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0-16 16:10   点击率:138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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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4.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做好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管场所开展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6.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行业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

8.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做好交通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9.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安全技防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作风建设以及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4.负责指导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指导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5.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全县公民出国(境)受理、审核业务,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岗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的登记备案和信息更新维护;负责本县公安国际警务合作;负责本县公安系统因公出国(境)的组织及服务工作,依法处理“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涉外案(事)件;指导全县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17.负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暴乱骚乱、劫持、大规模聚众滋事等案(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布防、堵截、抓捕暴力恐怖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及重大事件现场稳控等任务;负责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紧急救助危难群众等工作。

18.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措施;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进行侦查、调查;承担新平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来,新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开局起步,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市局党委“七大格局”、实施“四大工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公安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过硬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新平县政治社会和治安大局总体平安稳定,无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事件、无规模性跨区域非法聚集和赴省进京集访案事件、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涉稳舆情炒作事件、无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无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刑事、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11.20%2.60%,实现命案“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拘留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拘留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51辆,在编实有车辆5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6,153,877.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73,877.12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66,088.76元,下降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40,593.51元,下降4.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25,495.25元,下降59.07%主要原因是整体经济形势不佳,年内财政收入减少,对部门的项目经费进行调整,公安部门的财政拨款项目经费也随之减少。其他收入来源受到影响,其他收入向上争取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6,637,368.75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3,332.40元,占总支出的91.51%;项目支出7,354,036.35元,占总支出的8.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97,084.79元,下降4.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0,241.59元,下降2.83%;项目支出减少1,786,843.20元,下降19.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严控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283,332.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38,589.75元,占基本支出的69.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44,742.65元,占基本支出的30.96%办公费人均支出1,929.70元、差旅费人均支出394.95元、电费人均支出3,254.77元、福利费人均支出421.19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793.22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72.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766.84元、劳务费人均支出83,848.19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8,979.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均支出2,644.50元、水费人均支出545.07元、维修(护)费人均支出93.87元、委托业务费人均支出5.08元、物业管理费人均支出220.34元、印刷费人均支出3.56元、邮电费人均支出6.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54,036.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4,793.0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市级补助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2.新平县公安局2023年党建工作及离退休党支部经费8,495.50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培训费、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工作补贴、退休党支部学习材料征订等开展党建工作支出。

3.新平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35,000.00,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3辆购车和车辆购置税支出。

4.新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辅助人员服装采购专项资金233,990.00,主要用于交警大队辅警人员服装费。

5.新平县公安局烟草协作办案经费612,648.53元,主要用于部分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和烟草执勤室工作人员工资、办案业务费支出。

6.新平县公安局“三非”人员补助专项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三非”人员的管理与处置工作、开展“三非”人员身份核查工作支出。

7.新平县公安局拘留所建设等工程欠款资金434,793.02元,主要用于扬武派出所备勤用房、食堂修缮部分费用、县城洪灾桂山所搭路及修缮工程费用、建兴派出所值班室、大门改造建设工程部分费用、戛洒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五楼平台防水翻新项目费用、拘留所室外附属工程部分费用、桂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及备勤室房顶修缮费用、新化派出所备勤用房改造项目支出。

8.新平县公安局2022年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勘查实验室达标升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3,763.17元,主要用于2022年移动光纤租用费、2023年移动4G流量租用费等公安信息化建设与电子勘查实验室的提升改造工作支出。

9.2023年提前下达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977,992.37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案件鉴定费、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购置侦查设备、采购交通执法设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办案业务支出。

10.2023年下半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42,378.73元,主要用于补充执法装备、计算机配套产品及网络耗材费、社会治安防控勤务等级餐饮保障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类费用。

11.新平县公安局案件鉴定经费663,574.32元,主要用于聘请专业的法医对刑事案件中的尸体、伤情等进行检验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损伤程度等关键信息等各类案件侦查过程中的鉴定工作。

1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经费102,7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本部门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遗属人员各项待遇。

13.新平县公安局警犬饲养经费30,318.00元,主要用于警犬训练器材、犬粮等警犬饲养日常开销。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23年提前下达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油料费和车辆修理费支出。

15.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省级补助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16.新平县公安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警营文化建设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申报部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拍摄视频费。

17.新平县公安局职工死亡抚恤资金195,21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8.新平县公安局监管场所给养缺口补助专项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19.新平县公安局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175,843.10元,主要用于制作安全宣传栏和办公耗材、司法鉴定费和专案支出。

20.新平县公安局2023年业务工作保障项目资金97,273.61元,主要用于18辆电瓶车和4辆摩托车保险费和差旅费等办案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73,877.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相比减少4,040,593.51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严控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9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495.50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办公费、差旅费和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工作补贴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765,36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9%。其中: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65,245,587.7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奖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4,793.02元,主要用于申报部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拍摄宣传视频支出、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及拘留所建设等工程建设支出;

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173,763.17元,主要用于移动光纤租用费和移动4G流量租用费等通信服务费;

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4,413,945.42元,主要用于人员差旅、设备购置、信息收集与分析、证据保存案件研讨、案件鉴定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培训学习以及与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必要办案业务费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支出267,273.61元,主要用于设备与设施维护、案件侦查与办案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3,42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和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321,614.0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3,843.31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7,96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07,20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47,361.1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74,736.09元,主要用于公务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85,111.09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9,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49,387.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000.00元,决算为1,371,57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000.00元,决算为1,352,979.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18,5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1,57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000.00元,决算为1,352,97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18,5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2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年内对报废执法执勤车辆3辆,同时因执法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执法执勤车老化严重等因素导致实际执法任务量、重大突发事件、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公安部门需要更多地出动公务用车进行现场勘查、巡逻防控、追捕逃犯等工作,从而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7,216.71元,下降1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84,315.0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9,753.34元,增长1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55.00元,下降54.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和接待范围,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审批和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车辆闲置和空驶情况。同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费用,通过定点维修、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成本。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实时跟踪“三公”经费的支出进度和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确保经费支出始终在可控范围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法强基补短板等综合调研、专题采访拍摄等调研类工作类6次,接待69人次,发生费用5,218.00元,年终考核工作督导等工作督导工作类5次,接待47人次,发生费用3,360.00元,案件侦办核查工作类14次,接待141人次,发生费用10,014.00元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44,742.65元,比上年增加148,362.47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水电费用等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增加使机关运行成本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5,410.30元、印刷费840.00元、水费128,636.22元、电费768,124.56元、邮电费1,454.00元、物业管理费52,000.00元、差旅费93,208.00元、维修(护)费22,153.87元、公务接待费17,015.00元、劳务费19,788,173.64元、委托业务费1,200.00元、工会经费187,200.00元、福利费99,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974.23元、其他交通费用2,119,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102.83元、办公设备购置5,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99,319,428.53元,其中,流动资产2,716,422.76元,固定资产93,031,251.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571,754.1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02,643.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87,66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15,3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304,68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305.00元;出租房屋189.40平方米,账面原值207,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5,331.9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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