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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新平、法治新平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部署上,加强对政法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创建平安新平,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6.督促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掌握社会管理形势和政法工作动态,研究政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领导和指导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有关政法工作。 8.研究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搞好政法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县纪检监察委员会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11.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法委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 所属部门为3个,分别是: 1.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法学会 纳入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本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县政法工作按照“12345”工作思路抓实抓细,全方位护航新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突出安全稳定这条主线,坚决守住政治安全。强化涉政领域排查,开展宗教风险隐患治理,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2.是完善“不放心的事、不放心的人”两张清单,全面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开展查风险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紧盯工程建设“两拖”等重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专班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包案化解。成功调处各类一般性矛盾纠纷1,379件,成功调解治安案件1,862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信访310件批次343人次,办结245件批次,办结率71.4%;县级党政领导开展接访下访81次,解决矛盾40件。抓实抓细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4,470余人次,列管重点人员2,947人,未发生漏管失控情况。 3.用好三支队伍,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牢本区域本领域基层治理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当好“施工队长”。12名乡镇(街道)挂职副书记专职协助政法委员抓好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建立员额法官联系乡镇(街道)、社区警务融入村(社区)综治中心等机制,125名综治专员和124名法治副村长认真履职,基层网格员充分发挥基层触角高效精细的服务作用,助推村(社区)平安法治建设。 4.立足县乡村网格四个阵地,构建高效落实的工作体系。投入资金125.00万余元,137个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按照“七有”标准全部完成规范性建设。县级综治中心采取入驻、常驻、轮驻等方式整合运行,打造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5.一以贯之抓实五项重点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命案防控各项措施,妥善处置和稳控具有现实危害性的不放心事75件,不放心人34人。全县发命案2起。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持续开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扭转。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均同比下降。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深化九大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初步完成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0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结75件88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3,913,66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022.82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6,640.00元,占总收入的0.9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91,005.10元,增长29.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3,998.10元,增长31.7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2,993.00元,下降53.99%。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调入人员4名,人员类经费收入增加,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费和单位自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故2025年部门收入决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3,930,727.82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284.32元,占总支出的89.13%;项目支出427,443.50元,占总支出的10.8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0,404.10元,增长29.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4,554.47元,增长29.81%;项目支出增加95,849.63元,增长28.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调入人员4名,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费和单位自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故2025年部门支出决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3,284.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5,225.82元,占基本支出的93.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058.50元,占基本支出的6.51%。办公费人均支出687.74元,差旅费人均支出201.53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263.00元,劳务费人均支出3,600.00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611.76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5,304.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443.50元。其中: 1.公务用车租赁经费159,76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和专项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综治维稳工作经费68,999.90元,主要用于支持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党建工作经费3,91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员教育培训以及党建工作的日常开支,确保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铁路护路工作经费71,605.00元,主要用于铁路沿线的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护路联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沿线社会稳定。 5.新平县见义勇为慰问经费16,740.00元,主要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和表彰,弘扬社会正气,激励更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27,588.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的抚恤补助发放,确保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7,022.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与上年相比增加903,998.10元,增长3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9,28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3%。主要用于: “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539,874.76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县委政法委机关的日常运转,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公务接待等基本支出; “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9,6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县委政法委机关的日常运转,包括公车租赁费、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761.50元,主要用于支持党建工作的开展,以及新平县委政法委协调推进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包括政法队伍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确保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编制时,2025年新增调入人员4名,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对党建活动及队伍建设、工作推进的具体经费需求预估不足,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6,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完成年初预算的70.93%。主要用于: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6,740.00元,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慰问和表彰,弘扬社会正气,激励更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和部分工作计划调整,以及节约开支措施的实施。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邮电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2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114.24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社保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7,588.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因素影响了预算的执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40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7%。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2,413.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6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生育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1,453.3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7.1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等因素影响了预算的执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3,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333,386.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确保职工住房福利得到有效保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以及年内人员流动变化。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4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6.00元,增长5.8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47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8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6.00元,增长5.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6.00元,增长5.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6.00元,增长5.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4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6.00元,增长5.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6.00元,增长5.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完善印发了《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接待范围扩大,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任务艰巨,故202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综治维稳、命案防控、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工作检查、督查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058.50元,比上年增加41,363.10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办公过程中,虽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但人员增加,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91.50元,差旅费3,426.00元,公务接待费4,471.00元,劳务费61,200.00元,工会经费10,400.00元,福利费10,500.00元,邮电费9,4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01,437.06元,其中,流动资产60,156.21元,固定资产141,280.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79.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3,163.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82,40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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