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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2-19 17:02   点击率:63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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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县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民族外事与华侨委员会、县人大监察与法制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学习贯彻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大工作新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平新实践。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人大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并按县委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2.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助推法治新平建设

聚焦“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听取和审议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新平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专题听取新平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聚焦“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成《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审查批准、颁布施行和备案审查工作,以法治手段推动新平柑桔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统筹运用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质效

聚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经济监督方面,听取和审查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听取和审议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民生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新平县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哀牢山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新平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关爱“一老一小”工作情况报告,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烤烟生产情况,专题调研新平县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跟踪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部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对上一年度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专题调研“十四五”项目前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听取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推动形成“监督、整改、评价、提升”监督闭环。

4.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聚焦“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双联系”制度,支持保障和激励代表依法履职。紧扣代表所需和履职所系,组织开展两批次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专题调研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围绕“一站一特色、一室一主题”打造一批特色站(室),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听取和审议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2025年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持续开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双评双推”工作。

5.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凝聚人大工作合力

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守牢人大意识形态阵地,讲好代表故事、人大故事;扎实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纵深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积极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帮助,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为新平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部署要求,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16,44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16,447.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3,053.00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2021年至2023年部分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428,000.00元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16,447.00元,其中,本年收入9,816,44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6,44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3,053.00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2021年至2023年部分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428,000.00元项目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16,44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16,4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70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293.00元,下降0.9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测算减少;项目支出3,628,7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6,760.00元,下降24.01%,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2021年至2023年部分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428,000.00元项目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854,63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5,007,316.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10105人大立法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立法调研工作支出;

2010106人大监督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调研工作支出;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及改善办公条件支出;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2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及执法检查支出;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731,2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保障业务工作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120.00元。主要用于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党报党刊征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9,6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4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6,4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520,32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0,85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2,88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7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741,88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1,88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5,000.00元,增长161.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元,增长5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主要原因是近些年来人大立法来人交流考察及省、市人大到我县调研公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元,增长1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0元,增长1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严重老化导致维修及燃油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000,000.00

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来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急、难、险、老、小的修路、水利建设、人畜饮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民生问题。

(二)业务工作保障经费1,640,000.00

绩效目标:通过业务工作经费的实施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2025年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新平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00.00元,增长5.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03,022.36元,其中,流动资产72,332.54元,固定资产230,689.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406.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7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0,7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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