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3-09-18 16:09   点击率:310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新平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与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新平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新平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及恢复重建工作。

必要时,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以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新平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突出重点,克难发力,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22年,市级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数4亿元,县级目标任务数4.5亿元。1-10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11个(去年结转项目7个,今年新增项目4个),完成投资1.96亿元。

全域现代水网建设稳步推进。投资1.57亿元的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顺利推进,主体工程、渠系工程建设基本完工,目前,正在抓紧实施坝顶、上游土工膜护坡及管理房附属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733.83万元;投资1.3亿元的绿汁江(二)期河道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700万元,目前,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工程已停工;投资2003万元的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046.7万元,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推进附属工程建设;投资1.97亿元的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完成管道安装140.7公里,完成投资7030万元;投资1662.99万元实施扬武尼鮓、漠沙三道箐、老厂水底汞、维白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新化乡依施河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并对灌区核心区域实质运行、完成《漠沙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完成实施方案》提交上政府专题会的送审稿、完成《扬武马鹿寨灌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与发改局对接水价事宜;西水东调”十里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审查,并由省水利厅转报省发改委,待审批,白沙河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审查,正在进行灌区调整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待报省发改委审批;阿者河水库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上报,待国家烟草局审批;洋芋山水库完成投资人招标,由于生态红线问题未得到解决,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全域现代化水网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开展亚尼河水库、南达河水库、哈科甲二坝、高粱冲水库、花桥河水库、新元大型灌区、新化依施河灌区、红河谷灌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哈科甲二坝、高粱冲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并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审查,待批复;取得了市水利局对老鸹箐山洪沟治理工程、大春河者竜乡水塘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完成了棉花河、金厂河、南恩河、困龙河、达哈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棉花河、困龙河、南恩河三条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取得市水利局批复,金厂河、达哈河治理工程已上报,待市水利局批复;完成了县城重点水源连通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平甸河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通过技术审查,待批复;完成全域现代化水网规划编制,待审批。积极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对接,想方设法解决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问题。

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划定52条河流、135座库塘三级河(湖)长226名,全面压实三级河长、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问题,巡查督办,下发总河长令1期、县级河长令2期、督办通知6期,全面强化落实县河长办河库巡查及发现督办职责;完成44条河流1097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及时提醒河(湖)长开展河库巡查保护及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三级河长巡河3087次;增大对县域内存在突出问题河库的巡查力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河(湖)长,督促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强化防汛抗旱工作。今年以来,降雨相比往年偏多,全县水利方面旱情基本为零。实施扬武镇马鹿寨抗旱应急工程、桂山街道克租克抗旱应急工程、老厂乡太和村和马家坝村抗旱应急工程、戛洒镇它达莫抗旱应急工程、水塘镇丫口搬迁点抗旱应急工程、清水河水库进水沟修复工程、漠沙镇北底沟修复工程、瓦白果水库进水沟水毁修复工程等工程措施,逐步解决吃水难问题。落实防汛行政首长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完善《新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度汛计划、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及防汛值班制度。

加强涉水资源管理。规范砂石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完成新平县河道采砂石(2020-2025年)5年规划,印发《新平县河道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实施方案》,从2021年12月份开始,全县河道砂石资源由县属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依法对河道管理、河道采砂石等涉水、涉河的监管,今年以来,召开分析研判水事纠纷、河道采砂石等案件分析会18次,开展日常监管巡查53次,发现问题 17个,处理17个,关停到期砂场12个,下发整改通知6份,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砂石资源管理逐步规范,涉水、涉河案件明显下降。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河道范围、违法取水等涉河、涉水案件的整治,处理涉河、涉水案件1件,下发整改通知4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彻底清除河道“四乱”问题,逐步规范行业管理。

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全县共有农村供水工程717处,供水人口26.1617万人,配备水质处理设施设备工程91处,配备水质处理设施设备的供水人口12.2150万人,供水水厂45座;全县涉及农村供水的工程中,已完成“划、立、治”的水源工程2处(县城供水工程的他拉河、清水河水库),其余水源工程部分采取了设立警示牌、安装围栏等方式进行水源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河(湖)长制工作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县水利项目规划中心

2.新平县水土保持管理站(新平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

3.新平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4.新平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新平县水库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5,014,26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45,792.78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470.00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85,547,824.32元,减少20,533,561.54元,下降2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59,866.28元,减少19,014,073.50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收入幅度比2021年的减弱;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1,687,958.04元,减少1,519,488.04元,下降90.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其他收入没有白沙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6,206,299.94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7,176.58元,占总支出的35.88%;项目支出42,449,123.36元,占总支出的64.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94,005,483.04元,减少27,799,183.10元,下降29.57%。其中:基本支出22,636,933.23元,增加1,120,243.35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1,368,549.81元,减少28,919,426.45元,下降40.52%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幅度比2021年的减弱;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7,176.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13,61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3,559.83元,占基本支出的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49,123.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2,449,123.36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县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0,000.00元。

2.龙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管理经费108,000.00元。

3.老年大学办学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5,456.00元。

4.新平县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300,000.00元。

5.新平县峨德河龙树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550,000.00元。

6.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5,671,540.65元。

7.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163,811.90元。

8.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县级专项资金4,213,716.15元。

9.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县级专项资金5,990,900.00元。

10.新平县峨德河水库输水隧洞进口应急抢险工程补助资金23,624.60元。

11.山洪灾害防御及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106,259.00元。

12.新平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尼鲊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00元。

13.绿汁江新平县段治理工程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1,500,000.00元。

14.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拨入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经费0.08元。

15.新平县平甸河水库渠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补助资金30,364.00元。

16.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经费676,200.00元。

17.新平县白沙河水库2021年前期工作经费1,222,906.75元。

18.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经费2,141,654.85元。

19.新平县小石缸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完善项目工程经费493,952.34元。

20.新平县龙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监测管理经费10,945.00元。

21.新平县防汛抗旱经费217,715.82元。

22.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新平县建设项目经费1,100,000.00元。

23.新平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尼鲊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495,366.69元。

24.新平县河道采砂石规划专项资金213,000.00元。

25.漠沙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经费69,800.00元。

26.新平县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115,313.20元。

27.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工作经费18,596.3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45,79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的83,859,866.28元相比减少19,014,073.50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幅度比2021年的减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5,64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9,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16,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9,559.69元;死亡抚恤54,363.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6,119.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8,53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8,068.59元;事业单位医疗847,288.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3,179.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59,080,49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7,937,014.8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56.00元;水利工程建设35,519,852.30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5,164.00元;水利前期工作676,200.00元;水土保持2,635,607.19元;抗旱217,715.82元;农村水利1,100,000.00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495,366.69元;其他水利支出398,113.2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81,1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81,12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59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4,750.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84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59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75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理性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23,938.04元减少2,343.36元,下降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1.36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2,282.00元,下降4.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理性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2.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750.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工作、解决水利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3,500.83元,与上年1,023,267.75元对比增加220,233.08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增加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64,779.49元、印刷费9,476.50元、水费6,438.58元、电费35,627.16元、邮电费48,392.32元、差旅费199,173.00元、维修(护)费66,656.50元、会议费17,096.00元、培训费13,411.00元、公务接待费46,844.00元、劳务费276,606.66元、委托业务费27,300.00元、福利费76,3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060.62元、其他交通费用178,29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资产总额54,660,889.16元,其中,流动资产5,954,146.84元,固定资产9,359,71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9,347,026.7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4,195,046.1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84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2,725.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预算公开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