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落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引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县直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严格党员干部管理,严格审批党员发展,及时督促指导党组织学习落实。统筹开展县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指导和参与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及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汇报、反映,并配合部门做好工作。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在增强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上抓落实。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切实把“两个维护”这个根本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各个方面,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提升“智慧党建”运用能力,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势和党员队伍新变化,主动运用互联网新兴技术,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 (3)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党员干部时刻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2.持续深化教育培训,在强化理论武装上抓落实。 (1)围绕庆祝建党 100 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方式。利用好“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万名党员进党校”行动计划、“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的平台,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学习身边榜样”等措施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3.推动服务效能提升,在提升岗位能力上抓落实 。 (1)积极推动党建+ 模式。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把党建工作融入城市社区发展、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探索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融合新模式,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办法,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2)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以乡村振兴为主题,发动部门党组织主动深入结对村开展支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做到资源共享、活动共建、互学互比、共同提高,在推动基层组织力提升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了党员群众和社会发展。继续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展示党员风采,促进社会和谐。 4.推动机关党建薄弱环节问题解决,在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上抓落实。 (1)不断加强调研指导。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或班子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安排部署,督促检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确保党建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继续完善措施,丰富内容,明确任务,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万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由于厉行节约政策的实施和绩效改革,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奖励性资金收入大幅减少,比2020年的99.49万元减少20.01万元,下降20.11%;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由于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完善和单位基本项目需求的减少,比2020年的26.96万元减少11.67万元,下降43.2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8万元,占总支出的85.69%;项目支出15.29万元,占总支出的14.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减少20.80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由于绩效改革,奖励性资金收入大幅减少,比2020年的78.99万元减少3.89万元,下降4.92%;二是商品服务和支出减少,由于实行厉行节约政策,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大幅压缩,比2020年的43.91万元减少17.36万元,下降39.54%;三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比2020年的26.96万元减少11.67万元,下降43.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3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由于绩效改革,奖励性资金收入大幅减少,比2020年的78.99万元减少3.89万元,下降4.92%;二是商品服务和支出减少,由于实行厉行节约政策,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大幅压缩,比2020年的16.95万元减少5.69万元,下降33.5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7万元,下降43.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项目减少,2020年的政府采购、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在2021年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由于县财政困难,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成,如: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代管离退休党支部工作项目经费及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都未能全部支付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代管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9个离退休党支部2021年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31次,产生会议费28,926.00元,支付6,157.00元;参照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老干部局、中共玉溪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玉老通〔2018〕5号)文件精神,支付直属9个离退休党支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25,820.00元。 2.春节、七一建党节困难党员、干部慰问经费。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春节、七一建党节慰问工作,按新平县委组织部《2021年春节、七一建党节拟慰问困难党员补助经费分配表》要求积极开展慰问工作,慰问党员30人次16,500.00元。其中:春节慰问党员15名、慰问金9,000.00元;七·一建党节慰问党员15名、慰问金7,500.00元。通过节日慰问,使党员同志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补助资金。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8—2022年玉溪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玉发〔2019〕3号)要求,2021年,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培训班2期,支付培训费8,611.00元,其中:4月25日—4月27日“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第一阶段)”培训班,县直机关及“两新”组织共计200余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培训;12月16日,举办2021年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班,直属离退休党员35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理论武装和专业化素质能力,为推动新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办通〔2020〕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支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和结对共建工作,支付工作经费5,000.00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党建工作经费。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办通〔2020〕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21年,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9期,培训党员1,071人;“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2期,培训党组织书记210名;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二期,培训150人;开展“万名党组织书记讲堂”8期,35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登上讲堂交流心得,处级领导上讲坛37场次,科级领导上讲坛246场次;订阅党报党刊20余类,共支付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81,541.58元。 6.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积极与新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开展代理建账工作,于每月8日前向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原始凭证,由其开展记账任凭证填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决算报表,高质量完成了2021年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但由于县财政困难,未能支付14,400.00元代理记账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减少21.52万元,下降16.9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由于绩效改革,奖励性资金收入大幅减少,比2020年的78.99万元减少3.89万元,下降4.92%;二是商品服务和支出减少,由于实行厉行节约政策,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大幅压缩,比2020年的16.95万元减少5.69万元,下降33.57%。三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比2020年的26.96万元减少11.67万元,下降43.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29万元、津贴补贴28.76万元、奖金3.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6.62%;商品和服务支出25.62万元(其中:办公费11.40万元、水费0.46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58万元、培训费2.15万元、劳务费3.5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2.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9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15%;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8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1.08%;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3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8.92%。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3.75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3.8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6.1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8.21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及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县域之间的接待、减少无实质性县区之间的交流、调研接待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78万元,下降4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4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及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县域之间的接待、减少无实质性县区之间的交流、调研接待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乡村振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9万元,下降33.57%,主要原因是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严格执行新平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开支大幅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4万元、水费0.46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0.58万元、劳务费3.5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7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1万元,固定资产38.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92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4.54 | 35.91 | 38.63 |
| 27.17 |
| 11.46 |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部门资金使用情况。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入114.99万元,较上年增加20.0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致,2021年部门预算时单位人员为5人,比2020年部门预算时单位人员增加2人。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支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14.99万元,决算数10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元、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2021年实际收入107.27万元,比预算收入减少7.72万元,下降7.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本年收入为10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58%,较上年度125.16万元减少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减少,导致各项工资福利、奖金等收入减少;公用经费减少;本年支出为10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1.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37%;较上年度100.71万元减少9.1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25%,较上年度减少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项目减少;二是离退休支部预算资金减少。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完善了《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经费管理制度》、《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新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预算管理制度。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0.85万元,比2020年1.63万元减少0.78万元,下降47.85%,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0.85万元,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及时调整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组织实施。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党建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党建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2021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2021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党建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差异;原因是既有制度缺陷、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专业水平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预算编制欠规范;二是预算编制欠规范;三是预算执行分析不深入。 2.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 3.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责任主体。要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为方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 2.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整改事项。要按照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评价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通过加强项目规划和绩效目标管理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持续推进评价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将评价结果与部门决算信息同步公开。 4.逐步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融合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结合应用,积极借鉴绩效评价方法,有效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融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是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的前提; 2.领导重视是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的核心; 3.工作人员细心负责是抓好部门、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的关键。是抓好部门、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的关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8601111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表20220922053345897 (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