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2-09-22 15:09   点击率:37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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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新平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与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新平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新平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及恢复重建工作。

必要时,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以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盯死2021年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破解制约因素,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力争完成投资6,000.00万元;投资2,000.00万元,力争启动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投资1.30亿元,力争启动洋芋山水库建设;完成投资1,250.00万元的漠沙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稳步推进“西水东调”中线工程建设,争取南线工程包含白沙河水库的评审及实施。切实抓好防汛早工作落实,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55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5.99万元,占总收入的98.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80万元,占总收入的1.97%。与上年收入合计14,006.21万元对比减少5,451.43万元下降38.92%。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上级专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40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69万元,占总支出的24.08%;项目支出7,136.85万元,占总支出的7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178.74万元对比减少4,778.19万元,下降33.70%,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新平县城抗旱应急工程项目,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幅度比2020年的减弱。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3.70万元。与上年2,320.35万对比减少56.65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05.34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8.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36.85万元。与上年11,858.39万元对比减少4,721.54万元,下降39.82%。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新平县城抗旱应急工程项目,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幅度比2020年的减弱。

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县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00万元。

2.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23.00万元。

3.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拨入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经费15.42万元。

4.新平县峨德河治理工程专项资金325.84万元。

5.新平县河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0.23万元。

6.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7.06万元。

7.新平县老厂乡黄栗河、上果且莫片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程水利发展专项资金54.33万元。

8.富库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304.39万元。

9.新平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381.97万元。

10.新平县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项目389.14万元。

11.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专项资金499.90万元。

12.新平县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8.22万元。

13.新平县漠沙镇鱼塘梁子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专项经费19.92万元。

14.绿汁江新平县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2,266.85万元。

15.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新平县建设项目经费151.91万元。

16.新平县扬武镇白之你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经费27.00万元。

17.新平县大春河治理工程专项资金2.02万元。

18.党独箐小流域治理新增引水管道工程专项资金56.83万元。

19.马鹿塘、阿梯左已竣工验收项目质保金专项资金18.92万元。

20.中央财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费38.99万元。

21.新平县2017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6.45万元。

22.小石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16.54万元。

23.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17万元。

24.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2.36万元。

25.新平县戛洒江戛洒段、大沐浴段防洪治理工程16.27万元。

26.抗旱应急水源工程436.19万元。

27.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32.96万元。

28.2018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资金30.64万元。

29.扬武镇松树脚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4.00万元。

30.者竜庆丰社区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工程22.56万元。

3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83.40万元。

32.新平县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资金161.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8,86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2%。与上年6,954.85万元对比增加1,911.89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4.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39.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06.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3.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1.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6.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5.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6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8,1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593.3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3,756.4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5.44万元;水土保持231.17万元;防汛48.64万元;抗旱436.19万元;农村水利162.22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506.0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83.4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47.9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8.8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1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的8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51.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理性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接待费用减少。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2021年不涉及,“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52.27万元减少19.88万元,下降3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73万元,下降4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万元,下降18.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理性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接待费用减少。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2021年不涉及,“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8万元,占84.8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占1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3万元,与上年242.19万元对比减少139.86万元,下降57.75%,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给予批准购置机关应急车辆的请示》(新水请〔2020〕15号)上报,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购买本田轿车1辆2021年不涉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3.18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0.79万元、电费3.65万元、邮电费5.58万元、差旅费19.98万元、会议费1.13万元、培训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劳务费15.11万元、委托业务费2.54万元、福利费4.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资产总额6,00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2.52万元,固定资产849.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4,575.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123.1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5.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07.88 

582.52 

849.70 

258.36 

170.39 


 420.95




4,575.6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20312503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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