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2-07 15:02   点击率:697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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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县本级融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分配安排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款规划和建设项目,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县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执行,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依据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负责本区域内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认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全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职责,按照规划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2.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3.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研究提出由县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14.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负责新平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掌控粮源,协调解决粮食调运的有关事项。

17.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动用建议;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辖区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工作;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库移民政策;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落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及项目规划、申报并组织实施。

19.承担新平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新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新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新平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股规划综合股、体制改革与搬迁安置股(新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股、粮食物资储备管理股。  

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项目储备中心

2.价格认证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建设好玉溪“一极两区”各项工作,聚焦“五网”“3+4”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新平之变”,力争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0%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00%以上。

1.强化投资项目管理。一是抓好投资调度和运行分析工作,推动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新平智慧冷链物流、十里河水库、老厂至大红山公路提升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6.00亿元,同比增长不低于10.00%。主动支持和配合好投资项目入库工作。二是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全年投资目标任务支撑清单、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清单、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2023年重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清单。三是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投资超过1.00亿元项目储备不少于6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不低于5项,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不低于30项,前期项目开展成功转化率不低于20.00%。四是积极支持配合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拟争取项目前期工作,向上争取各类项目建设资金不低于1.00亿元。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加强招标投标、节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完成招标投标事项执法检查,开展节能监察,对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能源法律法规事项依法立案审查。

2.强化经济运行分析。认真做好全县经济运行宏观调控。加强调研,注重与部门沟通协调,掌握全县经济运行动态,完成省、市发改委和县人民政府按月、按季调度的经济运行分析材料。

3.按时按质完成计划报告编制。一是完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完成《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起草12个乡镇(街道)和有关县直部门目标任务责任书。

4.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公共信用数据资源扩面提质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失信惩戒,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广泛拓展信用服务应用,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5.加强体制改革和搬迁安置工作。一是按照县委深改委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各项改革任务,配合做好其他领域改革工作。二是加强移民工程建设,及时兑付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和拨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三是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后续产业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戛洒欢乐水世界旅游扶贫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塘哪得龙搬迁安置点“以奖待补”、水塘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兴乡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四是配合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业主加快停建后生态修复,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任务。

6.有序推进价格调整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完成县城主要商品价格采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监测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调整制定漠沙、新化、者竜、扬武等乡镇的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价格。三是加强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做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电力部门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收费和价格秩序。四是继续扎实做好我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增加粮食物资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粮食“党政同责”要求,牢牢守住粮食储备安全底线。国有粮食企业计划购进粮食(混合粮)210.00万公斤,计划销售粮油(混合粮)330.00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油123.00万公斤轮换任务。保管好县级储备粮油343.00万公斤和代市级储备玉米150.00万公斤。二是加强政策性粮油的日常管理,强化粮油质量和安全监管。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预警监测,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增强粮食保供稳市能力。四是加快大横山粮库粮食应急保障工程建设。

8.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参照市级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统筹服务全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全省一网通办建设力度,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9.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我局的落地生根,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3.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3.2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47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四五中期评估及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3.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20万元(本级财力1043.2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47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四五中期评估及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43.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4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1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增加了遗属人员及到省级跟班学习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408.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4万元,增长9.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四五中期评估及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行政运行427.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等支出;

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50.00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中期评估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55.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6.8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同事抚恤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8.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0.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48.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购销公司粮食、油等物资保养、设备维修等费用;

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302.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挂账利息、粮食轮换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1250人次。

与上年对比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政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发改局公务接待支出将慢慢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3年重点项目粮食风险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2023年保管县级储备粮油共计343.00万公斤,其中:稻谷320.00万公斤,大米21.00万公斤,菜油2.00万公斤。付保管费用补贴59.50万元,贷款利息补贴45.90万元。

(二)2023年县级储备粮油轮换123.00万公斤,其中:稻谷100.00万公斤,大米21.00万公斤,食用油2.00万公斤。支付轮换费用补贴29.70万元,轮换价差亏损补贴101.90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补贴20.00万元。其中:购买、维修机械设备2.00万元,粮库晒场损毁修复16.00万元,粮仓屋面增加防水、检修补漏2.00万元。

(四)化解未剥离企业财务挂账本金20.00万元。

(五)支付政策性粮食财务利息73.00万元。

(六)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维护县内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做好救灾救济粮供应工作,保障农村、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是指用于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主要是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是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是指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8万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分析:劳务费减少9.18万元2023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0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80万元,福利费支出3.0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办公费8.00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0.4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2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4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9.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2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进行固定资产报废48.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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