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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务工作,相关管理及相关会议费用的支出,组织实施会议决议、决定、建议案等。 2.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3.组织市、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学习、参观、研讨、座谈等活动,切实做好组织准备和服务工作。 4.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推介政协工作经验和委员先进事迹。 5.广泛联系各人民团体、工商联以及各界人士倾听、收集各界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6.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协商工作。 7.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政协活动组工作,受市政协办公室委托,联系组织驻新市政协委员开展工作。 8.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提案联络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宗法制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委员联系群众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20〕29号)文件要求,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色优势,鼓励委员、专业组、活动组广泛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提案,为百姓代言、替百姓发声,重点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视察、提案督办等形式开展监督,促进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202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第十届常务委员会议; 2.组织委员开展协商课题调查; 3.组织委员开展视察活动; 4.组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 5.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351,164.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1,164.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604.41元,下降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604.41元,下降1.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和政策因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351,164.25元。其中:基本支出5,236,645.85元,占总支出的82.45%;项目支出1,114,518.40元,占总支出的17.5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604.41元,下降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66.17元,下降0.11%;项目支出减少70,170.58元,下降5.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36,645.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69,803.13元,占基本支出的89.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6,842.72元,占基本支出的10.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4,51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平县政协委员会履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1,185.00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协委员会六位政府购买人员每月增资和机关办公用品款。 2.十届三次会议项目经费184,169.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1月14日至17日在新平县委党校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等会议费用。 3.2024年迎春茶话会暨党外干部座谈会议项目经费9,728.00元,主要用于2024年1月23日在新平鑫悦酒店召开会议的场地费、餐费、住宿等费用。 4.新平县政协党建工作专项经费6,356.80元,主要用于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红色经典电影及党报党刊征订。 5.业务工作保障项目经费525,229.60元,主要用于开展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相关会务及联系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收集社情民意,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参考意见及资料。 6.省级2023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实践中心办公用具的购置。 7.政协工作业务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电脑、办公桌椅等购置。 8.新平县政协“双推”协商工作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市县联合开展推广国家语文字进社区活动材料和宣传等。 9.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项目经费支出8,082.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刀志荣母亲每月生活补助。 10.政协成立40周年纪念活动项目经费支出69,768.00元,主要用于政协履职纪实专题摄制及政协之歌筹备会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164.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4,604.41元,下降1.01%,完成年初预算的65.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8,14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4%,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主要用于: “2010201”行政运行支出3,972,332.31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328.00元,用于政府购买人员增资和政协履职纪实专题摄制及政协之歌筹备会等; “2010204”政协会议支出193,897.00元,用于在新平县委党校召开政协全体会议2024年1月14日至17日场地费、餐费、住宿等会议费用; “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765,229.60元,用于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相关会务及联系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收集社情民意,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参考意见及资料;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356.80元,用于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红色经典电影及党报党刊征订。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83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7.78%,完成年初预算的44.76%。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9,184.64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69.73元,用于在职转退休职业年金做实缴纳; “2080801”死亡抚恤8,082.00元,用于死亡职工刀志荣母亲每月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6,03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1,823.03元,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2,791.3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19.84元,用于大病补充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3,150.00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940.00元,决算为156,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69.66元,下降16.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40.00元,决算为132,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71%,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9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29%,完成年初预算的59.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8.73元,下降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20.93元,下降53.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9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220.93元,下降53.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940.00元,支出决算为156,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69.66元,下降16.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40.00元,决算为132,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9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高。 2.由于财政财力困难,上年车辆维护(修)费在本年支出。 3.市场价格波动,车辆油及维修费增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8.73元,下降2.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20.93元,下降53.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9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220.93元,下降53.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玉办通2号(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及玉财行251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省市检查、调研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检查、督察、调研及其他县区政协往来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842.72元,比上年减少63,787.21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玉办通2号(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压减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73.72元,差旅费40,000.00元,维修(护)费1,090.00元,公务接待费22,698.00元,劳务费165,750.00元,工会经费17,600.00元,福利费11,18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0,850.00元,办公用品购置6,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资产总额364,114.72元,其中,流动资产27,457.32元,固定资产336,657.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5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131011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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