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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57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推进区域发展。 (一)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征地拆迁、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三)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四)承担企业服务、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五)落实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责。 (七)承担市场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 (八)承担基层治理“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四平台的运行管理。 (九)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职责,负责群众文化和体育工作,负责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渔农村基础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领导基层自治。 (十一)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建设,组织人民群众和单位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十二)负责财政、国有(集体)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 (十三)负责内部审计和社区(村)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财务监管;维护安全稳定。 (十四)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十五)做好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灾害防治救助等综合安全管理方面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动员社会参与。 (十六)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服务发展。 (十七)负责渔农业、渔农村、水利、园林绿化、防汛防旱防台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党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为长远发展打基础,构建以优势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 1.以开放谋发展,踏实走好和合共赢的发展路径。紧紧围绕“四个破局”的发展重点,服务和融入大统一市场建设,打破“各人拢火、自家做饭”的“小锅经济”思维,树立市域经济一盘棋的发展思路,利用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作为全县战略布局的关键区域、产业发展的核心阵地优势,同时依托永金高速的黄金通道优势,整合全域资源,打破行政区域局限,做好区域间的衔接联动,把漠沙放在更大的视野里找准发展定位。加快推进“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紧盯国家重大规划和各类资金支持领域,逐条逐项吃透政策精神,弄清政策导向和支持方向,接续争取和落实好各项增量政策举措,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坚持良田粮用,有序推进流出耕地和撂荒耕地问题整改,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齐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短板,搭建高效节水灌溉系统。完成西尼片区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南北大沟灌区1.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0.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700.00万公斤以上。科学统筹粮经作物种植比例,稳定粮食生产,探索水稻旱种,发展“菜—粮”轮作,扩大鲜食玉米种植面积,继续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 3.抓好农业基地建设,聚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破局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用好热区资源优势,丰富农产品供给品类,围绕水果、蔬菜、中药材、生猪等重点产业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思路,坚持提升与新建相结合,以40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基础,打造和提升一批高水平、高标准的省级、市级基地,形成省级基地为引领、市级基地为支撑、县级基地为基础的发展格局。 4.文旅融合为产业赋能,持续擦亮特色民族文化招牌。立足漠沙民族文化、自然风光资源禀赋,进一步适应文旅消费需求的市场变化,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谋划开发康养旅居、民俗体验、文化研学等一系列体验式、互动性旅游产品,打造以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体验为核心的特色旅游业态。制定旅游消费增长目标,优化服务质量。 5.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抓好要素保障和项目落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招商引资,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有效新增市场主体。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带动全社会投资,大力争取银行信贷支持,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二)为乡村振兴画路线,全面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 1.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盘活一线资源,推进乡村产业链升级,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玉溪新样板。 2.做大做强基础产业培育新业态。写好“西尼红糖”“箩卡叠”等漠沙“土特产”文章,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实施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链补链升级行动,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推进新平漠沙林产品果蔬物流基地、细丫口特色果蔬交易中心建设,力争打造全县农产品出口龙头地位。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服务面积3.18万亩,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3.做优做好商业体系完善服务保障。开展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和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完善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充分利用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认定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和创新创业带头人。 4.做实做细基础设施升级补短板。完善农村路网,启动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改造大沐浴桥和小石础桥2座,农村公路硬化率突破90.00%。依托“新元灌区”,推进漠沙灌区8.37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水利设施保障能力,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探索水权、水价及投融资改革。开展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开发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加快5G信息覆盖及创新运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智慧农业、信息惠农服务发展。 (三)为生态环境添绿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推动漠沙生态高颜值与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 2.加快转变提升生产方式。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实现丙坡200.00兆瓦、双河40.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打造西尼灌区光伏提水试点项目,建立健全水费收取、公示公开、维修管理等制度,实现光伏提水工程管理“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产业,实施漠沙镇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胜利、仁和核桃林下套种香料八角产业400.00亩实验示范项目。 3.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做好迎接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红河(漠沙段)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强化源头防范,坚决防止新增环境污染问题。 4.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完成5,000.00亩核桃低效林改造和异地造林等林业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强化防灭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修缮林区道路,严厉打击伐林、毁林、占林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白沙河水库建设,做好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收尾验收和管理,推进淌水箐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为民生需求增福祉,保障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 1.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上展现更大作为。 2.持续加强社会保障。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按规定参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做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健全残疾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3.全力促进就业增收。培育扩大本地企业、产业劳动力需求,完善劳动保障机制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精准做好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服务工作。深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计划,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实现富农增收。 4.加快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推进科普信息化、产业化建设,聚力打造科普小镇。深入实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养引进优秀师资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繁荣精神文化事业,举办特色民俗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院综合大楼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开展重点难点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力以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五)为社会治理促和谐,营造防险保稳和谐共建的基层治理环境 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法治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重点区域整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禁毒、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实体化运行乡村两级综治中心。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强化源头治理,引导问题萌芽化解。 2.坚决守住各领域安全防护底线。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做好极端天气防御保障,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分析,严控新增债务规模,持续化解债务风险。 (六)为自身建设强作风,着力打造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政府新形象 1.建设为民造福的服务政府。始终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将心比心体察群众安危冷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为群众办事,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及时更有效地惠及全镇人民,以政府的“用心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2.建设奋发有为的实干政府。自觉担当施政之责,切实做到高效履职,坚持“苦干+实干”,锤炼务实作风,切实把干部的状态提起来、标杆立起来、本领强起来、作风实起来,严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以政府的“效率指数”提升社会的“发展指数”。 3.建设依法履职的法治政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尊崇宪法权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以政府的“法治指数”提升社会的“公平指数”。 4.建设干净干事的廉洁政府。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让廉洁用权、干净干事在政府系统蔚然成风,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以政府的“廉洁指数”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49,087,631.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87,631.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2,623.90元,下降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3,628.90元,下降1.63%;其他收入减少68,995.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无其他收入来源,导致其他收入较2023年减少;二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大,年末人数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49,170,93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5,486.92元,占总支出的33.63%;项目支出32,635,443.88元,占总支出的66.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97,292.58元,下降-2.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2,934.03元,下降-10.47%;项目支出增加435,641.45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大,年末人数较2023年减少2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35,486.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44,570.64元,占基本支出的92.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0,916.28元,占基本支出的5.99%。办公费人均支出3,159.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2,392.61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3,577.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35,443.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漠沙镇小坝多村核桃加工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镇各村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除可完全满足小坝多村当地群众核桃加工需求以外,还可以满足周边乡镇村级核桃加工,同时也可以带来就业机会,吸纳当地劳动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漠沙镇龙河社区“塑料筐”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推动龙河社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当地群众和脱贫户就地就近务工,每天用工人数6人左右,务工收入130.00元左右每人,年收入在每人5,000.00元左右,塑料筐的生产与销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塑料筐加工厂每天预计生产塑料筐700个,一个塑料筐6.50元,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100,000.00元左右。 3.漠沙镇特色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经费2,8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漠沙镇特色果蔬交易市场,盘活资产、整合资源,建立健全“村组联建”利益链接机制,按照保证集体收益稳定可持续的原则,紧紧围绕“一县一业”和特色产业优势,充分利用资源、区位优势,放大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坚持区域联合、协同发展、共同富裕,采取“强村带弱村”发展模式,持续开展“头雁领航 红旗联创”,推动村级抱团发展,把优质资源优先配置给村办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产业带动效应。该项目预期每年收益5万元,按投资占比分配,漠沙镇坡头村5万元,项目收益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等低收入人群的关爱扶持、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公益事业,完善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村办公室的发展壮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37,631.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6%。与上年相比减少7,482,588.90元,下降1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27,0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1%。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开展人大活动、政协委员开展政协活动、党建工作、行政机关人员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行政机关日常运转、永金高速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西部志愿者工作等。其中: “2010105”人大立法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曼勒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项目;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人大代表活动、人大代表联组活动、2024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漠沙镇2024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等;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6,006,526.27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人员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行政机关日常运转、永金高速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西部志愿者工作等;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803,02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奖资金;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26,286.53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日常运转;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清廉单元”创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3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2013150”事业运行支出218,979.06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综治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2,5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工作; “20132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8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发放“红旗村”创建奖励补助等; “2013650”事业运行支出969,028.42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党群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执行年度内新增项目较多,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漠沙镇综治中心撤销,人员合并到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由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发放,工资需求增大。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改变,导致出现预决算差异。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公民素质提升行动、科普推广培训。其中: “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3,7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实施公民素质提升行动、科普推广培训。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科普项目,预算执行年度内新增科普项目1个。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1,47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开展“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人才培养项目。其中: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400,376.24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69.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人才培养项目;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0,825.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漠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撤销,人员合并到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由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发放,工资需求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1,00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漠沙镇敬老院及日间照料机构日常运行等,开展残疾人事业项目、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漠沙镇曼线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等。其中: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88,398.06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85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开展重阳节等老年节日活动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5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开展重阳节等老年节日活动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0,748.06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87.98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职业年金欠费记实及2022年虚账利息欠费资金;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20,411.8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531,937.29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日间照料机构日常运行;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2,9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较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2,65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5,325.76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4,175.53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2,800.73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57.36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较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8,24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完成年初预算的63.12%。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其中: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478,244.01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撤销,人员合并到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由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发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7,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1%。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人员工资。其中: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7,852.00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人员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新增事业人员,工资需求增大。 12.农林水(类)支出23,761,54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4%,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6%。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村(社区)、小组干部工资、村组日常运转等,开展森林防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厕改造、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水利、抗旱应急工程项目等农林水相关项目。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3,821,652.12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屠宰场检疫人员补助;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28,304.87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公厕改造项目;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项目;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997,516.78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8,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47,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库及小坝塘管护人员补助、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红河(新平段)河湖管护工作; “2130315”抗旱支出4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抗旱应急工程项目;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3,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团结村那招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漠沙镇西尼村蚌蛾小组村内道路及场地硬化建设项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坡头养牛场项目及漠沙镇团结村丙尖小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214,710.29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龙河社区“塑料筐”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189,844.32元,主要用于开展峨德村河口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漠沙镇特色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漠沙镇小坝多村核桃加工厂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关项目; “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1,1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0,851,515.43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小组干部工资、村组日常运转等; “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漠沙镇小坝多村新联社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机构改革,漠沙镇财政所、漠沙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人员并入漠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资需求增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18,55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6%。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其中: “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1,018,554.09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补助,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需求增大。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2,3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其中: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72,32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年度新增漠沙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导致资金需求增大。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9,12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开展漠沙镇龙河社区下灯笼小组特色民居改造工程项目。其中: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96,960.8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龙河社区下灯笼小组特色民居改造工程项目;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62,165.00元,主要用于保障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漠沙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缴纳较年初预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2%。主要用于开展自然灾害救灾、自然灾害应急整治、防汛应急救灾、抗旱应急救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救灾等防灾减灾、应急相关项目支出。其中: “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漠沙镇防汛应急救灾工作;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抗旱应急救灾、森林草原火灾救灾、防汛应急救灾工作,开展平安村委会鲁池别小组人畜饮水、水池建设项目; “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整治工作。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年度新增灾害防治、应急救灾项目较多,导致资金需求增大。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7,000.00元,决算为410,38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089.65元,增长63.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7,000.00元,决算为410,385.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4,171.65元,增长6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8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8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38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089.65元,增长63.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7,000.00元,决算为410,38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预算执行年度重点项目较多,对公务用车需求增大,车辆燃料费、维修费需求增加,漠沙镇人民政府利用自有财力资金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2.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取消县内公务接待,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未产生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171.65元,增长6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8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8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因预算执行年度重点项目较多,对公务用车需求增大,车辆燃料费、维修费需求增加,漠沙镇人民政府利用自有财力资金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2.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取消县内公务接待,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未产生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农林水(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116.28元,比上年减少731,818.30元,下降45.06%,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取消县内公务接待;二是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0,650.51元、工会经费23,200.00元、福利费2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119.77元、其他交通费用329,14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7,940,184.13元,其中,流动资产4,358,450.67元,固定资产11,666,075.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15,658.3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01,563.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74,171.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9.00平方米,账面原值139,5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103.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773.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57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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