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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国红十字总会、云南省红十字会和玉溪市红十字会制定的工作规划、计划工作。 2.开展全县备灾救灾工作,参加国内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建立备灾中心或仓库以及网络,开展募捐筹资工作。 3.开展卫生救护、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新会员和志愿者,壮大红十字队伍。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人道主义意识。 6.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交流与合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卫生救护、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管好用好“红十字救护站”“红十字志愿服务站”等已建成的服务阵地,围绕“抓基础、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工作思路,下沉基层指导服务工作大局,逐步建设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夯实,“五有”和“十个一”提质扩面。截止目前,为全县15个基层红十字会协调配备模拟人、三角巾等培训物资一批20,000.00余元;新建新化中心学校红十字会1个,完成任务数1个的100.00%;发展红十字个人会员205人,完成任务数200人的102.50%。 2.“三救”能力显著增强。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五个常态化”推进救护培训“五进”,依托“博爱送万家”“博爱救急”活动,实施博爱助学、助困、助医以及关爱农村“一老一小”等救助工作,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护能力、人道救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县“三救”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组建县级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1支66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12,006人,其中,开展救护员取证培训224人;依法募捐救助资金累计达到4,817,673.77元,其中,募集教育发展资金2,388,250.00元,“5.8人道公益日”项目筹款38,319.65元,“99公益日”关爱“一老一小”项目筹款107,126.16元。实施“医疗救助”25人;实施“助学帮扶”3,814人;“博爱送万家”慰问活动受益群众达1,468人;争取“小天使基金”120,000.00元,对4名白血病儿童给予救助每户30,000.00元。 3.“三献”服务持续深化。 主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广泛宣传新修订的《玉溪市献血管理办法》《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规条例,开通微信公众号“三献”扫码登记平台,建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关怀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红十字精神,“三献”知晓率和参与面不断提高。截至目前,累计无偿献血2,286人次、802,400.00毫升;完成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10人;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10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备灾救灾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5,88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881.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0,555.84元,增长2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0,555.84元,增长22.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公务员调入两人,相应基本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095,881.9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751.9元,占总支出的95.52%;项目支出49,130.00元,占总支出的4.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555.84元,增长22.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003.84元,增长22.75%;项目支出增加6,552.00元,增长15.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和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75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1,117.74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25,634.16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3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委托代理记账专项资金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委托代理记账,规范会计工作。 2.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和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及办公经费支出34,7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提高应急救护培训的覆盖面、普及率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及志愿服务队工作能力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88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0,555.84元,增长22.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调入两人,相应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1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完成年初预算的37.07%。其中: “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3,91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和工会费; “2013999”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10,080.00元,主要用于器官捐献慰问;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委托代理记账专项资金、邮电费、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及志愿者业务技能培训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93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9%。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794.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1601”行政运行支出782,139.2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51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完成年初预算的84.87%。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75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757.8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2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61.09%。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9,259.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3.11元,增长8.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6%,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2,0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4%,完成年初预算的29.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98.11元,增长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05.00元,增长52.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05.00元,增长52.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3.11元,增长8.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2,0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控车辆运行,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98.11元,增长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05.00元,增长52.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05.00元,增长52.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年限长而老化,运行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公益、取证培训和机关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34.16元,与上年增加43,045.83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外人员工资不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443.16元,劳务费:28,050.00元,差旅费389.00元,培训费1,250.00元,公务接待费2,052.00元,工会经费4,000.00元,福利费4,2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00.00元,其他交通费4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26,185.04元,其中,流动资产19,401.30元,固定资产6,783.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66.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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