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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7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烤烟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烤烟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信息收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烤烟生产的整体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烟草工商企业的支持和投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全县烤烟生产的扶持政策及措施建议,协调烟草工商企业与县政府、财政、银行、保险等部门的关系,解决烤烟生产和烟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水利、烟草等有关部门,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督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督促落实发展烟叶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产业发展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新平县烤烟计划面积7.30万亩,收购任务950.00万公斤。规划种植10个品种,其中:K326品种1.00万亩、KRK26品种0.71万亩、云烟87品种1.438万亩、云烟121品种4.132万亩,试验品种云烟99、云烟100、云烟105、云烟300各20.00亩、云烟301品种100.00亩。烟农户数5544户,涉及9个乡镇(街道)、44个村(社区)、430个村(居)民小组。 全县完成烟叶收购950.00万公斤,在烟叶价格保持不变和烟草行业收购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出口备货收购计划76.365万公斤,与上年相比增加25.865万公斤,受出口备货指标影响,全县各项指标均有所下降。其中上等烟占72.79% 、与上年相比下降0.81%;均价34.20元∕公斤、与上年相比减少1.16元/公斤;实现烟农交售收入32,486.51万元,烟叶税7,147.03万元。2024年,全县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种植烤烟298户,面积3,027.70亩,交售烟叶38.06万公斤,收入1,225.21万元;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户均收入4.11万元,人均交售收入1.00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349,58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479.81元,占总收入的61.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2,100.79元,占总收入的38.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1,842.19元,下降6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3,942.98元,下降45.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347,899.21元,下降72.2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烟草产业扶持资金减少;二是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取消了对新平的捐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867,37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987.41元,占总支出的32.09%;项目支出2,626,386.19元,占总支出的67.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3,652.81元,增长4.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458.84元,下降5.95%;项目支出增加242,111.65元,增长10.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县级财力困难,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全额缴纳;项目支出增加是上年结转捐赠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987.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7,966.29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021.12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6,386.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代理记账服务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8,52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1,410.4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支部活动、订阅报刊等支出; 4.烟草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82,156.00元,主要用于磨刀村雪茄烟晾房建设补助支出; 5.烟叶生产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417,7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烟用物资补贴等支出; 6.利息收入资金支出2,100.79元,主要用于上缴利息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47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3%。与上年相比减少1,213,942.98元,下降45.61%,完成年初预算的23.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78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完成年初预算的85.45%。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255.8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52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因财力困难未全额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05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主要用于: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33.0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304.5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0.0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较上年上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36,28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主要用于: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956,229.1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单位公用经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等支出;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82,156.00元,主要用于磨刀村雪茄烟晾房建设补助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417,7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烟用物资补贴等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年初预算未落实到位。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3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9,30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住房公积金未全额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7,49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56.50元,下降49.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7,498.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98.50元,下降4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58.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58.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49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56.50元,下降49.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7,49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998.50元,下降4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58.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烤烟生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064,185.88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5,911.53元,固定资产38,274.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6,096.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34.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98.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98.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7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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