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新办通〔2019〕52号《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集中行使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四)负责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维护和考核,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五)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等工作。(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平台建设;3.加强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4.调研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 按照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认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模式,有效避免办事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做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筹建工作,全力搭建国家和省市县乡村六级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数据共享、规范统一、一网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精准化、协同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建设。 (三)积极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 1.实施办公场地建设。 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投资〔2019〕2号)《关于新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积极抓紧实施搬迁建设项目,牵头协调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采购及搬迁等工作,全力推进“便民、高效、规范、透明”和“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2.抓好事项梳理入库工作。按照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搬迁工作即将完成之际,4月12日,召开县“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入库业务骨干培训会。4月15日至18日,组织县涉及审批服务的30余个单位部门开展“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入库工作。 3.加强辅助性岗位队伍建设。按照县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要求,3月中旬已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桂山街道和平甸乡辅助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合同;3月25日至29日,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会议室,组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前第一期14个专题培训。4月1日至5日,组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到县政务大厅部门服务窗口顶岗学习,由部门派驻窗口工作人员教授事项受理审批业务。4月8日至10日,组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到市政务中心、红塔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跟班学习。年内认真做好辅助性岗位人员变动补充工作。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2019年,我县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各类项目进场交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等项目规范进场交易。二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通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为各类交易项目发布信息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平台。三是做好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委托,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业务工作。四是认真做好综合评标专家抽取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抽取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相关工作。五是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核定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7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度收入299.00万元同期增加73.52万元,增24.59%。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务大厅辅助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新调入人员经费拨款收入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0万元,占总支出的87.43%;项目支出50.03万元,占总支出的1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度支出272.87万元同期增加125.06万元,增45.83%。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务大厅辅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新调入人员经费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90万元。与上年250.81万元对比增加97.09万元,增38.71%。主要原因: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务大厅辅助人员经费工资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39%。全年人均支出为9.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3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2.06万元对比,增加27.97万元,增126.79%。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务中心税务窗口机房监控设备经费及民放工作专项新平县市级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共计项目开支分别为:办公费3.09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14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维修(护)费43.02万元、培训费0.42万元、劳务费1.09万元、委托业务费1.08万元。各项目运转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了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7%。与上年270.79万元对比,增加106.73万元,增39.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务大厅辅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新调入人员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6.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4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0万元,下降3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6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9.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是:(1)车辆运行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降低车辆使用及维护支出。(2)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入驻,各级部门来人来访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占29.08%;公务接待费支出2.10万元,占7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产生接待62批次33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86万元,固定资产增减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0万元,无增减变动,无形资产0万元,无增减变动,其他资产0万元,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有效开展我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二)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年度目标 1、提高政治站位,想方设法全面推进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信心、加强汇报、主动协调;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配合。 2、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层层分解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同步推进,打造既干净又干事的政务服务队伍。 3、按照玉政办发〔2017〕16号《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34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搬迁改造,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力争政务大厅办件量超11万件,接件办结率达95%以上。 4、进一步完善场所及功能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和云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缺席的通知》要求,积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扩充专家资源。按照《新平县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充实我县综合评标专家资源,积极探索专家评价考核管理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加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廉政风险防控,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5.通过不断完善大厅相关功能性系统建设,增加大厅各单位相关窗口入驻量,加大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人员的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来办事群众的满意度,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一)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理,不断清理和精减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业主。2.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2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站),达100%。3.加强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目前,我县123个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为民服务站,占100%。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村民小组代办服务,在部分村民小组开展了免费代办服务,努力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4.调研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2019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桂山街道、戛洒镇、水塘镇、者竜乡等部分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调研指导工作。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和机制,真正把工作延伸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玉溪市“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认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模式,有效避免办事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做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筹建工作,全力搭建国家和省市县乡村六级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数据共享、规范统一、一网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精准化、协同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建设。 (三)积极推进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1—9月,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共受理办件62182件,办结62182件,按时办结率100%。省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办件12347件(其中网上来件6363件),办结12467件(其中网上办结6371件),提速率99%;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83条。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项目219个(其中并联项目71个,联动项目37个)投资概算140.18亿元,按时办结率100%。(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2019年,我县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2019年1—9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05个,交易额达295044.34万元,节资资金9681.98万元,增值资金1185.14万元。经济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其中,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37个,交易额为184516.14万元,节资资金8847.77万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9个,交易额为84792.84万元,节资资金834.21万元;完成矿业权交易项目1个,交易额为80.00万元;完成国有产权交易项目5个,交易额为876.80万元,增值资金496.80万元;完成国有土地出让项目(招、拍、挂)23个,交易额为24778.56万元,增值资金688.34万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抽取情况:1—9月,完成中介服务项目抽取共34个,估算中介费用162.70万元,通过省库中竞价,实际成交价90.81万元,节约资金71.89万元,综合节约率44.19%。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需要完善。2.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人员(局机关人员)不足。 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建设需要完善。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依据《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2019年11月各部门窗口业务受理办理情况统计表》统计情况,截至2019年11月政务大厅累计受理接件量123823件,累计办结123712件,圆满完成指标值110000件的接件办结数量。 2、政务大厅运行经费伍万元,在资金极其紧张,运行需求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力保大厅正常运转,但存在大厅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3、2019年政务服务大厅接件办结率99.9%,圆满完成指标值95%。 4、各单位窗口入驻量增加,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大厅入驻窗口大幅增加,人员及日常经费支出不断加大,经费紧张,计划量入为出、节俭不必要开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争取大厅运转所需资金,以便保障和提高大厅业务正常开展,提升办事效率。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安排部署项目自评工作,成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评价真实、准确,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绩效自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通过自评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资金使用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致,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及时发现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办法,进而改进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推进单位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没有设立具体明确的绩效自评目标;绩效自评方法存在一定盲区;缺乏科学完善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法和可操作性;对于评价结果没有有效的运用和发挥。整改措施:加强绩效评价的学习和管理,建立健全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价方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3401111
附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809475560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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