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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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平甸乡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乡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既定目标任务,按照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要求,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平甸乡政府工作职能定位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六是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财政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治中心;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基础、促转型,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

农业产业质效齐增。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破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完成粮食作物种植5.15万亩、总产1,984.27万公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完成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124个、283.13亩。围绕打造全省优质烟叶生产156新高地目标,全面推行“站外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烟、约时定量”的烟叶交售新模式,完成烟叶交售总量200.00万公斤,实现烟农收入7,195.97万元,均价35.98元,均价连续两年位居全县第一。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示范推广冬春鲜食玉米500余亩。以绿色、有机蔬菜为重点,全力培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完成蔬菜种植2.72万亩、产量5,678.40万公斤、产值6,500余万元。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完成甘蔗种植2,730.30亩、入榨量8,969.33吨、交售收入474.66万元。以打造高端水果基地为目标,实现水果种植1.73万亩,预计产量2,500余万公斤、产值9,000余万元。强势推进新兴产业,实施桃孔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林下食用菌、中药材种植700.00亩,者甸村百合花种植基地鲜切花种苗培育50.00亩。加强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成功申报市级示范基地3个、县级示范基地11个,农业产业化优势逐步显现。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禽疫病防治、动物卫生监管和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完成肉蛋奶产量639.40万公斤,实现畜牧业产值19,068.00万元。

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和“个转企”行动,净增企业51户、个体工商户280户、“个转企”9户,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稳中有升。完成“地毯式”清查,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全域旅游为契机,民俗旅游开发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磨皮“彝族吃花酒”非遗民俗文化节、“花鼓节”、宁河“赏花节”等文化系列活动,大力推进磨皮民族文化特色村旅游景区创建申报,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发挥费贾村龙王哨区位优势,以农文旅融合为切入点,精准招商引资,合力打造复合型、体验型的费贾村党建引领三产融创园区,开创平甸乡首个农特产品集散地,突破平甸乡无集镇无市场的发展瓶颈。投资554.60万元,实施磨皮大寨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2.抓项目、扩投资,发展基础更为稳固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抓手,在“抓项目、促投资”上下狠功夫,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投资820.00万元,加快推进2022年者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扫尾工作;投资1,612.23万元,实施弥勒村10,0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00.00万元,实施磨盘山水利风景区、石头村坝综合提升项目;投资360.00万元,完成红星村小竹箐水库、费贾村挖瓢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1,900.00万元,实施梭克等4个村人饮安全保障提升项目;投资61.16万元,完成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投资50.00万元,完成小石缸村尼底冲等9件人畜饮水工程;阿者河水库开工建设,计划投资6,428.00万元。投资1,233.44万元,完成红星村扒拉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投资123.00万元,完成费贾村三产融创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6.40万元,完成者甸村白哥左大河机耕路扩建项目;投资30.00万元,完成宁河村小马塘农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资2,730.00万元,完成宁河村核心烟区“电烤房+冷库”一体化建设项目。

3.建机制、补短板,乡村振兴交出新答卷

乡村建设实施有力。深化“干部规划家乡行动”,10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县级审批。住房保障工程有力实施,建房总数50户,开工建设31户,已完成竣工30户。持续推进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工作,累计完成拆除并清理613,561.74平方米,实现盘活利用率100%。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完成桃孔村树珠德公厕建设1座。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和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行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创建白鹤村、梭克村二星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弥勒村、费贾村一星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完成10个绿美村庄市级示范村创建和白鹤美丽河湖建设,持续推进磨皮村“百千万”示范工程精品示范村建设。

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年度人均纯收入达17,335.46元。建立健全紧密联农带农机制,与力高(云南)箱包有限公司达成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服务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服务园区合作协议,107399名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与企业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持续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拓宽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增强内生动力,投入7.80万元,实施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到户补助产业帮扶项目,开展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技能培训69人,实现劳动力转移203人。通过延伸发展农业产业链、农文旅融合、土地租赁入股等方式,全乡1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5.00万元以上,其中桃孔村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9.86万元。

4.防污染、重治理,绿水青山底色更亮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林长制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建防火道路32.50公里,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覆盖率达78.70%。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1,000.00亩,完成绿化面积1,651.00平方米,红星、弥勒、磨皮、小石缸被评为云南省第四批森林乡村。水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见效,实施“党建+河湖长制”清河清漂行动,有序推进水源地保护,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严守“三区三线”,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实现10个行政村30.00%小组示范创建。结合人居环境PPP项目,紧盯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重点难点,坚持“拆、治、建、管、清”同步发力,畜禽圈养率达到100.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86.60%38.10%。投资40.00万元,完成红星村扒拉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5.惠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发力,实现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动态清零,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和不稳定学生劝访工作。积极筹措资金17.67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争取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捐款捐物解决学校实际困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建成桃孔村红色劳务工作站,转移农村劳动力4,47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户。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8.00%以上。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力度,发放各类补助金393.96万元。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发放惠民殡葬补贴23.66万元。发放优抚资金78.4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8.20万元。全面落实三孩政策,认真落实生育支持项目相关政策及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投资40.00万元,实施桃孔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深入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完善5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申报省市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推进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武装、双拥、保密、档案、应急、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6.防风险、保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43场次、进农村400余场次、进企业12场次、进校园8场次。深化平安平甸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四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第五轮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稳步推进,反恐怖工作实现“动态清零”。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建红星、宁河等5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营性自建房、燃气、防溺水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守住了安全稳定总体大局。

7.转作风、提效能,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部署,全面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推动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配合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平甸乡党委和10个村党总支的巡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成对乡党委反馈问题整改38个、村级反馈问题整改150个。始终坚定不移转作风促发展,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实现了政府工作高效运转。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扎实推进“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平甸乡“清廉机关”建设,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日渐浓厚。依法接受人大法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复率100.00%;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5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2.0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58.34万元对比减少56.28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06.89万元、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减少3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45.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59.2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所属单位预算科目变更、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影响人员经费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2.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45.84万元对比减少43.7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94.39万元、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减少3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45.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59.2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4年所属单位预算科目变更、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以及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影响人员经费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2.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61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影响基本支出经费下降,同时部分科目预算到项目支出。项目支出692.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83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转定额补助经费按照中央和省新的“三保”预算口径,由原来的基本支出转为项目支出,从而导致机关运转定额补助经费列支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机关运转定额补助预算项目支出56.30万元;增加了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7.9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8代表工作”安排支出13.26万元,主要用于县乡人大代表代表活动经费及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费及人大代表误工补助。

20103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464.96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干部职工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20103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7.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06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11.32万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0131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乡综治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专项经费。

2013650事业运行”安排支出35.45万元,主要用于乡党群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070109群众文化”安排支出41.88万元,主要用于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安排支出60.47万元,主要用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30.42万元,用于乡政府退休人员的退休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24.99万元,用于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179.72万元,用于乡8个预算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8.34万元,用于乡退休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4.78万元,用于缴纳乡政府和财政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48.42万元,用于缴纳乡6个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43.30万元,用于缴纳乡8个预算单位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3.45万元,用于缴纳乡8个预算单位干部职工工伤失业保险。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安排支出64.22万元,用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安排支出59.28万元,用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130104事业运行”安排支出282.94万元,用于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安排支出13.92万元,用于乡中小型水库及小坝塘管护人员工资。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安排支出7.90万元,用于乡动物防疫人员工资。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安排支出581.3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组公用经费及村组干部工资报酬。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120.58万元,用于缴纳乡8个预算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4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0万元,下降38.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4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0万元,下降39.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0万元,较上年减少17.60万元,下降39.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严格按标准测算,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平甸乡2024年机关体制定额补助运转经费56.30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将全面保障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保障全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各级机构正常运行,保障各级工作人员在岗、到位,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推进全乡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保障重要。同时,运转经费的及时、足额支付、将对全县2024年安排我乡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具有动力性和能源性的作用,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证机关部门正常运转。

(二)平甸乡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330.20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一是激发农村发展的“源动力”,利于新时代新征程农村发展实践的不断探索创新,利于农村发展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的深化协同推进。二是提升乡村治理的“硬实力”,更加精准有效的统筹协调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各个治理单元,最终推动实现乡村的有序善治。三是提高村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战斗力”,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全力消除影响和制约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更好赢得农民百姓对村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从而用农民群众真真切切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好凝聚好,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让村党组织成为农民群众愿意依靠的坚强力量,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是村组干部人员稳定、作用正常发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05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4.00万元,福利费2.50万元,会议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3.78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64万元相比减少5.91万元,下降4.98%,减少的主要原因:1.乡财政所性质改为事业单位,上年按照参公单位预算;2.进一步压缩机关办公费和“三公”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78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45万元,固定资产1,60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3.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5.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756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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