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9-20 14:09   点击率:122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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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县本级融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分配安排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款规划和建设项目,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县级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执行,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依据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负责本区域内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认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全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职责,按照规划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2.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3.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研究提出由县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价格调节基金。

14.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负责新平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掌控粮源,协调解决粮食调运的有关事项。

17.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动用建议;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辖区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工作;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库移民政策;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落实,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及项目规划、申报并组织实施。

19.承担新平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新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新平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新平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完成《新平县关于玉溪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报告》撰写工作,完成《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编制工作,草拟了《新平县2022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平县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新平县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综合开发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新平县中老铁路沿线综合开发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新平县产业强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二是起草完成《新平县2022年乡镇(街道)部门目标任务责任书》,将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

2.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永金高速建设进展良好,洋发城水库扩建完成工程建设,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成投入运营,仙福产能置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桂山片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智慧冷链物流、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职业中学实训基地3个专债项目开工建设。二是新平戛洒花腰傣风情小镇已申报为云南省特色小镇建设清单制管理名单,待省政府确定,并完成投资981,000,000.00元。三是建成双河村和新平县公种田光伏发电项目2个,并发电并网。四是新开工建设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共6个,已完成项目业主公开比选,并完成了投资协议签订,项目除雨龙寨光伏项目以外,其余5个均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3.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人口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核减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兑补直补资金。目前移民后期扶持人数由2438人核减到2154人;完成移民直补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的核查、录入和直补资金发放问题整改工作,按规定清退直补资金36,500.00元。二是做好移民工程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后期跟踪管理。完成县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和2007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后期扶持资金结存情况梳理工作。三是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各类不稳定因素排查,杜绝移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稳妥做好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停建后续问题处置工作。

4.价格收费管理成效明显。一是严格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实际年审单位17个,审验率为100.00%。跟踪落实价费政策,到2022年9月,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达3136户。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开展扬武马鹿寨灌区农业水价工作,调整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三是做好调研工作,完成“甘蔗成本收益调查”等3个专题调查,中籼稻等3个品种种植成本常规调查,上报6个专项调研材料,办理价费政策咨询事项8项。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5.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参照市级执行的36项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事项,统筹推进涉及开放型经济体制、农村改革、民主法制、文教卫生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等改革领域的16项改革事项。修订年度经济动员潜力统计调查方案,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统计调查信息采集和现场核查工作。二是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玉溪矿业、大红山矿业、鲁电矿业、甬福环保、大唐新能源、华鸿发电6户企业已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并完成5户企业确认工作,未确认1户。三是统筹做好所涉部门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6.粮食安全。一是牢牢守住粮食储备安全底线,政府储备结构和库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储存条件不断改善,圆满完成全县3,500,000.00公斤粮食储备、含成品大米210,000.00公斤,动态小包装植物油20,000.00公斤,完成轮换县级储备粮油1,373,000.00公斤。二是抓好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做好15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工作。三是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及预警监测工作,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全县粮价基本稳定。四是狠抓涉粮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涉粮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100.00%。

7.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新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新信用办〔2022〕4号)。印发了《新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信用办〔2022〕9号),明确了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深入人心,各部门合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8.价格监测认证有效落实。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县级相关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做好2022年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在202112月至20221031日期间,共计受理价格认定案件137件,认定金额6,339,000.00元。二是加强对十类65个品种生产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做到每周一报,每月一分析,及时准确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县城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三是加强节假日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工作,做好我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调度工作。

9.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组织领导机制,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8个专项工作组,制定《新平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送审稿)》,细化《新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二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项目审批一窗受理”模式,截至10月31日,已备案226个项目,审批72个项目;推行“证照分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承诺办结时限,大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三是推进戛洒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次向乡镇一级延伸“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并在乡镇一级建立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四是开展综合信用联合审查,不断构建诚信新平。

10.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戛洒欢乐水世界旅游扶贫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塘镇哪得龙搬迁安置点“以奖待补”(扶贫车间),水塘镇、建兴乡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二是配合做好新平县乡村振兴示范(田园综合体)、新平县国家农村产业整合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申报相关工作。

11.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积极争取有关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二是制定并印发《新平县2022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作要点》和《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完成新平县粗钢产能核实问题整改,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筑牢变思想防线。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和实践活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明显,干部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排查敏感风险因素,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总体向上向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股规划综合股、体制改革与搬迁安置股(新平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股、粮食物资储备管理股。  

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项目储备中心

2.价格认证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1人,退休37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65,16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65,162.57,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86,762.10元,增长15.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6,762.10元,增长15.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增加了死亡抚恤435,332.40元;新财建〔2022〕14号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补助资金1,278,050.00元;新财建〔2021〕1号,新财建〔2021〕19号2021年市级移民补助资金1,750,400.00元及新财字〔2022〕1号粮食风险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6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65,162.57。其中:基本支出7,147,026.21,占总支出的46.21%;项目支出8,318,136.36,占总支出的53.79%;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0,708.46元,增长3.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6,568.39元,下降4.50%;项目支出增加907,276.85元,增长12.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了新财字〔2021〕63号2021年第一批县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288,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了新财建〔2021〕1号,新财建〔2021〕19号2021年市级移民补助资金1,750,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7,026.2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6,677.43占基本支出的9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0,348.78元,占基本支出的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18,136.3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90,809.76。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财建〔2021〕1号,新财建〔2021〕19号2021年市级移民补助资金2,645,150.00元,已完成移民直补资金兑付工作;新财建〔2022〕14号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补助资金1,278,050.00元,已完成2022年度移民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新财建〔2021〕21号2021年市级预算小型水库移民扶助维稳经102,978.00元,新财建〔2022〕57号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维稳经费)25,000.00,新财建〔2022〕3号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补助资金(维稳经费)139,631.76元,已完成2022年度对乡镇移民维稳工作的补助、法律援助、培训、移民矛盾纠纷调处等各工作。非基建项目支出4,127,326.6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财建〔2022〕61号2022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7,400.00元,存量〔2022〕10号,玉财建〔2021〕217号2021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25,900.00元,新财字〔2022〕245号2021年度涉烟案件物品价格认定工作补助经费13,700.00元,新财行〔2022〕51号2022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0,767.60元,新财字〔2022〕128号新平县固定资产投资暨四上企业培育纳规纳限工作先进个人表彰经费150,000.00元,财字〔2022〕1号党建补助经费7,080.00元,新财建〔2021〕8号,新财字〔2022〕1号2021年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12,479.00元,新财字〔2022〕200号新平县漠沙镇鱼塘村新村小组移民新村提档升级项目专项资金1,500,000.00元,新财字〔2022〕1号粮食风险补助资金2,0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4,352.8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90%。与上年相比减少771,229.30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了新财字〔2021〕63号2021年第一批县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288,000.00元,新财建〔2021〕8号2021年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93,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0,736.7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60,352.39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5.48%;商品和服务支出505,196.38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9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188.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4.61%。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312,47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160.00元,科学技术支出2.93%;公务接待支出5,365.00元,科学技术支出1.72%;委托业务费297,954.00科学技术支出95.35%。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56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5,370.72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25.13%;业年金缴费支出63,873.4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4.93%;抚恤金支出435,332.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3.63%。生活补助支出469,986.8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6.30%

9.卫生健康支出525,46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361.30元,占卫生健康支出的48.98%;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68,105.37元,占卫生健康支出的51.02%

10.节能环保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支1,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00,000.00元,占农林水支出的100.00%。

13.交通运输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451,10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51,107.00元,占住房保障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9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4%。主要用于国内债务利息支出1,065,700.00元,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的50.99%;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1,024,300.00元,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的49.01%。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45,000.00,支出决算为43,7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3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3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支出决算为43,734.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334.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我部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拒绝超标准、无公函接待,同时对不同的来人单位进行合并接待,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减少6,901.80,下降1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00.00,增长10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17,301.80,下降42.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我部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拒绝超标准、无公函接待,同时对不同的来人单位进行合并接待,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事项。

2.购置车辆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事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参加省、市会议,项目建设检查、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单位领导检查、督查、工作调研;外县区有关单位前来交流学习;企业对接、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348.78与上年增加65,519.27,增长17.96%,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28,045.20元,差旅费增加20,902.67元,福利费增加20,893.6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10,400.0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475.50元,邮电费7,000.00元,差旅费26,637.28元,租赁费5,000.00元,会议费12,420.00元,公务接待费14,382.00元,劳务费109,000.00元,委托业务费9,000.00元,福利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1,03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产总额1,266,375.35,其中,流动资产274,904.35,固定资产991,471.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163.8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3,80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0,000.00;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33,8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1,20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0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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