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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事项为:承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指导、招商引资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具体工作事项为:承担指导推进区域公共服务职责。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承担企业服务、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具体工作事项为:承担指导推进区域综合管理等职责。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责。承担市场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四平台的运行管理。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职责,负责群众文化和体育工作,负责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渔农村基础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具体工作事项为: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监督社区(村)“三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国有(集体)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及 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社区(村)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财务监管;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具体工作事项为:做好各类应急管理指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便民服务、人民调解、全科网格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做好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灾害防治救助等综合安全管理方面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具体工作事项为:承担生态环境等相关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渔农业、渔农村、水利、园林绿化、防汛防旱防台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工作事项为: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经济增速顶压稳行。严格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和接续政策,强化目标任务、综合调度,突出项目带动、投资拉动,2022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质效双升、提速稳行的良好态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77亿元,同比增长10.6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677.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0.90%;工业增加值完成1.67亿元,增长5.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3.00万元,增长92.9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6.00万元,同比增长9.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万元,同比增长7.60%。 产业开发升级增效。逐步构建多头引领,资源整合性的综合产业发展体系。着力推动优势产业发展,柑桔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全镇柑桔面积5.60万亩、产量12.44万吨、产值5.40亿元。水果在园面积9.70万亩、产量18.10万吨、产值7.30亿元。曼线芒果、团结香蕉被认定为新平县“一村一品”示范村。全力保障耕地和粮食安全,建成双河片区高标准农田9,000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10万亩,产量4.14万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初见成效,漠沙农场15,000头种猪场、12.00万头育肥场满产运营,坡头标准化肉牛养殖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现生猪出栏19.00万头,同比增长73.10%,大牲畜、家禽存出栏率均达100.00%以上,肉蛋总产量1.85万吨,实现畜牧业现价产值5.87亿元。蔬菜产业扩面提质,完成蔬菜种植面积4.74万亩,产量12.40万吨,产值5.17亿元。甘蔗生产稳中有进,完成机榨甘蔗种植面积3.07万亩,产量11.66万吨;完成水果甘蔗种植面积3,734.00亩,实现产值4,041.30万元;推广中药材种植1,650.90亩,实现产值800.00万元;雪茄烟扩量提质,种植755.00亩,收购鲜烟叶135.00万公斤,收购金额1,009.00万元,创造税收222.00万元。 工业商旅突破壮大。工业经济质效并进,实有工业企业数25户,完成工业总产值3.70亿元,同比增长5.70%,完成工业增加值1.67亿元,同比增长5.70%。着力构建物流园交易市场,完成生态绿色果蔬生鲜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已取得立项批复和林勘报告。第三产业日趋活跃,花腰傣文旅品牌深入挖掘,曼勒社区曼勒小组、峨德村河口小组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打造成效明显,大沐浴、南薅、南碱等乡村特色旅游稳步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持续回升。全镇三产总产出19.20亿元,同比增长3.20%,完成三产增加值9.60亿元,同比增长3.20%。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精准加强“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和帮扶,新识别易返贫、致贫风险1户5人,落实落细帮扶计划,风险消除回退2户2人。脱贫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持续保持“零”辍学,享受雨露计划40人次6.15万元;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部履约到位;农村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农房抗震改造53户;“三类”人员106户230人纳入低保,脱贫户2人纳入特困供养,发放脱贫户临时救助3户1万元。推进培训就业全覆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招聘会,提供岗位5,000个,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7期285人(次)。落实产业“双绑”机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3家、专业合作社7家,绑定脱贫户和“三类”监测户199户628人。 联农带农效应凸显。不断健全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营。积极实行“企业+村委会+农户”产业模式,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办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登记备案家庭农场255家、合作社8家、18个村(社区)联合成立裕联公司,注册资本142.50万元,目前涉及经营的“九梁山、曼憨甘蔗基地”“河口红糖厂”“百香果高产种植示范试验基地”等项目发展形势良好,乡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城乡建设扩容提质。按照“产业鲜明、人文底蕴浓厚、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发展定位,完成197个小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管护及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完成胜利村上炸池小组、坡头村村委会公厕建设;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0座建设。完成1个精品示范村,7个美丽村庄申报工作,正在建设美丽村庄24个,完成改造提升149个。稳步推进安心拆除工作,共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1,868宗,占地11.03万㎡,建筑面积13.70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98栋,农村自建房7,762户,房屋安全隐患完成整改。 “五网”建设取得新突破。交通网逐步完善,完成永金高速征地5057.73亩及拆迁补偿费用兑付,实施乡村振兴道路建设PPP项目41条,路线全长146.12km。水利基础不断夯实,洋发城水库扩建蓄水,累计完成投资1.48亿元;双河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投资950.00万元;新平县挖窖河治理工程基本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046.70万元;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曼线片区农村人饮工程完成建设,完成投资600.00万元,关圣、双河和坡头、和平和曼竜片区农村人饮工程进场开工。电网建设持续优化,完成10kv线路改造114.57公里;完成丙坡200.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双河40.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城乡互联网全面铺开,全镇4G基站数量113个、5G基站数量33个,城镇互联网实现了全覆盖。 生态环境优化提升。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林长制,完成公益林修编3.24万宗37.44万亩。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880.00亩;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62.00万亩,实施林区道路工程建设23.00公里,小坝多红星森林防火瞭望台交付使用。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加大水环境问题整治力度,组织28次“清河行动”,清除碍洪物32.20吨。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防治,完成4298.47亩受污染耕地地块的实地核实调查,集镇“两污”项目投入运营。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加强,清理整治捕猎野生动物和迁徙鸟类行为11次,整改破坏鸟类栖息地行为2起,对1148棵名木古树进行身份信息、责任挂牌。 社会事业更加进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校园标准化建设,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中学全改薄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中心小学二期校园扩容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中。控辍保学成效明显,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残疾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巩固率均达100.00%。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漠沙小学荣获玉溪市无邪教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学荣获新平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民族团结示范校、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卫健事业发展迅速,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组织1批26名志愿者支边抗疫,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办理创业担保贷款94人(户)1163.6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累计1.69万人(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1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8万人;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3人39.40万元,发放“两项”补贴129.12万元,惠民殡葬补助349人91.63万元。持续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社会保障工作。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37.56万元。发放春节慰问126人2.52万元。双拥、优抚安置全面落实,发放优抚优待金211.22万元,立功受奖奖励金1.30万元,临时困难救助金4.00万元。峨德、团结村公墓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胜利、关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竣工验收,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环境更加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认真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检查168家(次)。全面排查水库等隐患点,发现整改问题2,123个。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漠沙中队共接处警554起,同比下降17.56%,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三下降”,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预防工作创近5年历史最好成绩。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8件,办结95件;调处矛盾纠纷258件,调处成功率100.00%。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实施《漠沙镇八五普法规划》《漠沙镇普法责任清单制》,组织各部门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举行法治讲座,发放资料1.97万份,受教育群体达2.00万余人次。 改革活力加速释放。乡镇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结合漠沙实际梳理行政权责清单8类99项。设立19个便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站,积极开展为民惠民服务,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整合食品药品、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职能职责,创新开展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明确和量化工作任务,强化部门责任,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高效、协调、规范运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大实践活动,政府执行能力持续增强,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0件,办复率100.00%。政府作风更加优良,行政履职更有效能。 底线思维全面树牢。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坚决杜绝因公徇私、公款私存、公款挪用等问题发生,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安全保障更有底线。 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事务、工青妇、残联、红十字会、烟草、邮政、金融、保险、民宗等事业全面发展,机关事务、档案、老龄、关心下一代、人防、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综治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综治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财政所;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47,096,82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74,045.15元,占总收入的97.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2,779.88元,占总收入的2.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86,290.75元,下降7.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44,670.63元,下降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58,379.88元,增长643.78%。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不足及本年度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故本年收入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48,344,93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0,261.67元,占总支出的61.33%;项目支出18,694,677.02元,占总支出的38.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87,200.50元,下降13.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77,453.85元,下降19.92%;项目支出减少409,746.65元,下降2.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文件精神,缩减不必要支出,故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县级财力不足及本年度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故本年项目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50,261.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95,320.63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4,941.04元,占基本支出的8.95%。人均日常支出29,499.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4,677.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事务834,924.91元,用于保障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 2.政协事务2,956.00元,用于保障政协业务工作、政协提案等工作。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1,672.17元,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环城路建设用地等工作。 4.财政事务146,252.00元,用于保障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5.民族事务1,027,314.00元,用于保障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6.组织事务272,919.01元,用于保障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7.统战事务780,146.00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口较少民族〕等工作。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0.00元,用于保障关工委副主任补助和老年大学工作。 9.其他公共安全20,000.00元,用于保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10.科学技术普及115,500.00元,用于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 11.文化和旅游47,447.00元,用于保障图书馆、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人才建设等工作。 1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791.00元,用于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3.就业补助34,352.00元,用于保障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商联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等工作。 14.社会福利1,403,990.32元,用于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敬老院生活照料护理。 15.公共卫生28,071.00元,用于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工作。 1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0,000.00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17.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70,490.00元,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1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43,953.44元,用于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小城镇建设及高速迁改征地补偿工作。 19.农业农村941,810.93元,用于保障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动物协检员工资及保险及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等工作。 20.林业和草原892,091.41元,用于保障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及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工作。 21.水利814,398.19元,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工作。 22.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5,938,000.00元,用于保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3.农村综合改革2,750,000.00元,用于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4.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8,000.00元,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支出。 25.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17.64元,用于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6.自然灾害防治40,000.00元,用于保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15,000.00元,用于保障冬春救助补助。 2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0,000.00元,用于保障丕且莫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 29.退役安置支出12,440.00元,用于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 3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80.00元,用于保障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31.计划生育事务200,000.00元,用于计生困难家庭种植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72,827.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5%。与上年相比减少10,170,973.02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不足及本年度重点项目较上年减少,故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84,43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843,874.91元;政协事务支出2,956.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883,104.92元;财政事务146,252.00元;民族事务1,027,314.00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008.50元;组织事务272,919.01元;统战事务支出780,146.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15,5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2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47,447.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791.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3,0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5,2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3,025.77元;就业补助支出34,352.00元;社会福利支出1,142,371.5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9,41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公共卫生28,071.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1,345.48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0,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70,49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614,77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47,500.0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892,091.41元;水利支出600,400.0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5,938,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3,736,783.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6,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8,000.00元;住房改革支出1,258,94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支出4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15,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此事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16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967.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16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3,96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新办发〔2020〕1号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取消县内公务接待。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939.94元,增长1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250.94元,增长1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9.00元,增长15.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因重点项目增加,省市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接待任务增加,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我部门车况差、年限长,运行维护费用历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50.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示范建设及紧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对我镇考核、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9,502.10元,增加727,594.60元,增长53.42%,,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增加变动及重点项目前期推进,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7,184.66元;水费3,371.00元;电费71,581.78元;邮电费34,951.59元;差旅费25,701.41元;维修(护)费344,650.66元;会议费105,276.00元;培训费14,923.00元;公务接待费13,673.00元;劳务费522,800.00元;委托业务费21,713.00元;福利费3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58.00元;其他交通费用395,118.00元。 因下属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但在职在编人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故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4,506,553.44元,其中:流动资产3,301,994.20元,固定资产21,204,559.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4,66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428.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57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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