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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2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相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相关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 10.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按照权限管理矿业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6.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工。新平县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许可,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新平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及矿产资源管理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设计所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成果,新平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65.63万亩,2024年现状耕地保有量67.0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49.31万亩,耕地保护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 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9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县域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完成。 3.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组织实施了扬武镇丁苴村、平掌乡柏枝村、漠沙镇仁和村、扬武镇丕且莫村、漠沙镇和平村、老厂乡勐炳村土地整治项目,预计可入库新增耕地431.70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处置化解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4.全面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工作。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完成不动产问题小区首次登记并办理转移登记。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受理答复信访事项17件,答复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9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 5.强化矿政管理。完成7家采矿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完成1个探矿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审查,发布矿业权到期预警,持续做好矿业权管理。 6.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新平县历史遗留矿山新寨铁矿生态修复工作,编制完成了17座矿山的转型利用方案并通过了评审。持续进行环保问题整改,鲁奎山铁矿已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7.落实卫片执法图斑整改。省级下发土地卫片图斑已完成外业实地核查、相关资料收集及系统上报工作,并及时开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后续将持续保持高强度整改力度,确保违法占耕比例下降。 8.落实用地储备保障任务。完成绿色钢铁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南恩糖纸公司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项目、2024年第五、六、七批次项目土地收储。完成出让土地12宗,其中挂牌出让土地10宗,拍卖出让1宗,协议出让1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7,107,19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07,193.94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640,562.77元,增长1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030,562.77元,增长1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90,000.00元,下降79.5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 ;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拨入土地储备管理费收入减少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7,269,978.81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9,935.69元,占总支出的8.51%;项目支出217,090,043.12元,占总支出的91.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40,883.59元,增长14.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77,268.60元,下降10.54%;项目支出增加32,918,152.19元,增长17.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79,935.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28,360.11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1,751,575.58元,占基本支出的8.68%。办公费人均支出3,169.43元、水费人均支出283.49元、电费人均支出364.30元、差旅费人均支出914.37元、 维修(护)费人均支出56.89元、会议费人均支出204.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090,043.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资金4,68,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工资。 2.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服务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技术委托业务费。 3.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15,668.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4.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232,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工资。 5.土地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经费16,61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 6.新平县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经费352,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7.新平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经费37,39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工程款及补助资金。 8.新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经费4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委托业务费。 9.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1,982.80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活动会议费、学习材料费等。 10.新平县综合客运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购买用地指标经费12,0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综合客运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购买用地指标。 11.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31,225.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测绘委托业务费。 12.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10,5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2024年卫片执法图斑测绘委托业务费。 13.2024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第二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2024年卫片执法图斑核实调查费。 14.土地储备专项经费148,645,782.45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土地收购费、项目用地报批税费等。 15.新平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47,073.09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塘镇旧哈村碳窑凹子项目资金。 16.自然资源局办公运行项目工作经费215,711.78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运行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38,48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18%。与上年相比减少5,370,596.34元,下降8.25%,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8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74.33%。主要用于: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982.8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党建学习资料未按计划购买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9,48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66.52%。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7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9,741.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05.2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虚账利息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5,668.00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未按时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4,13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0,331.4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9,006.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7,793.8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03.3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346,03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6%,完成年初预算的43.02%。主要用于: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5,052,312.1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公用经费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862,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变更调查工作;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1,225.00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图斑调查;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未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9,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完成年初预算的72.95%。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59,671.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按时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8,137,17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4%,完成年初预算的238.23%。主要用于: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38,137,173.09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0元,决算为84,32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240.74元,下降33.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76,999.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7,3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75.74元,下降2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65.00元,下降6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65.00元,下降68.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32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240.74元,下降33.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76,99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7,3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预算、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075.74元,下降2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65.00元,下降6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预算、无支出;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土地收储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1,575.58元,比上年增加468,998.31元,增长36.57%,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工资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劳务费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1,095.47元,水费26,932.20元,电费34,608.61元,差旅费86,865.39元,维修(护)费5,405.00元,会议费19,431.00元,公务接待费7,328.00元,劳务费561,000.00元,工会经费95,200.00元,福利费66,735.1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999.80元,其他交通费用469,9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5,457,116.28元,其中,流动资产22,533,871.84元,固定资产12,923,244.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9,537.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3,057.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0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0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86.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2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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