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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1-03 18:11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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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指导财政所的业务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参与完成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审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汇总审核全县部门决算;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监缴,拟订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机构规范进行代理业务。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国库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综合与研究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条法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金融服务股、金融稳定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提振改革发展信心,锚定目标强化收入,标本兼治防范风险,守正创新深化改革,以财政担当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为新平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财政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财源培植。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推动工业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大人力投入,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梳理已经出台的企业补贴政策,整合资金,支持重点,避免无效投入。把有限资金投入到财税贡献大、解决就业多、生态环保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上,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例。创新投入方式,做实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带着资产、资金、资源与引入的企业以股权投入方式合作经营,提升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做好“三保”保障。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

3.强化资金争取。一是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特点和特色,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和申报工作,精心筛选重点项目,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从“钱等项目”积极转换为“项目等钱”;三是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4.抓实债务化解。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优先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资金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从严管控政府工程项目,杜绝形成新的政府性债务;二是做好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升项目包装质量,坚持“资金跟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提高使用效益,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实施动态跟踪监控,按“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化解方案,铸牢债务管控防线。

5.完善绩效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立足财政支出项目,继续保持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的态势,进一步拓展财政绩效评价广度,计划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部门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让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6.深化国企改革。一是根据国企改革相关要求,制定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实效;二是结合新平实际,修订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等相关机制,持续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序推进新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四是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针对部分市级已更新的国有企业管理配套文件及时作出更新修订,督促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7.防范金融风险。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金融稳定工作意见及有关精神,研究实施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落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抓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P2P网贷风险应对,配合有关部门处置金融风险。抓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融资违法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8.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根据财政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求,结合空编使用情况,积极招录和引进财政金融类、会计类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0,277,769.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77,769.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7,360,927.86元,增长81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7,360,927.86元,增长817.57%。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0,277,76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3,987.13元,占总支出的5.14%;项目支出199,473,782.03元,占总支出的94.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7,360,927.86元,增长817.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9,743.57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千方百计压降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87,660,671.43元,增长1,588.58%,主要原因是“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3,987.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15,378.41元,占基本支出的9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608.72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办公费人均支出1,373.94元、水费人均支出427.33元、电费人均支出110.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473,782.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7,370,000.00元,主要用于“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计划,国资公司积极协助万通公司对接开展融资工作,国资公司按照融资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投资人投资收益,到期偿还本金,按融资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

2.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经费453,7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网络电脑设备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光缆传输电路租用和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新平县县本级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新平县运维服务、新平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工程市场服务、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债务系统2023-2024年运维服务;新平县财政一体化基础网络设施运维服务,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财政一体化综合使用率。

3.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64,240.00元,主要用于农房保险保费补助,补助农户42,466户,其中脱贫户3,766户,普通农户38,700户。按投保公司分:贫困户人寿财保投保户1,043户,人民财保投保户2,723户。普通农户人寿财保投保户15,637户,人民财保投保户23,063户。通过实施农房保险保费补助,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政府减灾救灾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项目专项经费722,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入库评审,通过招标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签订项目入库评审及相关服务合同1份(总价包干),对2024年全县各部门申报预算项目开展入库评审工作(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评审项目不少于1,300个、绩效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计不少于2次;重大项目事前评估,通过招标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签订重大项目事前评估相关服务合同1份(总价包干),从部门申报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中抽取3个重大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作为2024年预算安排参考因素;财政绩效评价,通过招标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签订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同1份(总价包干),对2022年部门已完工预算项目中抽选5个项目(具体项目数按合同签订为准)进行财政绩效评价;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工资统发系统、专户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年内完成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预算业务培训及编审;完成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编审、上报;完成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系统等的编审、上报;支付昆明智合力兴系统技术服务费,确保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有效运作;确保非税收入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召开财政金融、国资工作会;完成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实体化改革阶段性工作。

5.新平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林业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此项目布局桂山街道、戛洒镇、漠沙镇、平甸乡和平掌五个乡镇的亚尼社区、青树社区、纸厂村、关圣村、曼蚌村、曼勒社区、曼线村、者甸村、富库村、曼干村、丫口村等3个社区、9个村委会境内,建设项目35,101.70亩,建设内容包括林地租赁及林资源获取,营造林工程、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三个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37,76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60%。与上年相比增加40,720,927.86元,增长3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326.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30,65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0%,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主要用于: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8,099,688.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支出377,292.57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支出75,5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424,717.4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37,203.85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251.4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生活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因内部管理优化使得各项费用低于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8,24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完成年初预算的62.45%。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7,320.8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57.37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364.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6,20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0,005.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3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1,929.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38.3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05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058,400.00元,主要用于“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按照“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计划,资金用于通村公路、横山水库建设、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安排年中追加。

12.农林水(类)支出516,39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17.23%。主要用于: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64,24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户、普通农户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部分支出。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303,400.00元,主要用于北银村镇银行2021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支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48,753.8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耗材、办公用品、征订报刊杂志费用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农户农房保险保费年初预算补助对象人数参照上年度补助人员预算,实际发放补助时按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名册进行补助;定向费用补贴因财政困难未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财政困难未全部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1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179999”其他金融支出19,5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制作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系监管业务补助资金,年中追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3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完成年初预算的77.12%。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78,37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只缴纳部门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30,77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30.10元,下降24.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6,976.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7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34%,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4.10元,下降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06.00元,下降71.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6.00元,下降71.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77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30.10元,下降24.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6,97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上控制经费开支。

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出国参会、考察、学习等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局靠争取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向上对接工作,同时开展调研、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加之车辆老化,油价上涨,加大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4.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完成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政府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接待,按标准接待,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4.10元,下降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06.00元,下降71.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06.00元,下降71.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是因换了保险公司,保险费较去年减少了点;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改革、金融监管、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化债及资产盘活督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608.72元,比上年减少19,804.69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千方百计压降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6,940.52元、水费23,930.60元、电费6,192.98元、物业管理费132,000.00元、公务接待费3,797.00元、劳务费255,000.00元、工会费44,000.00元、福利费5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76.62元、其他交通费用264,77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193,060.33元,其中,流动资产27,170.00元,固定资产3,165,890.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440.68元,其中固定资减少203,11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75,31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427.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228.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427.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427.6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8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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