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等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全县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4.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10.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6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9.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9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8,499.85万元,增长511.7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存量〔2021〕58号“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0.00万元,存量〔2021〕48号新平恒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增加1,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9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13万元,占总支出的24.45%;项目支出7,702.48万元,占总支出的75.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38.09万元,增长515.1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存量〔2021〕58号“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0.00万元,存量〔2021〕48号新平恒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增加1,0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6.57万元,增长72.35%,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增资、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增加1,000.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2.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91.50万元,增长3,550.8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存量〔2021〕58号“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0.00万元,存量〔2021〕48号新平恒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新平县财政局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0.78万元;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7.13万元;2021年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资金20.42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经费19.53万元;2021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专项经费29.96万元;新平县财政局美丽县城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25.26万元;新平恒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08.09万元;2021年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2.00万元;新平县财政局2021年公共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6.59万元;“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增加8,563.11万元,增长525.0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存量〔2021〕58号“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0.00万元,存量〔2021〕48号新平恒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增加1,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8%。主要用于2010601行政运行777.51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3.8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3,0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3%。全部用于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3,00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2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6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7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9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6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9%。主要用于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18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3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42万元;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272.98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1.3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全部用于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2.3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全部用于2179999其它金融支出1.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全部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46.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8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27.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车辆燃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新办发〔2020〕1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减少接待批次及人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6万元,增长7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万元,下降39.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车辆燃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严格执行新办发〔2020〕1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减少接待批次及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占60.95%;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占3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外出开会、培训、下乡,向上级汇报工作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省级、市级、外县人员来我县开展相关调研、会议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56万元,增长71.36%,主要原因是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奖单位部分标准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万元、电费2.08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1.32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7.39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专用材料费0.88万元、劳务费36.72万元、委托业务费278.82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3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0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万元,固定资产392.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04.55 | 11.96 | 392.59 | 314.76 | 0.00 | 0.00 | 77.83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0515357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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