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承担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保卫等工作职责。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提高政治站位,紧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持续抓好玉交安委﹝2021﹞1号文件(玉溪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联合攻坚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每月开展交通事故精准分析研判、每半月多部门联合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促进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4次,全面分析原因,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二是召集2家客运企业、46家货运企业法人、管理人约谈共2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召集矿山、砂厂、石厂货源企业88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从源头杜绝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召开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席会3次,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二)聚焦“减量控大”主线,事故预防多措并举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省、市各级领导指示精神,聚焦交管主责主业,围绕联合攻坚整治方案,切实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预防减少亡人交通事故作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交通秩序净化,在执法管控上决战冲刺。一是持续抓好“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把推进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工作的开展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新平县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清单,明确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乡镇、街道参与,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督促落实。采取U盘广播的方式定期、定时播出交通安全资讯、行车安全常识、交通法规、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宣传音频或访谈内容,做到“设备有人管、节目有人播、服务有人做”,确保“大喇叭”按时响、长期响,响出效果、发挥作用。目前,拥有的744套“大喇叭”每周至少播3次。二是持续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动起来。实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干部职工包村民小组的责任包保方式,将“两站两员”建设纳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重点督办事项,列出清单跟踪督办,明确专项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道落实情况实行“每季度一专项督导”。同时,全县113处护林防火卡点263名人员同时开展劝导工作。截至11月29日,通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人、车、路等基础信息109条。通过“农交安”手机APP采集录入动态工作信息36,138条。三是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夯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带领督查组分赴12个乡镇(街道)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排查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124处,估算整治资金3,200.00余万元;国省道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7处,估算整治资金10,190.05万元;排查事故多发点段86处理。分别责令县交通运输局、新平公路分局制定整改方案、责任整治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对暂时难以完成治理任务的隐患点、段,设置醒目彩带、警示桩等提示标志。共排查出汛期道路安全隐患21处,其中:227国道排查出需要整治的路段13处;323国道(新三公路)排查出需要整治的路段7处;大新公路排查出需要整治的路段1处。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对超速、超员、无证、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曝光力度,收集典型案例提炼经验教训,以案说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力量深入村委会、村民小组、企业、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切实做到全覆盖,全面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上报简讯108篇,其中被支队内网采用60篇,外网玉溪支队微信公众号采用15篇。CCTV-2采用2次,公安部交管局微博采用1次,云南法制报采用2次,玉溪人民广播电台采用1条,新平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采用7条。进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27次,进学校15次,进企业12次,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提示信息16条,覆盖6,000余人,完成长效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喷涂496条,制作长效交通安全标语18条。深入客运站场在客车车厢内前部、座椅靠背等位置粘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帖”3,338张,云滴出行、网约车、出租车粘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帖”210张。利用短信开展点对点的集中提示推送“三超一疲劳”违法肇事、不系安全带导致群死群伤等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危害后果17条。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7起。五是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分析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制度,持续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11月29日,共现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39,876起(其中:酒驾醉驾536起,无证驾驶1,142起,货车超载78起,涉证涉牌2起,“百吨王”11起。六是密切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发布路况信息15条,提示驾驶人注意“降速、控距、亮尾”。根据降雨量、能见度、路面湿滑等情况,相应采取分级分类分车型管控措施,必要时该封路的封路、该停运的停运。 (三)加强城市主要干道、重点部位巡查防控。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每天安排40名警力维护县城区交通秩序,下雨时,增派警力对主要路口采取分级分类分车型管控措施,必要时该封路的封路,高效应对处置各类交通应急事件。8月24日县城大暴雨后,对全城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洪涝灾害影响车辆通行隐患点5处。积极主动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加大排水设施建设及维护,及时对下水管网进行清理。 (四)强化校园周边安全守护,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调配警力,加强重点道路巡控,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驾驶、多拉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一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1次,分4个检查组对全县141所中小学、83家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出不规范的交通标志标17处、分隔设施2处、停车设施5处,全部通报相关部门整改进行。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13处。二是开展校园周边停车问题排查,重新施划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停车位718个,路面临时停车位75个。三是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排查接送学生车辆87辆,排查农村面包车驾驶人58人,排查班线客车驾驶人2人,排查三轮摩托车47人,三轮电动车驾驶人28人。四是深入27所中小学校、13所幼儿园讲授交通安全课30堂,发放宣传资料0.65万份,0.70万名师生接受教育。共查处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1起,三轮摩托多拉人19起、拖拉机违法载人17起,三轮摩托逾期未检验11起,电动自行车多拉人警告教育155起。 (五)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和COP15交通安保任务。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主线,精心组织、全警投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交出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满意答卷,COP15第一阶段会议安保维稳决战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坚持政治站位,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抓领导、强组织是引领;二是坚持未雨绸缪,以最高的情报研判机制抓谋划、强部署是前提;三是坚持合成作战,以最实的专班化运作抓统筹、强推进是平台;四是坚持主责主业,以最高的等级勤务抓整治、强攻势是关键;五是坚持挂包督战,以最严的标准要求抓督导、强落实是抓手;六是坚持战时纪律,以最佳的战斗状态抓作风、强队伍是保障。 今年以来,全县无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交通案事件,无因执法不公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无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无涉警负面舆情炒作。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管理服务惠民生。全面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结合新平县实际,在原来服务群众的基础上,推行实施车管所延时服务,即: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延时1.00小时,周六全天对外办公,设置彝族、傣族“双语”服务窗口和老、弱、病、残、孕“绿色窗口”通道,开展微笑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接待群众态度热情,同时继续深化“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截至11月29日,共办理机动车业务53,680笔,其中注册登记9,282笔,转移登记2,676笔,变更登记234笔,抵押登记358笔,注销登记12,738笔,转入业务373笔,档案更正57笔,车辆年检23,524笔,其他业务4,438笔。办理驾驶人业务22,212笔,其中初次申领5,351笔,增驾申请5,714笔,补证换证10,796笔,满分学习165笔,注销登记27笔,驾证转出29笔,其他业务130笔。“一站式为”服务为群众往返跑、多头跑节约各项支出25.19万元,深受群众好评 (七)及时补充战时防疫物资、后勤保障物资和生活保障经费,坚持疫情检查卡点、交警执法服务站静态检查和路面执法动态巡查相结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边境管控、“三非外籍人员”查缉遣返、涉疫物资运输等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020年1,440.62万元相比减少157.19万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是开展部分经费尚未支付,等财政通知后再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23万元,占总支出的86.89%;项目支出168.20万元,占总支出的1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70.13万元对比减少286.70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业务费等经费尚未支付完,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5.23万元。与上年2020年1,374.71万元对比减少259.48万元,下降18.88%,主要原因:2021年部分款项待支付,如印刷费待付款为20.95万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0万元。与上年2020年195.42万元对比减少27.22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开展,项目预算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020年1,570.13万元对比减少286.70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分析是:部分项目已完工待支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10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4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06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职工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0.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4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63.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4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2万元,完成预算的8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92万元,完成预算的8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同城人员不得接待,接待费减少;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4.39万元,增长12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76万元,增长12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76万元,购置车辆2辆。因原有车辆老化,无法满足现行的工作需求,已报废处置,为更好开展公安交警办案工作2021年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公安交警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06万元,与上年687.07万元对比减少223.01万元,下降32.46%。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款项待支付,如印刷费待付款为20.95万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02万元、印刷费1.44万元、水费2.24万元、电费4.00万元、差旅费4.08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3.34万元、培训费4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14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2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2020年2,137.9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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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413.09 | 16.06 | 2,127.03 | 1,468.60 | 203.18 |
| 45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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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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