贫困村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22人,目前完成培训55人,54名致富带头人领(创)办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示范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底线标准全面守住。住房安全有保障,新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312户已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实现一站式结算,个人自付比例均低于10%,2020年报销比例达90.42%,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义务教育有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目标任务。完成资助资金5660.34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3046.99万元,普通高中及以上教育2613.35万元。饮水安全有保障,投资3055.33万元,完成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3件,覆盖建档立卡人口0.3801万人;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排查、抗旱应急、水质提升、工程管护、水费收缴、服务承诺和逐村达标评价等“七个专项”行动,覆盖1461个村(居)民小组87973户人口的679件供水工程均达到人饮安全四项评标标准,确保年内无因灾缺水情况发生。社会兜底保障有力,政策兜底惠及民生,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30175人次952.44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78人次51.9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8人次59.45万元,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民政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更加及时到位;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5.38万亩93.565万元,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101人。 易地搬迁搬出实效。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54个农村危房改造就近就地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11个易地扶贫点完成917户拆旧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宅基地复垦复绿面积达108.74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在戛洒集镇关圣庙片区、水塘哪得龙片区采用“居家式”就业模式,打造地笼加工扶贫车间1个;在规模较大集镇关圣庙片区、小坝多等安置点成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4个,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促进就业增收,目前612人贫困劳动力通过自主发展生产、劳动力转移、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均达到稳定就业。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完成总投资3029.48万元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15个,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速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全县1461个自然村均达1档8条标准。 3.提高站位,责任体系持续扛牢 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为核心,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等28次,及时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 扶贫干部关爱有加。坚决制止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规范数据填报、减少督促考核评估、精简发文办会数量、建立通报问责机制,切实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质量中。调优选派108名优秀干部组成36支驻村帮扶队,保持驻村帮扶力度不减,市县乡288个单位部门3039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确保“挂包帮”定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正向激励导向,提拔脱贫攻坚一线干部17名,其中,正科级7名,副科级10名,2020年晋升6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级,调整老厂乡、建兴乡、平掌乡3名乡镇党政正职,切实选优配强扶贫工作力量。 资金投入持续加强。专项扶贫力度加大,全县安排扶贫资金8536.10万元(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82.83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87个。行业扶贫力度不减,统筹整合各类扶贫资金2.05亿元,实施产业发展、劳动力就业转移、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安防工程全面实施,投资5088.4万元实施贫困村通村道路危险路段安防工程329.7公里,隐患处置219.1公里,极大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社会帮扶持续加强,深入实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签订精准扶贫行动协议书36份,开展产业帮扶3575.998万元,帮扶人数5128人;就业帮扶555.5万元,帮扶人数162人;公益帮扶1219.42万元,帮扶人数1224人;技能帮扶117.1万元,帮扶人数3323人;企业总投入金额5468.018万元,受帮扶36个村(社区),受帮扶贫困人口6639人。 “双推进”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农村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在贫困村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6个,每村给予50万元补助,并通过“1+1”模式整合项目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全覆盖,32个贫困村年底可完成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成立12个党组织,健全安置点基层组织体系,推动搬迁群众移风易俗,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 执纪利剑发挥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特别是“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综合分析研判,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件,立案查处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问责3单位、7名干部,提醒谈话53人,巩固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277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的844.35万元增加1929.83万元,增长 228.56%。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中追加新财字〔2020〕2号偿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平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316.95万元,偿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56.96万元等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312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53万元,占总支出的16.76%;项目支出2599.74万元,占总支出的83.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的3599.02万元减少475.75万元,减少13.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危房改造及“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支出幅度比2019年的减弱。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3.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 与上年的455.43万元增加68.1万元增长14.9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的395.42万元增加85.56万元,增长21.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6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增收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奖补;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与上年的60.01万元减少17.46万元,减少2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9.74万元。与上年的3143.43万元减少543.69万元,减少1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危房改造及“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支出幅度比2019年的减弱。 2020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主要支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经费303万元, 2.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付息经费80.18万元; 3.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经费7.46万元; 4.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指挥部公用经费20.07万元; 5.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抽样调查经费2.64万元; 6.2020年驻村工作队员意外保险经费4.28万元; 7.新平县2019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经费15.7万元; 8.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9.3万元; 9.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320万元; 10.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4.13万元; 11.2020年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项目外贷付息经费15.5万元; 12.2020年偿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平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316.95万元; 13.2020年偿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56.96万元; 14.机关党建工作经费0.5万元; 15.新平县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经费104.35万元; 16.新平县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经费5.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4%。 与上年的851.46万元增加1973.13万元增长231.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偿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平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316.95万元,偿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借款缺口补助资金156.96万元、对6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增收的新型经营主体奖补经费104.35万元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项目外贷付息3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支出147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8%。主要用于偿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新平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借款1316.95万元,偿还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借款156.96万元;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28万元、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21.73万元和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3.65万元; 9. 卫生健康支出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 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支出4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项目外贷付息41.96万元; 12. 农林水支出1,20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8%。主要用于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24.13万元,偿还2020年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项目外贷383.18万元,2020年雨露计划补助99.3万元,新平县2019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农业产业奖补104.35万元等项目; 13.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支出2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2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6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63万元,下降7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9万元,增长2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2万元,下降96.9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的减少;2.车辆老化年久失修,维修成本逐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的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万元,占90.68%;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9.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研产业发展项目、扶贫项目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相关部门调研项目、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的60.01万元减少17.46万元,减少2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开展大型的培训会,故无培训费用支出。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以下几个方面:办公费2.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54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21.9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75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3.0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3万元(固定资产64.88万元,已提折旧57.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4.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50.38 | 743.08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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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801111 2020年度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表202109180836058242021091809195219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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