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7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烤烟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烤烟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信息收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烤烟生产的整体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烟草工商企业的支持和投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全县烤烟生产的扶持政策及措施建议,协调烟草工商企业与县政府、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关系,解决烤烟生产和烟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水利、烟草等有关部门,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督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督促落实发展烟叶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产业发展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新平县烤烟生产工作将继续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不断巩固和提升新平高端特色优质烟叶产区的地位和影响力,致力于推动烤烟产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创新生产方式上持续用力,在关键技术措施落实上逐点突破,使烟叶生产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助力乡村振兴接力启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4.9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9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正常晋升,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保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9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正常晋升,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保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4.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正常晋升,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社保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5.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7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0.2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 2130104事业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89.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00.00万元,主要用于烤烟产业发展;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0.1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万元,较上年减少7.10万元,下降7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执行,厉行节约;二是未在单位公用经费中细化出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较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较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51.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执行,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烟草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 在省、市重塑烟草产业新优势的背景下,要不断巩固和提升新平高端特色优质烟叶产区的地位和影响力,建好“红塔”烟草第一车间,全县烤烟生产工作需进一步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在创新生产方式上持续用力,在关键技术措施落实上逐点突破,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上展现新作为,方能在新的烤烟生产形势下为建设“一极两区”贡献新平烟草力量。 新平县2023年烤烟生产种植面积73,200.00亩,落实种烟乡镇(街道)9个,种烟村(社区)43个,种烟小组426个,其中:“万担乡”5个、“千亩村”26个;种烟农户5,590户,同比增加525户,增长10.97%。全县种植6个烟叶品种,其中:K326品种10,000.00亩,KRK26品种7,500.00亩,红大品种80.00亩,云烟87品种28,560.00亩,云烟116品种8,200.00亩,云烟121品种18,860.00亩。2023年完成收购烟叶951.56万公斤,上等烟比例73.60%,均价35.36元∕公斤,同比增加1.85元,增长5.52%,烟农交售收入33,650.00万元,同比增加1,820.00万元,实现烤烟烟叶税7,403.00万元,同比增加400.40万元,增长5.71%。实现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企业增效的目标,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64.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8.88万元,固定资产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7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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