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2.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3.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7.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投资15775万元的新平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工程正有序推进。投资1941.07万元的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施工总量的79.34%(合同工程量已完工),完成投资1540万元。投资1250万元的漠沙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开工,工程正有序推进。完成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3件,完成投资3055万元。农村人饮供水工程水价改革顺利推进,老厂、新化实现全覆盖收费,其余乡镇正在稳步推进,完成水表安装57331只。完成峨德河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4782万元;完成绿汁江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5510万元。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已批复,但投资计划未下达。“西水东调”引水工程分为中线工程和南线工程,中线工程由枢纽工程十里河水库、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十里河水库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现正在开展相关专题设计上报,8月31日,水库枢纽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开工建设;南线输水工程(即白沙河水库)完成可研上报,待评审。阿者河水库和洋芋山水库市级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招标,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经与市级对接,目前,暂不具备开展中小流域水资源梯级联合调度试点工作。中小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顿,“一站一策”已整改到位,通过验收并销号。《新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县初审,待专家评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00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73.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35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对比减少1545.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上级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1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0.35万元,占总支出的16.37%;项目支出11,858.38万元,占总支出的83.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3704.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72.6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76.9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309.4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6.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5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7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上级专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财字〔2019〕2号党建工作经费0.18万元,存量〔2019〕46号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26.39万元,新财建〔2019〕39号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中央资金125万元,新财字〔2019〕120号峨德河龙树段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27.46万元,新财字〔2019〕119号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26.55万元,新财农〔2019〕90号新平县小石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24.35万元,新财农〔2019〕90号红河-绿汁江新平县段治理工程135万元,新财字〔2019〕291号解决清理拖欠了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资金47.61万元,存量〔2019〕37号白沙河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2.8万元,新财字〔2020〕249号绿汁江新平县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400万元,新财字〔2020〕153号新平县水利局2020年前期工作经费348.1万元,新财字〔2020〕140号河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款44.91万元,〔其他资金〕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拨入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经费0.37万元,存量〔2019〕20号新平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清水河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2万元,新财农〔2019〕10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33.28万元,新财农〔2020〕3号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5万元,新财农〔2019〕50号河〔湖〕长制经费10万元,新财农〔2020〕69号新平县峨德河水库输水隧洞进口应急抢险工程经费5万元,新财农〔2020〕3号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3.61万元,新财字〔2020〕1号2018年至2020年防汛经费19.7万元,新财产业〔2019〕12号黄草坝水库、团结水库各1只应急管理船购置费1.98万元,新财农〔2019〕50号山洪灾害项目维修养护5万元,新财农〔2019〕54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3万元,新财农〔2019〕10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13.12万元,新财农﹝2020﹞6号2020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补助资金〔新平县城抗旱应急工程〕300万元,新财农〔2020〕4号2020年第一批市级抗旱应急资金10万元,新财农﹝2020﹞2号新平县城应急供水项目专项资金196.73万元,新财农〔2019〕21号抗旱应急经费34.86万元,新财字〔2020〕2号新平县2018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79.23万元,新财字〔2020〕2号新平县者竜乡集镇片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专项资金33.7万元,新财字〔2020〕2号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完小片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专项资金1万元,新财字〔2020〕2号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15万元,新财农〔2019〕50号小型水库维修养护67.82万元,新财农〔2019〕50号重点中型港区节水改造1019.99万元,新财农〔2019〕10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除险加固〕8.02万元,存量〔2019〕11号曼干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52万元,新财字〔2020〕1号新平县河〔湖〕长制工作专项资金13.59万元,新财农〔2019〕55号黄草坝水库管理所生活供水设施修复资金2万元,新财建〔2019〕39号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省级配套资金31万元,新财字〔2020〕138号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补助资金〔六房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86.08万元,新财字〔2020〕138号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补助资金(大春河治理工程〕150.8万元,新财字〔2020〕138号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补助资金〔水利勘测设计队场院修缮工程〕32.67万元,新财农〔2020〕50号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7033.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05%与上年对比减少3477.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上级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7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2.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9.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12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4.0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4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53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589.2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528.29万元;水土保持544.6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5万元;防汛81.42万元;抗旱541.59万元;农村水利1222.43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3.5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69.55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5.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15.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导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01万元,增长6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65万元,增长8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9.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导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2万元,占88.41%;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占1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74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本单位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3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47.52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4.19万元,邮电费8.52万元,差旅费21.22万元,维修(护)费7.01万元,会议费1.79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6.06万元,劳务费32.69万元,委托业务费13.5万元,工会费14.52万元,福利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912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4.03万元,固定资产854.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684.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 资产 | 小计 | 房 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9123.13 | 3584.03 | 854.74 | 258.36 | 175.43 |
| 420.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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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84.3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 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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