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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9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内贸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查上报,承担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3.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及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4.贯彻实施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查上报,承担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6.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及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 7.拟订全县市场流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引导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推进城乡商业设施及流通体系建设;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市场运行监测、预测、预报拟订全县市场流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引导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措施。 8.贯彻国家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和管理规章;指导服务全县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活动;牵头拟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10.负责全县国际经济合作工作;承担省、市、县指定的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负责对外投资及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指导。 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和支持县内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并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协调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新平县商务局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食糖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2)新平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与新平县投资促进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商务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的受理、统筹、协调和处理;新平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国内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的受理、统筹、协调和处理。与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规划和政策。有关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分工。中共新平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县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共新平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的统筹协调;新平县商务局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内商贸和市场流通股、对外贸易和电子商务股、商务主体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含行政工勤一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强化业务服务指导。加强与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联动,深入企业指导服务。2024年,完成批零“四上”企业纳、升限共39户,其中,升限13户(批发7户,零售6户),纳限26户(批发5户,零售21户)。2023年末退库5户,9月转出至峨山县1户,限额以上单位(含大个体)累计净增33户,其中,批发业实现净增10户,零售业实现净增23户。三是积极推进钢铁产业供应链回归工作。走访企业12户,完成在新注册3户(泰达聚钢、元钢鑫盛、鑫瑞达),完成纳限1户(浩坤商贸)、升限1户(闵创经贸)。 2.多措并举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一是全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服务引导28户家电家居企业参与活动,2024年,累计完成核销笔数1019笔、销售金额达399.37万元、涉及财政补贴金额75.29万元;汽车置换更新15辆,拉动汽车销售136.32万元、汽车置换补贴金额17.00万元。二是深挖节庆消费潜力。以春节、端午、花街节、沐浴节等传统节日、民族节庆及季节性消费热点,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开展商旅文融合促消费活动,着力打造千桌万人磨盘宴、柑桔节等一批地方性节庆消费品牌,以节兴市,营造浓厚的促消费氛围,吸引外来消费。 3.深挖外向型经济发展潜力。一是持续服务好力高箱包等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抓实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研究制定《新平县加快农产品基地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目标,现已完成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21户,备案面积1.20万亩。三是积极动员南恩公司及下游纸制品出口企业,通过自营或引回第三方代理商的方式,将外贸出口业务留在新平,2024年,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体企业1户(云南登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达成新平县国际供应链项目合作意向,新平橙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田耕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正大钢管有限公司3户企业新增注册具备开展进出口业务。 4.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以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供应链及公共品牌推广建设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持续深化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推进后续项目实施,积极探索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建成项目的撬动作用,举办神秘哀牢与橙相见2024年电商直播节暨第四届“新平橙”产品推介会、组织谋划2024·玉溪·向往的时光音乐会新平县助农文旅直播等推广活动。新平礼好公司完成拼多多、抖音、淘宝三个平台的店铺搭建运营。入驻公服中心南恩金果等企业直播带货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24年,全县从事电商的市场主体达901户,比2023年878户增23户,增幅达2.62%。 5.抓实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项目。2024年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1.00万元,现已完成综合服务中心、1#、2#配套服务用房、高温及电商快递库主体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正在进行综合服务中心场地硬化,选果车间和高温库建设,完成公厕2座、消防水泵房1座、室外道路及场地1,2000平方米,绿化工程4500平方米的附属工程。积极谋划完成新平县生活必需品保供仓建设项目、新平县废旧物品智慧综合回收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新平亚太商贸物流分拨中心建设项目、澜湄大型果蔬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储备,并积极向上争取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持。二是新平县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新建加油站工作。涉及16座社会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已建设完工投入运行。完成建兴马鹿塘加油站扩建工程,完成新建戛洒冬瓜林加油站申报工作。三是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成功纳入省级支持范围,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810.00万元,目前,遴选出新平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项目共15个,其中确定项目11个、备选项目4个。 6.齐抓共管有效统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月度工作责任清单工作,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活动各10次。二是以清廉机关建设、党纪教育等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例会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从政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商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全年组织开展商贸领域安全检查5次29户(同步开展消防、交通、反恐等督导检查),并对查出隐患和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中石化等企业开展安全应急演练4场次。四是有序统筹打击走私、法治建设、民族团结、环保、反恐、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一老一小”挂包联系村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并就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提出建议并给予项目协调服务支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7,668,66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68,665.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8,865.57元,增长8.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8,865.57元,增长8.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000.00元)、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30,000.00元)项目的批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158,665.57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234.96元,占总支出的8.19%;项目支出25,852,430.61元,占总支出的91.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5,254.43元,下降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43,422.39元,下降56.89%;项目支出增加2,328,167.96元,增长9.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退休一名事业人员,2024年11月调出一名行政人员,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2024年度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000.00元)、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30,000.00元)项目的批复,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6,234.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6,291.83元,占基本支出的90.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9,943.13元,占基本支出的9.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52,430.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平县商务局工作经费2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部门公告栏宣传展板费用;支付2023年委托代理记账费; 2.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招商推介活动、项目与经贸合作、签约项目推进落地、日常办公等相关工作发生的费用39,874.00元; 3.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4,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闽新经贸有限公司2023年4-6月生产购销合同印花税1,943,545.61元; 4.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20,221,011.00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拉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及附近区域的经济增长,有效推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镇化进程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8,665.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上年相比增加2,058,865.75元,增长8.04%,完成年初预算的235.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8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897.48%。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部门公告栏宣传展板费用; “2011308”招商引资支出39,87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招商推介活动、项目与经贸合作、签约项目推进落地、日常办公等相关工作发生的费用。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40,000.00元)的批复,实际支付了39,87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76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7%。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645.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53,12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一名行政人员死亡,增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项目资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85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89.84%。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102.8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370.4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642.2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35.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一名事业人员,年底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943,54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完成年初预算的43.19%。其中: “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943,545.61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闽新经贸有限公司全额补助2023年4-6月份印花税费用1,943,545.61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改预算项目总额为4,500,000.00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剩余补助款未支付。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927,95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9%,完成年初预算的377.60%。其中: “2160201”行政运行支出1,270,731.2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60250”事业运行支出351,21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3,306,011.00元,其中: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000.00元,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物流产业和经贸合作考察学习、招商推介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10,000.00元,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工作经费;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50,000.00元,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委托审计费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托审计费用;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221,011.00元,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拉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及附近区域的经济增长,有效推进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镇化进程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0,000.00元,2022年云南省网络销售竞赛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新平县商务局开展网络销售业务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户,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430,000.00元,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主要用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委托审计费用资金、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等项目的批复。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6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完成年初预算的77.3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1,67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一名事业人员,年底调出一名行政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元,决算为62,46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35.00元,增长105.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33,571.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决算为28,8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26%,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支出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40.00元,增长4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395.00元,增长344.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2,395.00元,增长344.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元,支出决算为62,46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035.00元,增长105.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33,57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决算为28,8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 因本年度增加了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的批复,相应经费有所增加;另外,2024年新平县商务局重点推进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工作,公务用车频次较2023年有所增加,导致油费、过路费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于年初预算。 2. 因本年度增加了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的批复,相应经费有所增加,2024年新平县内外企业来局工作接洽频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大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40.00元,增长4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395.00元,增长344.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2,395.00元,增长344.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增加了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的批复,相应经费有所增加;另外,2024年新平县商务局重点推进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工作,公务用车频次较2023年有所增加,2024年新平县内外企业来局工作接洽频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推进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省级外贸转型基地项目、新平县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招商、物流项目可研编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943.13元,比上年增加57,605.24元,增长37.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福利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6,399.13元;邮电费支出5,100.00元;差旅费支出3,994.00元;会议费支出0.00元;培训费支出5,16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元;劳务费支出51,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8,800.00元;福利费支出10,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1,050.00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资产总额14,477,126.00元,其中,流动资产1,350,984.13元,固定资产96,728.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5,29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971.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71.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6901111 新平县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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