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街道)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与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及恢复重建工作。 必要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以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县级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00亿元,1-10月完成7,491.00万元,完成18.72%;2023年水利投资目标任务为4.00亿元,1-10月完成1.33万元,完成33.25%。 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投资15,775.00万元的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正在抓紧附属工程扫尾(大坝景观),预计年内完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5,083.00万元。投资1,250.00万元的漠沙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完工,完成县级验收,待市局组织终验。投资1,662.99万元实施扬武尼鮓、漠沙三道箐、老厂水底汞、维白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1,200.00万元。投资1.32亿元的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完成5年一遇洪水位以下埋石混凝土基础及浆砌石堤防工程,由于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滞后,工程于2022年5月底停工,目前正组织复工,完成投资7,500.00万元。投资2,003.00万元的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完工,完成治理河长4.47公里,完成投资1,650.00万元。投资1.98亿元的农村饮水保障三年行动项目开工子项目42件,已完工26件,完成投资12,413.00万元。投资1,273.00万元的新平河河道治理项目和投资531.00万元的大坝监测项目正在抓紧实施。投资6,438.00万元的阿者河水库开工建设。 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投资10.88亿元的十里河水库可研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启动初设;估算投资12.83亿元的白沙河水库完成项目灌区设计方案调整,上报省评审中心出具可研报告评审意见。估算投资6.78亿元的亚尼河水库可研通过市水利局审查,待批。投资37.00亿元的新元大灌区规划通过水规总院审查。概算投资7.89亿元的新平县全域水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获批复,完成洋芋山水库监理招标,启动施工招标;投资6,200.00万元困龙河和估算投资5,100.00万元的大春河河道治理工程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正在按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估算投资2.30亿元的摆依寨水库可研通过评审,待批。估算总投资1.79亿元的扬武高粱冲水库完成技术评审,占用基本农田已调出,正在组织用地预审报卷。估算总投资1.80亿元的水塘南达河水库列入新元大型灌区建设内容,现正在进行可研阶段地勘工作。估算总投资6,137.00万元老厂平田水库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正准备组织技术评审。估算总投资1.80亿元的平掌花桥河水库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围绕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和饮水安全目标,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全县717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均落实了“三个责任”,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好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做到水源保证、管网配套和净化消毒设施完善。 水利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落实防汛行政首长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开展汛前、汛中、汛后防汛安全大检查,完善《新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充分发挥35个山洪灾害监测点预警平台作用。统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水库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水利行业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86条,整改完成86条。对全县运行26座小水电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落实122座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到岗履职和学习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河(湖)长制工作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县水利项目规划中心 2.新平县水土保持管理站(新平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 3.新平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4.新平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新平县水库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新平县水利项目规划中心 3.新平县水土保持管理站(新平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 4.新平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5.新平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新平县水库管理中心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2,335,70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01,007.46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700.00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78,555.32元,下降4.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44,785.32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尼鲊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收入幅度比2022年的减弱;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3,770.00元,下降79.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其他收入没有洋发城管理局项目建设方和管理方出差人员伙食费收入,龙潭箐水保监测点运行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2,469,348.38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6,357.06元,占总支出的38.24%;项目支出38,582,991.32元,占总支出的61.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36,951.56元,下降5.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180.48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866,132.04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尼鲊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收入幅度比2022年的减弱;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86,357.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81,364.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4,992.41元,占基本支出的4.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82,991.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县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出5,75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党总支及下属的3个党支部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的各项党内活动。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项目经费支出328,898.40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退休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金和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 3.新平县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马鹿塘曼费段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曼费河移民村段三段共计治理河道总长4,473.19m。 4.新平县扬武镇马鹿寨片区脱贫攻坚应急提水项目经费支出719,575.01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扬武镇马鹿寨片区脱贫攻坚应急提水项目,工程灌溉面积达到11,899.71亩;脱贫受益户达到256户工程装机容量达到1,190.00千瓦,实际装机功率达到设计数;设计年抽水量达到114.70万立方米,实际抽水量达到设计值。工程能满足运行要求和达到设计要求。 5.新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经费支出2,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维修养护工程建设、安全鉴定、污水治理。 6.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新平县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944,813.12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新平县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完成渠道衬砌总长175.53km,铺设安装管道总长141.75km,坝塘库容15.85万立方米。总设计灌溉面积17,612.00亩,项目区改善灌溉面积16,790.00亩,新增灌溉面积822.00亩。 7.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级配套项目经费支出1,1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灌区干支渠防渗加固处理总长27.32km,其中主干渠防渗加固处理总长18.01km,支渠工程处理总长9.31km,修缮1.28km,混凝土衬砌8.03km。 8.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项目经费支出87,673.67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项目2022年10月31日:完成大坝上游预制块及土工膜铺设护坡。2022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坝顶防浪墙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2023年5月30日:完成大坝上坝道路、管理房周边、入口至管理房片区、下坝脚亲水景观区及观景台等各分部细部附属绿化提升工程建设。2023年底:项目清场扫尾,完成估算投资约为157,750,000.00元。项目竣工验收,洋发城水库总库容增至1,144.90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增至957.70万立方米,洋发城水库可新增供水760.2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达到1,633.30万立方米,与现有水利工程设施联合调度,可解决下游漠沙镇1.45万人、9个村委会1.10万人、12.13万头(只)大小牲畜及家禽供水,解决2.55万亩耕地和工业供水。 9.新平县新平河古城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70,991.8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河古城段治理工程现状河段均未修建防洪堤,现状河堤为土堤,防洪能力低,抗冲刷能力不足。新平河高频率的洪水灾害已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严重影响了沿河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新平河古城段河道治理工程,提高河段防洪能力,是保证沿岸乡村、耕地、交通设施等防洪安全的重要举措。 10.新平县河长制专项工作项目经费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技术服务及河长办等工作。 11.新平县新平河古城段治理工程占地补偿经费及平甸河三期治理工程占地补偿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新平河古城段治理工程,拨付工程资金12,739,000.00元,占地补偿经费3,404,000.00元。36.96亩土地得到补偿,受益群众达到77户。河道沿岸的151户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及1,039.00亩耕地得到有效保障。 12.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经费支出16,9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对应完成投资40,000,000.00元。2023年度安排预算资金16,970,000.00元,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恢复灌溉面积达到0.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达到2.31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4.00万公斤,新增年节水能力达到398.00万立方米。 13.新平县峨德河龙树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峨德河龙树段治理工程,项目治理河长6.70km,治理两岸河堤10.40km,河堤采用浆砌石结合土堤形式,河道治理后能有效保护河道沿岸人口0.31万人,农田0.91万亩。 14.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8,7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治理河道长20.13km,其中干流河道长19.47km,4条支流汇口河道长0.66km。治理堤防长11.36km,其中干流堤防长10.01km,4条支流汇口堤防长1.34km。堤防治理共分为10段,其中干流分为不连续6段,支流汇口4段。新建排涝口28座,其中干流26座,支流汇口4座。新建干流排洪口3座。 15.新平县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349,746.93元,主要用于开展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项目治理河长7.40km,治理两岸河堤12.01km,河堤采用浆砌石结合土堤形式,河道治理后能有效保护河道沿岸人口0.15万人,农田0.12万亩。 16.新平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费支出7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40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20座。 17.新平县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经费支出122,027.31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县水利局实施部分项目款。工程款项支付后,有利于该工程的推进,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完成4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在本年度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恢复水库部分灌溉面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进而保障水库下游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库区生态和谐发展。 18.新平县白沙河水库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支出57,093.25元,主要用于开展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车辆租赁、维修及电脑维修费用,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正常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5,944.13元,清欠企业2家,待建设资金到位后尽快复工完成建设任务;支付新平县水利沙盘制作安装费质保金11,149.12元,清欠企业1家。 19.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2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洋芋山水库,保障项目招标工作正常推进,2023年12月前开工建设;新平县西水东调县城水源连通二期工程,加快项目实施方案审批,2023年12月前取得实施方案批复,力争开工建设。 20.新平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小石缸、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全面发挥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完成坡改梯面积450.30公顷。 21.新平县龙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管理项目经费支出23,574.00元,主要用于开展龙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理,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水土保持各要素的实地观测、记录数据整理、整编汇总工作;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潭箐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点植被养护、设备维护、设施清理维护;派人参加省水利厅开展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利用多年结余资金为县水土保持管理站配备部分办公用品(电脑18台)。 22.新平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项目经费支出512,845.83元,主要用于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及防汛抗旱,做好2023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积极地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各类影响,最大程度保障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01,00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减少2,544,785.32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新平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尼鲊等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峨德河大田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新平县挖窖河马鹿塘段曼费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收入幅度比2022年的减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县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党建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9,85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68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6,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7,447.2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824.88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28,898.40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27,35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0,022.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3,320.9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09,043.1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54,972.26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688,46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支出。其中: “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17,608,469.0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5,745,126.86元,主要用于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资金,新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新平县新平河古城段治理工程占地补偿经费及平甸河三期治理工程占地补偿经费,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治理工程项目资金,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级配套经费支出;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22,027.31元,主要用于新平县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资金支出;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2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资金支出; “2130314防汛”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支出; “2130315抗旱”支出412,845.83元,主要用于新平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9,5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决算为292,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4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08%,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6,5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92%,完成年初预算的77.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5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4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6,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012.68元,下降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750.68元,下降1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2.00元,下降0.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出台的理性节约相关规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暂行)》(新办发〔2020〕1号)的通知,2020年起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工作、解决水利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992.41元,比上年减少238,508.42元,下降19.18%,主要原因是减少维修(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6,974.18元、印刷费14,467.00元、水费6,000.00元、电费34,065.84元、邮电费22,000.00元、差旅费136,721.39元、会议费3,882.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6,582.00元、工会经费99,200.00元、福利费39,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9,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资产总额53,111,688.51元,其中,流动资产4,878,158.58元,固定资产2,476,937.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5,756,592.1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9,200.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4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5,14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3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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