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4.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做好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6.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行业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 8.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做好交通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9.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安全技防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作风建设以及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4.负责指导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指导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5.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全县公民出国(境)受理、审核业务,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岗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的登记备案和信息更新维护;负责本县公安国际警务合作;负责本县公安系统因公出国(境)的组织及服务工作,依法处理“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涉外案(事)件;指导全县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17.负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暴乱骚乱、劫持、大规模聚众滋事等案(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布防、堵截、抓捕暴力恐怖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及重大事件现场稳控等任务;负责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紧急救助危难群众等工作。 18.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措施;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进行侦查、调查;承担新平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担当职责使命,党的二十大系列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稳字当头,以“雷霆”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打跨”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高站位抓好 “四个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助力交通事故预防取得新成效。实施“五户联保”助力枪爆物品清理收缴取得丰硕战果。 2.立足公安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为。积极落实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要求,构建惠民营商的优质“软”环境。深化警、企协作机制,积极将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深度融入全县大大小小企业,主动搭建警企连心桥,推行产房警务等坚持打防并举、侦稳并重,有效防范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领域违法犯罪。 3.深化机制改革,公安高质量发展后劲更加实足。做实现代警务条件下的情报指挥中心主业、基业和新业,有效支撑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深化执法质量考评,严格实行“一案一审一表”案件审核制度及“中层领导办案制度”,强化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4.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展现新风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问题整改、肃清流毒、纪律作风大整顿、“四级联创”和“两转一强一提”主题活动等为抓手,深入推进“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加强和改进督察督办工作,强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典型选树,精准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努力推出一些覆盖面更广、精准度更高、实效性更强的从优待警举措,充分激发活力警营内生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所属部门1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拘留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派出所;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派出所;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派出所;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派出所;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派出所;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派出所;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派出所;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派出所;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派出所;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派出所;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49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在途报废3辆执法执勤车辆,2022年未及时完成账务处理,已于2023年完成报废和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1,319,965.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14,470.63元,占总收入的97.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05,495.25元,占总收入的2.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37,406.21元,增长10.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93,515.29元,增长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43,890.92元,增长64.04%。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合并交警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二级预算部门核算,故本年度收支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0,734,453.54元。其中:基本支出81,593,573.99元,占总支出的89.93%;项目支出9,140,879.55元,占总支出的10.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63,179.70元,增长7.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757,673.92元,增长25.85%;项目支出减少10,694,494.22元,下降53.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交警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合并至公安局统一核算,人员运转经费合并至公安局核算;二是受县级财力影响,本年度安排重点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593,573.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97,193.81元,占基本支出的7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396,380.18元,占基本支出的29.90%。人均日常支出104,705.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40,879.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组织事务支出15,710.00元,用于保障离退休党支部及党建等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9,125,169.55元,用于保障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勘查实验室达标升级建设、执法办公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14,470.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上年相比增加6,260,592.58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交警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合并至公安局统一核算,人员运转经费合并至公安局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组织事务15,710.0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5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656,22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6,651,034.4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400.00元;信息化建设872,583.00元;执法办案7,481,815.74元;其他公安支出492,387.9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48,64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26,935.13元;抚恤421,71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66,75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66,753.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7,1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727,1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此事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4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8,78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84,315.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3,226.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24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2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4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8,78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84,31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3,226.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二是我单位车况差、年限长,运行维护费用历年增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8,523.84元,增长2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6,715.05元,增长10.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1,242.79元,增长2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6.00元,增长1.3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二是我单位车况差、年限长,运行维护费用历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因我单位近年来车况差、年限长,运行维护费用历年增长,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新本年度报废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226.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对我单位考核、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96,380.18元,增加7,897,084.93元,增长47.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交警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合并至公安局统一核算,人员运转经费合并至公安局核算,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915,53.62元;印刷费79,869.40元;咨询费24,000.00元;水费61,675.60元;电费471,260.62元;邮电费17,672.40元;差旅费19,570.00元;维修(护)费41,592.25元;培训费1,600.00元;公务接待费1,733.00元;被装购置费20,985.00元;劳务费20,253,502.38元;委托业务费10,338.04元;福利费14,259.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154.33元;其他交通费用2,112,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42,511,718.49元,其中,流动资产3,225,454.74元,固定资产139,286,263.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1,026.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8,687.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0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0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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