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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业务工作及财政能力建设。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其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等有关监督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新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上级对新平县的转移支付。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在县级管理权限内,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8.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全县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会计管理工作。实施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相关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推荐企业上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4.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1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全县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的规划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1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8.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9.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0.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股)、国库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综合与研究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条法股)、资产管理股(债务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金融服务股、金融稳定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合作中心会计核算不单独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新平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聚焦省委“3815”战略和市委、县委部署要求,提振深化财税改革信心,锚定目标强化收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进”的姿态夯实“稳”的基础,以“破”的勇气提高“立”的质效,砥砺前行,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持续提供财政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财源培植。加大财力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资金的助推作用,企业自有资金的内生作用,推动工业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加税收来源。二是积极组织收入。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利民政策,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从严堵塞税收漏洞,避免税收流失;提升非税收入执收效率,对非税收入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积极开展调研核查,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确保预算收入按计划完成,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执收率;落实局领导及股室联系乡镇(街道)抓财税收入工作制度及资金调度激励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工作的指导及资金支持,发现、培育和运用各类典型,努力提升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树立向上争取意识,结合新平特点和特色,加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力争获得中央和省、市的最大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谋划和申报工作,精心筛选重点项目,策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从“钱等项目”积极转换为“项目等钱”;提高执行力,把争取到资金、项目或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提升工作效率,来有效提升向上争取的竞争力。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做好“三保”保障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严格按照批准的“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执行,不擅自改变支出用途,不随意调减“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用于安排其他方面支出;加强库款资金统筹调度,严格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支出顺序安排支出。二是做好转移直达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及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尽快支付到位,达到惠企利民的目的。并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等信息,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入库项目评审,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督促预算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运行监控填报工作,并开展财政重点项目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正,保障年度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国企改革相关要求和2025年市国资委对各县(市、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指标,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实效;按照各企业制定的《待注销企业清偿注销方案》有序推进企业清偿注销工作,强化企业“瘦身健体”,实现企业资产、业务有效整合重组;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不断盘活现有工作人员,实现人力资源科学配置,推进各企业高效运转。 4.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工作大局,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根据财政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求,结合空编使用情况,积极招录和引进财政金融类、会计类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3,889,33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89,339.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6,388,429.38元,下降88.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388,429.38元,下降88.64%。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债务化解专项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3,889,33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2,188.39元,占总支出的52.63%;项目支出11,317,151.39元,占总支出的47.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6,388,429.38元,下降88.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8,201.26元,增长16.37%。主要是2024年电话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公积金、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养老保险结转至2025年支付和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减少188,156,630.64元,下降94.33%。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荣耀新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债务化解专项经费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72,18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00,81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1,377.25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办公费人均支出2,670.71元、水费人均支出114.97元、电费人均支出292.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17,151.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预算改革业务”项目经费213,656.38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费尾款、信息系统服务费。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目经费254,787.24元,主要用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费、新平大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位照片墙制作费、新平县振兴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租车费、新平天和汽修厂车辆修理费、新平昌荣电脑有限公司打印机耗材费、驻村工作队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经费、非税收入系统运维费公务卡报销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费等。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9,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塘镇、戛洒镇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9,33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948,429.38元,下降5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46,82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8%,完成年初预算的98.60%。主要用于: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8,887,152.1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发放工资、考核奖、失业保险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物业管理费、办公费、修理费等。 “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213,656.38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费尾款、信息系统服务费。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75,500.00元,主要用于电子化支付人行端维护费、预算执行技术服务费。 “2010607”信息化建设208,729.95元,主要用于电费、机房屋顶维修费、计算机购置费、办公耗材费、债务系统年度运维费、财政内网专线租用费、复印打印费等。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4,787.24元,主要用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费、新平大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位照片墙制作费、新平县振兴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租车费、新平天和汽修厂车辆修理费、新平昌荣电脑有限公司打印机耗材费、驻村工作队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经费、非税收入系统运维费公务卡报销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费等。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96.00元,主要用于党建资料征订费、党建引领清河活动租车费、离退休支部班子成员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电话费、2023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结转至2025年支付,在职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0,63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03,211.3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1,632.94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79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8,98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1,365.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4,587.7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46.5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488,89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2%,完成年初预算的350.47%。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02,605.00元,主要用于农房保险保费财政补助。 “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9,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塘镇、戛洒镇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工程预付款。 “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86,286.82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材料装订费等。 “2130801”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北银村镇银行202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年初无预算,“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只支付了202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1,06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省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1,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完成年初预算的85.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2025年公积金缴纳了1-10月份,11-12月份未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决算为33,98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6.50元,增长10.4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740.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58%,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2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63.50元,增长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43.00元,增长3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43.00元,增长38.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8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6.50元,增长1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74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上控制经费开支。 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出国参会、考察、学习等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局靠争取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向上对接工作,同时开展调研、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加之车辆老化,油价上涨,加大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 4.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完成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政府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接待,按标准接待,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数。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63.50元,增长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43.00元,增长3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43.00元,增长38.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是车辆购置年限长,零件老化,维修费用及燃油费相对要高;公务接待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交回伙食费冲抵接待费金额2,040.00元,比上年3,728.00元冲抵金额少1,68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市争取项目、开会、学习,下乡验收项目、下乡培训业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考察调研、工作督导、工作指导、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377.25元,比上年减少17,231.47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千方百计压降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76.30元、水费6,783.20元、邮电费44,880.00元、物业管理费121,000.00元、公务接待费5,240.00元、劳务费258,750.00元、工会费45,600.00元、福利费38,307.6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40.12元、其他交通费用254,9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999.9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50,584.13元,其中,流动资产1,769.77元,固定资产248,814.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2,476.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2,476.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85.84平方米,账面原值5,319,950.2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8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88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88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888.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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