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000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新平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新平、法治新平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部署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创建平安新平,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的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6.督促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掌握社会管理形势和政法工作动态,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领导和指导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有关政法工作。 8.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做好政法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11.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法委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学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水平得到提升,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为抓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恐防暴、“网格化”巡防等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稳预警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完善,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全面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分析研判、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综治维稳基层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建设和综治各专项工作全面加强。 5.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党政领导包案制度全面落实,主体明确、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逐步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3.8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的445.28万元对比减少41.45万元,下降9.31%,减少原因是上年县财政安排新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而本年未安排,导致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3.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的442.09万元对比减少38.26万元,下降8.65%,减少原因是上年新增了新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而本年未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3.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5万元,与上年的预算支出315.21万元对比增加37.14万元,增长11.78%,增长原因是基数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算数增加;项目支出51.48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的126.88万元对比减少75.40万元,下降59.43%,减少原因是上年县财政安排新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而本年未安排相关经费,导致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8.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 20136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25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法部门事务等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安排支出39.2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部门事务支出;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安排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慰问支出; 2070101文化和旅游安排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安排支出39.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金安排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8.82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医疗安排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24.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万元,较上年的6.00万元减少1.60万元,下降2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减少原因是《关于印发〈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印发后,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得到大幅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万元,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较上年的3.00万元减少0.60万元,下降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是2023年新平县委政法委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调出,公务用车采用租赁方式进行保障。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6个(含特定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个项目51.49万元,与2023年的7个项目126.88万元相比,预算项目减少1个,预算经费减少75.39万元,下降59.42%,减少原因是上年县财政安排新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而本年未安排相关经费。 (一)部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为我县构建平安新平,努力建设富强新平、活力新平、文化新平、美丽新平、和谐新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铲除路霸、砂霸、村霸等行业乱象及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涉黑组织“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新平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全县矛盾纠纷调解率普遍提高。加强对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展示,有效反映政法有关工作成果,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情况等,让群众及时了解社会安全稳定情况,典型警示教育案例资讯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度,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二)预算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建设为抓手,结合辖区实际和现状,不断丰富平安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和实效,努力实现“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目标。2024年,持续做好397名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统筹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力量,组织综治、维稳、社会治理等各类政法工作培训会议70人次以上,工作会议220人次以上,出差补助90人次以上,有效提升综治中心、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等建设,制作展出宣传画、展板等制作5个以上,制作宣传册1万册以上,实施司法救助案件3个以上。 2.党建工作经费。主要为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党组织上讲坛”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召开“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活动发生的费用;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费用等。 3.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要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强化依法严惩,持续强化“打伞破网”,持续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宣传引导,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平。2024年预计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活动2场次,组织工作会议、培训300人次以上,强化线索核查管理,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到期核查结案率90.00%以上。 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3人。 5.新平县见义勇为慰问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全县30名见义勇为个人走访慰问活动,多形式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对在生活、工作上存在困难的,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并组织广大见义勇为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为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6.公务用车租赁经费。保障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务活动用车,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3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福利费1.40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15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与上年的22.68万元对比减少9.39万元,下降41.40%,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4.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万元,固定资产4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111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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