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侦查和处理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突发事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4.负责全县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危害金融、财税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做好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外国人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6.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保安服务行业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 8.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做好交通警卫工作,依法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各类交通事故。 9.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计算机管理监察和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安全技防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 11.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作风建设以及纪律检查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前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贵)宾的警卫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4.负责指导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和指导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5.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全县公民出国(境)受理、审核业务,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岗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的登记备案和信息更新维护;负责本县公安国际警务合作;负责本县公安系统因公出国(境)的组织及服务工作,依法处理“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涉外案(事)件;指导全县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17.负责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暴乱骚乱、劫持、大规模聚众滋事等案(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布防、堵截、抓捕暴力恐怖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及重大事件现场稳控等任务;负责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开展抢险救援、紧急救助危难群众等工作。 18.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的开展;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措施;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进行侦查、调查;承担新平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拘留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政治建警,高站位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2.发扬斗争精神,高标准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3.突出风险防控,高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着力打防管控,高品质护航人民幸福安宁。 5.落实护航责任,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6.着力深化改革,高质效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 7.突出严格规范,高定位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8.坚持强基固本,高质量提升派出所主防能力。 9.坚持严优并举,高要求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9人,其中:行政编制29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4人。 车辆编制52辆,实有车辆5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797,285.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969,680.6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827,604.8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42,960.68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安排项目较上年增加,总收入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969,680.66元,其中本年收入85,969,680.6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969,680.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39,541.08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797,285.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969,680.66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9,34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836.84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8,610,338.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192.68元,增长0.5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安排项目较上年增加,总支出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24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4,2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委员补贴及党建工作;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 (二)204公共安全支出(类)70,604,25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63,928,032.00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部门日常运转; 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5,848,246.26元。主要用于部门委托业务、案件鉴定等相关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827,975.40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保障、烟草联合执法、交警大队业务保障等相关支出。 (三)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71,31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退休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5,135.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24,877.0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四)210卫生健康支出(类)4,000,79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90,39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大病补充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48,144.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256.00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五)221住房保障支出(类)4,959,08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959,084.00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2,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2,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9,746.16元,较上年增加1,268,246.16元,增长1,556.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1,770.00元,较上年增加61,770.00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785人次。 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保障预算口径变动,较上年增长较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87,976.16元,较上年增加1,206,476.16元,增长1,480.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7,976.16元,较上年增加1,206,476.16元,增长1,480.3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2辆。 主要原因是本年计划报废3辆,购置4辆公务用车及“三公”经费保障预算口径变动,较上年增长较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县公安局2025年警务辅助人员经费项目1,075,800.00元 绩效目标:在确保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项目还将致力于提升他们的整体待遇水平。这不仅包括基本的经济补偿,还涉及职业发展机会、工作环境的改善以及心理健康支持等多方面的福利。根据2024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法参加工会。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根据岗位危险性为警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目资金测算为:按489名辅警人员办公费和工会经费、体检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测算,合计:1,075,800.00元。 (二)新平县公安局烟草协作办案经费项目3,677,876.84元 绩效目标:为切实维护好“两烟”生产经营秩序,由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卖工作的领导,联合组织成员单位加强源头打击、流入假私非烟违法犯罪打击、边境涉烟走私违法犯罪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中转运输环节打击、高发期涉烟违法犯罪打击,做好与毗邻县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督各网格管理区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测算,对本单位收支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资金来源及明细如下:2024年收到协作部门拨付协作经费3,677,876.84元,按协议规定,主要用于涉烟案件工作中产生的费用(详见费用清单、发票),资金不足部分由部门统筹其他资金投入或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部门对全县“两烟”生产经营出现的新形势,在今年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将“防线”下沉最一线。通过项目的实施,严厉打击了非法收购、屯积和无证运输烟叶行为,联合协作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有效手段,形成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净化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在共同打击卷烟制售假,打击物流运输、寄递环节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深度合作,在开展涉烟案件查处、案件经营、深挖扩线等方面无缝衔接,力争“破网络、打团伙、抓主犯”,有效地维护了全县“两烟”生产经营秩序,为新平烟草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61,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000.00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财政负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96,003,880.56元,其中,流动资产2,207,285.19元,固定资产90,976,78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819,805.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45,585.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54,462.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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